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不受理盗窃罪的,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此外,控告人还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要求立案。如果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一、诈骗罪的立案
(一)公安机关受理报案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属于案件管辖范围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二)控告人对公安机关不立案决定不服的,可向原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或向同级人民检察院提出异议。对于人民检察院认为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公安机关在接到人民检察院要求立案的通知后,应当决定立案。
二、刑事不予立案的复议机构
(一)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复议申请应当向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公安机关提出。复议申请书要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内提出。申请书中要讲明应当立案的理由。
(二)控告人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七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核申请后七日内作出决定。
(三)控告人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也可以向同级检察院投诉。检察院有权利要求说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检察院的通知后七日以内,对不予立案的情况、依据和理由作出书面说明,回复人民检察院。如果人名检察院通知立案,那么公安机关在接到人民检察院要求立案的通知后,应当在15日内决定立案,并且将立案决定书送达人民检察院。
三、诈骗合同经侦不受理可以通过什么样的方式
合同诈骗经侦不受理的,报案人可以向检察院提出,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如果检察院认为理由成立的,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报案人或控告人。控告人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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