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解释是怎样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4 14:11:18 189 人看过

一、针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解释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

第二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条向特定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以及通过信息网络或者其他途径发布公-民个人信息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提供公-民个人信息”。

未经被收集者同意,将合法收集的公-民个人信息向他人提供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提供公-民个人信息”,但是经过处理无法识别特定个人且不能复原的除外。

第四条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通过购买、收受、交换等方式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或者在履行职责、提供服务过程中收集公-民个人信息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三款规定的“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

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分析

1、侵犯个人信息犯罪主体应扩大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明确规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主体为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单位也可构成此罪。上述单位以公-民个人信息为基础进行便民服务,更容易获得公-民个人信息。但是,对公-民个人信息负有保护义务的远不止这些单位。近年来,股市、期货、房地产行业、各种服务中介等机构都掌握了相当多的公-民个人信息。

对犯罪主体的扩大是必要的选择。可采取对主体进行抽象性概括,并结合列举的方式;或采取司法解释的方式对该罪主体进行不断周延;或取消对主体的界定,借违法性对其范围进行规制等。对犯罪主体扩大选择范围是困难的,这是由法律的滞后性决定的。理论界应该研究如何能够合理的、符合逻辑的对该主体范围进行扩大。

2、侵犯个人信息犯罪的犯罪对象。

“个人信息”最基本的包括个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血型、健康状况、身高、地址、职务等可以直接或间接识别某个人的符号序列。随之又引申出个人其他信息。从个人信息的特性上,我们应该理解,由于个人信息存在多样性、不稳定性,故对个人信息进行具体的界定是不可能的。

三、个人信息的识别性

比较国内理论界和国外立法对个人信息的定义,可以看到,对个人信息概念定义的差别主要集中在识别性和隐私性两种分歧上。关联说对个人信息的定义较为宽泛,其将所有与个人相关的信息都囊括其中,“以任何形式存在并与个人存在关联的信息”涵盖了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其概念仍然具有模糊性,不利于司法实践中对个人信息的准确认定;而且事实上任何信息都能与不特定的人沾上千丝万缕的关系,如果将所有与个人相关联的信息都纳入刑法保护范围,也容易造成犯罪打击面的扩大化。因此,本文并不赞同关联说。

而在识别性与隐私性之中,本文倾向于将识别性作为认定个人信息的核心属性。理由在于:第一,相对于识别性而言,隐私性并没有一个符合社会一般标准的定义,是否属于个人私密领域,是需要通过权利人的主观感受来进行辨认和定夺的。同样类别的个人信息,有的人认为属于隐私,而另外的人却并不介意公开。以隐私性作为个人信息的核心属性并不能做到有效甄别和区分。第二,个人隐私与个人信息并不完全等同,部分个人信息虽然可以公开,但仍然应当在法律的保护范围内。法律对个人信息的保护不仅仅是对于个人隐私的保护,更重要的是对社会秩序的保护,保障社会个人免受因信息泄露而可能遭受的危害。第三,信息泄露的危害在于获取信息者能够通过信息锁定特定的个人,并通过信息反映的特定个人的具体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侵害行为甚至犯罪行为。保护公-民个人信息本质上就是为了保障根据个人信息所识别出来的每一个具体个人享有的免受侵害而正常生活的权利。因此,以识别性作为个人信息的核心属性,能够合理地涵盖刑法所应保护的范围,从而有效、精确地打击犯罪,保护公-民合法权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2日 03: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履行职责相关文章
  • 公民侵犯个人信息怎么办?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一般判几年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一般情况下,依据刑法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一、二款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二、居住证可以借给别人吗不可以,有可能被不法分子盗用。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盗用他人个人信息是构成犯罪的,盗窃他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就
    2023-03-28
    105人看过
  • 怎样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涉案金额认定?
    一、怎样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涉案金额认定?如果因为侵犯公民的个人信息得到了违法所得达到5000元,他就涉嫌构成了侵犯公民的个人信息罪。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情节严重”:(一)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的;(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犯罪,向其出售或者提供的;(三)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的;(四)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五百条以上的;(五)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第三项、第四项规定以外的公民个人信息五千条以上的;(六)数量未达到第三项至第五项规定标准,但是按相应比例合计达到有关数量标准的;(七)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八)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
    2024-02-09
    486人看过
  •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会不会构成犯罪以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中的“公民个人信息”都包括什么
    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会不会构成犯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不会构成犯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以窃取或者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行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而窃取财物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中的“公民个人信息”都包括什么?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中“公民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公民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和家庭住址信息等、银行卡号、消费记录
    2023-06-29
    429人看过
  •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怎么判是正确的?
    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怎么判是正确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将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再根据实际情况处以相应金额的罚金。如果造成的后果非常严重,并且性质极其恶劣的,将会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更高金额的罚金。非法盗用他人信息的行为不仅在道德上是需要受到谴责的,而且在法律层面上也是有相关规定的,非法盗用他人信息会有法律对其进行制裁,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修正案(九)》将“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整合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扩大了犯罪主体和侵犯个人信息行为的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
    2024-01-06
    294人看过
  • 最高院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司法解释有哪些规定
    一、最高院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司法解释有哪些规定?《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依法惩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活动,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和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办理此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第二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第三条向特定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以及通过信息网络或者其他途径发布公民个人信息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提供公民个人
    2023-05-22
    391人看过
  •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最司法解释中规定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司法解释中规定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情节严重”:(一)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的;(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犯罪,向其出售或者提供的;(三)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的;(四)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五百条以上的;(五)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第三项、第四项规定以外的公民个人信息五千条以上的;(六)数量未达到第三项至第五项规定标准,但是按相应比例合计达到有关数量标准的;(七)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八)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
    2023-04-13
    312人看过
  •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金额计算司法解释的立案金额是多少?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金额计算司法解释的立案金额是五千元以上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第五条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情节严重”:(一)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的;(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犯罪,向其出售或者提供的;(三)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的;(四)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五百条以上的;(五)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第三项、第四项规定以外的公民个人信息五千条以上的;(六)数量未达到第三项至第五项规定标准,但是按相应比例合计达到有关数量标准的;(七)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八)将在履行
    2023-04-13
    239人看过
  •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若干问题解释规定的处罚内容是什么
    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若干问题解释规定的处罚内容是什么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若干问题解释中规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会被依法判处罚金。罚金数额一般在违法所得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对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应当综合考虑犯罪的危害程度、犯罪的违法所得数额以及被告人的前科情况、认罪悔罪态度等,依法判处罚金。罚金数额一般在违法所得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犯罪构成是什么(一)行为主体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犯罪主体,除国家机关或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单位的工作人员之外,还包括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公民个人信息的商业、房地产业等服务业中其他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二)行为内容本罪的行为方式主要包括有出售行为和提供行为。在分析两者之前,首先应当明确何为“公民个人信息”。1、公民个人信
    2023-06-16
    321人看过
  • 高法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解释怎么认定情节严重?
    一、高法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解释怎么认定情节严重?1、信息类型和数量。基于不同类型公民个人信息的重要程度,《解释》分别设置了“五十条以上”“五百条以上”“五千条以上”的入罪标准,以体现罪责刑相适应。2、违法所得数额。出售或者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往往是为了牟利,基于此,《解释》将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规定为“情节严重”。3、信息用途。《解释》将“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犯罪,向其出售或者提供”规定为“情节严重”。4、主体身份。公民个人信息泄露案件不少系内部人员作案,对此,《解释》明确,“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认定“情节严重”的数量、数额标准减半计算。5、前科情况。曾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二年内受过行政处罚,又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人屡教不改、主观
    2023-06-19
    240人看过
  •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信息类型有哪些?
    包括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的行为。本罪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情节严重有以下情形:(一)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的;(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犯罪,向其出售或者提供的;(三)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的;(四)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五百条以上的;(五)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第三项、第四项规定以外的公民个人信息五千条以上的;(六)数量未达到第三项至第五项规定标准,但是按相应比例合计达到有关数量标准的;(七)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八)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
    2023-04-01
    259人看过
  •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中的财产信息怎么认定?
    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中的财产信息怎么认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中的财产信息,可以从银行账号、个人财产使用情况、以及工资待遇等情况来进行认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惩处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活动的通知》明确规定:“公民个人信息包括公民的姓名、年龄、有效证件号码、婚姻状况、工作单位、学历、履历、家庭住址、电话号码等能够识别公民个人身份或者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信息、数据资料。”在司法实践中,法官对个人信息类型的认定主要包括:身份信息、财产信息、行联信息、通讯信息、交易信息、教育信息,等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具体行为有:(1)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2)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3)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二、怎么认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和情节严重从《刑法
    2024-01-26
    290人看过
  •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法规定,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法规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二、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的构成要件是什么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的构成要件:1.侵犯的客体:是公民个人身份信息的安全和公民身份管理秩序。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以窃取、收买等方法大肆收集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从窃取的特征分析,非法手段至少应当具备以下特点:(1)是违背了信息所有人的意愿或真实意思表示;(2)是信息获取者无权了解、接触相关公民个人信息;(3)是信息获取的手段违反了法律禁止性规定或社会
    2023-06-19
    194人看过
  •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如何规定的?
    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怎么规定的?为依法惩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活动,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和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就办理此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第二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第三条向特定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以及通过信息网络或者其他途径发布公民个人信息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未经被收集者同意,将合法收集的公民个人信息向他人提供的,属于
    2024-01-24
    403人看过
  •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如何处理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初次实施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构成犯罪的,要依据犯罪情节处理,如果情节不严重,全部退赃,并确有悔罪表现的,不予刑事处罚或者从宽处罚。《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一、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没有对公民个人信息作出界定。有人认为,公民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职业、职务、年龄、婚姻状况、学历、专业资格、工作经历、家庭住址、电话号码、信用
    2023-03-28
    130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提前履行合同如果符合当事人约定的不需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当事人提前履行损害对方当事人利益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在合理情况下让其进行赔付、承担违约责任。合同履行不符合约定的违约责任如下: 1、要... 更多>

    #履行职责
    相关咨询
    •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关于公民个人信息的司法解释在北京市XX是什么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01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之规定,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建议您介入。
    • 侵犯个人公民信息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2-17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通过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
    •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适用什么司法解释
      云南在线咨询 2023-11-05
      从五个角度准确认定“情节严重”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入罪要件为“情节严重”。最高法研究室主任颜茂昆介绍说,根据法律精神,结合司法实践,《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第五条第一款设十项对“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作了明确规定,大致涉及如下五个方面: (一)信息类型和数量。基于不同类型公民个人信息的重要程度,《解释》分别设置了“五十条
    •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司法解释一般有哪些
      安徽在线咨询 2023-11-06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司法解释规定的个人信息包括哪些?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司法解释规定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 《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
    • 甘肃省庆阳市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司法解释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2-05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