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抚养权男方威胁女方法院怎么判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7-26 12:3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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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解决抚养权纷争问题之际,法院将全面权衡各类详尽因素,并不仅限于夫妻双方的经济基础、抚育能力价值、子女的成长阶段,及其所建立起的亲情纽带,同时亦包括考虑家庭内部核心成员即子女对于成年人的情感附着和意愿表达等多个方面。
倘若男性当事人在争取抚养权的过程中所采用的方式或手段有威胁到女性当事人的安全与权益,那么这种行为很可能被视作不负责任或者有害于子女成长的表现,进而可能对法院的最终决策产生深远影响。
依据我国最新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第一千零八十四条明确规定,法院在裁决确定抚养权归属时,应遵从于最适合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基本理念。
若男性当事人威胁他人权益的行为得以证实且足以表明其行为可能对其子女的身心发展产生破坏性影响时,法院将会尊重并考虑这一事实,从而为了保障儿童利益而做出有利向母方或者儿童利益倾斜的公正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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