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居住可以办取保候审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4 09:54:21 236 人看过

一、监视居住可以办取保候审吗?

监视居住与取保候审的区别

1、适用条件

取保候审

①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②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

③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幼儿的妇女,

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④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⑤持有有效出境证件,不需要逮捕但又可能逃避侦查的;

监视居住

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

①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②怀孕或者正在不如自己婴儿的妇女;

③系生活不能自理人的唯一扶养人;

④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的;

⑤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特殊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更为适宜的;

⑥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2、是否可以申请

取保候审:可以申请主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律师

监视居住:不能

3、执行地点

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的市、县

监视居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无固定住处的,可在指定居所执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障碍的,经上一级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居所执行)24小时内通知家属。

4、应遵守的规定

取保候审:

①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②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③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④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⑤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改变的,在24小时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公检法根据案件情况,可以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①不得进入特定场所;

②不得与特定人接触或者通信;③不得从事特定活动;

④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监视居住

①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②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③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④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⑤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⑥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五、违反规定的后果

取保候审: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先行拘留。

监视居住:情节严重的,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先行拘留。

六、期间

取保候审12个月(同一阶段,连续计算;不同阶段,重新计算)

监视居住6个月(同一阶段,连续计算;不同阶段,重新计算)

七:其他

取保候审保证方式:人保或者物保(不可同时对同一人使用)

物保:1000元以上人民币

人保条件

①与本案无牵连;

②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③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限;

④有固定收入和住处

义务监督、报告

责任

①行政责任:罚款1000~2万(只可向上级机关申请复核,不得申请行政复议)②刑事责任

③民事责任:连带赔偿责任;如果被取保候审人也是刑附民诉讼的被告人,保证人应当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但是以保证前的诉讼请求数额为限。

监视居住方式方法

可以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监视方法;在侦查期间,可以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的通信进行监控。

折抵刑期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

①被判处管制的,一日折抵一日;

②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二日折抵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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