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城务工出交通事故车祸怎样进行赔偿
这是农业户口人员长期在城市工作、居住,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后,赔偿标准是按农村人口还是按城镇人口计算的问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5条、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2006年4月3日就此问题在给云南省高院的复函〔(2005)民他字第25号〕解答如下:
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应按受诉法院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标准计算。
【原因分析】
出现上述问题的原因在于中国的陈旧的户籍制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5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第29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该解释颁布施行后,农村人口和城市人口在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赔偿标准不一致的问题在各地引起较大争议,这就是沿袭多年的中国户籍制度,从立法上规定“同命不同价”,同一城市、同一事故中死亡者赔偿差额巨大。以北京地区60岁以下一个农村人口与一个城镇居民为例,死亡赔偿金相差近20万元。
这种以出生决定终生的户籍政策公平与否,我们先不去讨论。那么对于长期在城市务工、结婚、购房、安家、工作,出了车祸也仍按农村人口标准进行赔偿,则显失公平。
1995年1月1日,2006年3月28日,我国分别开始实施了《国家赔偿法》和《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规定》。前者规定凡需要国家赔偿的,不论死亡人的户籍如何、在何地区,均按照一个标准——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死亡赔偿金。后者规定将空难死亡赔偿金提高到40万元,死亡赔偿金一律按我国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30年为限。不难看出,《国家赔偿法》、《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规定》根本没有设立因户籍差异导致死亡赔偿金额不同的歧视性条款,确实是“生死面前人人平等”的法律。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城市化发展越来越快,旧的户籍制度越来越不适应时代需要,也给诸如此类的案件审理带来不必要麻烦。为此,《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农村居民因交通事故伤亡如何计算赔偿费用的复函》〔(2005)民他字第25号〕中明确: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应当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结合受害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等因素,确定适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消费性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的标准。受害人如果是农村户口,但在城市经商、居住,其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地均为城市,有关损害赔偿费用应当根据当地城镇居民的相关标准计算。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05年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中也明确:“随着我省农村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城乡差别逐步缩小,从保护受害者利益出发,在两种标准存在交叉的情形下,可以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赔偿标准。对于农村人口在城镇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城镇人口标准计算损害赔偿数额;对于实行城乡户口统一登记管理的地方,计算标准也可以统一适用城镇人口统计标准。”按照以上司法解释和批复、座谈会精神,如果您已经在城市工作、居住多年,主要收入来源地在城市,其残疾赔偿金等在内的各项赔偿均可以按照案发地城镇人口上年度人均纯收入(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计算。
【法律依据】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五条第一款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农村居民因交通事故伤亡如何计算赔偿费用的复函》〔(2005)民他字第25号〕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应当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结合受害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等因素,确定适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消费性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的标准。受害人如果是农村户口,但在城市经商、居住,其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地均为城市,有关损害赔偿费用应当根据当地城镇居民的相关标准计算。
-
车祸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407人看过
-
车祸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435人看过
-
交通事故死亡车祸赔偿标准
262人看过
-
车祸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99人看过
-
交通事故车祸死亡赔偿标准
472人看过
-
出租车交通事故误工赔偿标准
366人看过
扶养通常概指各种社会关系中针对"弱者"所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一般涵盖四个方面: (1)以国家为主体,在特定情形下体现社会福利的公力扶养,包括各种灾害救济、贫困救济、民政抚恤等; (2)以一定的社会组织、机构、单位为主体并逐步走向社会化... 更多>
-
出车祸后出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云南在线咨询 2023-03-07交通事故赔偿一般情况下是可以协商解决的,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首先,事故划分问题。事故责任由交警根据双方的过错以及原因力比例来综合认定。 其次,赔偿项目。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精神损害抚慰金、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 最后,起诉对方及其保险公司,如果对方有保险公司的话。先由保险公司在12万元内全额赔偿损失,超
-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2023香港在线咨询 2023-01-31交通事故保险赔偿没有统一标准,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
舅父吃饭是出了车祸,农村户口进城务工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22一、农村居民与城镇居民之赔偿标准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于2003年12月4日颁布了《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该《解释》第25条、第28条、第29条、第30条的规定死亡伤残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区别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两个标准,此规定出台之前我国一直以户口性质(即农村户口和城镇户口)来区别赔偿标准,以往的司法实际也简单地按照户口性质来判决赔偿标准。解释的出
-
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2023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1-31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误工时间由医院进行确定。
-
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2023宁夏在线咨询 2023-05-26一、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2023 1、发生交通事故后,一方承担主要责任的,依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费数额。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