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一、买卖合同有哪些法律特征
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具有以下法律特征:一、买卖合同的标的物须为法律允许买卖的物,禁止或者限制流通物不能作为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二、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出卖人所有或有处分权的物。出卖人一般为标的物的所有人。但依法律规定或依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享有处分权的非所有人也可以作为出卖人,如抵押权人、经纪人、人民法院等。三、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无须现属于出卖人。以他人的物为买卖仍为有效。但如不能取得该物的所有权并移转于买受人,则因主观不能应负损害赔偿责任。四、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无须现已存在。将来产生或制作的物品亦可成为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在合同规定的交付标的物的期限到来之时,该标的物仍未存在的,按履行不能处理。五、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无须买卖时已特定。非特定物亦可成为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六、买卖合同的标的物须非出卖人特为买受人制造或由买受人提供制造所需要的大部分重要材料的物。否则,就不属于买卖合同,而属于承揽合同。
二、房地产烂尾怎么处理
如果所购房产烂尾,但是该烂尾房产是已经在工商行政部门合法刊出,那么是可以以楼房烂尾,无法交房的理由,要求解除合同的,也是可以要求开发商给予相应的补偿款。在法律上,也对此有着明确的要求,只要是出卖人不能将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的,买受人都是可以要求开发商解除合同的,并且是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给予相应赔偿的。
三、未办理产权证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
只要通过合法方式,合法程序订立且主体内容合法的房产买卖合同,哪怕未取得房产证,或者将来可能取得产权证的都是有效的。下面我从以下几个方面为您分析一下。一、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但出卖人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时仍未取得产权证,致使房屋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应当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二、以将来可能取得所有权的房屋作为标的物的买卖合同有效,但出卖人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时仍未取得产权证的,致使房屋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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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是指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和债权人接受履行行为的时间。作为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的履行期限一般应当在合同中予以约定,当事人应当在该履行期限内履行债务,如果当事人不在该履行期限内履行,则可能构成迟延履行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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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处分权人怎么认定合同效力澳门在线咨询 2022-06-06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合同效力待定。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如果权利人不追认或无处分权人订立合同后没有取得处分权,合同自始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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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的无处分权人如何认定河南在线咨询 2023-03-17对于无处分权人,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无处分权是指行为人没有处分权,却以自己的名义实施的对他人财产的法律上的处分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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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无效合同的无权处分合同怎样认定西藏在线咨询 2021-11-21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需要确定。合同被所有人追认或者签订合同被所有人取得处分权的,合同有效;未经所有人追认或者取得处分权的,合同无效。 如果签订合同的第三人构成善意取得,即使合同最终未被认可,导致无效,也不能要求善意第三人返还财产,权利人只能向无权处分人索赔。 因无权处分人未取得处分权而无法转让财产所有权的,受让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无权处分人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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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权利处分合同具有无权处分的效力吗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11有效。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