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约合同包括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2-03 03:12:18 103 人看过

一、预约合同包括什么

预约合同内容有:双方当事人和标的物的基本信息;标的物的价款;标的物的交付承诺和责任等。预约合同的成立与效力原则上适用一般合同的规定。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四百九十五条

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

二、预约合同中介费怎么收

预约合同中介费的收取在租赁中一般是双方各收半个月租金支付与第三方,买卖的话,一般收取总房款的2%,买卖双方各1%,实际交易时买卖双方可协商各自支付的比例。

房地产中介服务费用要由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按收费标准统一收取,并开具发票,依法纳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制度,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在其经营场所或交费地点的醒目位置公布其收费项目、服务内容、计费方法、收费标准等事项。

预约合同的本质是契约。预约合同最早存在于买卖、使用借贷、消费借贷等个别契约之中,后被有些国家扩及于所有契约。不同国家对预约合同的立法模式不同。预约合同的成立与效力原则上适用一般合同的规定;违反预约合同侵害了一方当事人的信赖利益,应承担违约责任。

三、预约合同违约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吗

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因为合同违约的责任承担方式包括继续履行、赔偿损失、采取补救措施这三种方式。所以,合同一方当事人违约之后,守约方是可以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该合同的。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四百九十五条 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n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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