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诈产生的合同撤销权包括哪些内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9 19:51:01 168 人看过

合同撤销权的除斥期是一年。撤销权是单方面的权利,但是法律也赋予了其一定的期限,当事人应该自知道或是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如果在一年之内没有行使该权利,则视为当事人放弃了自己的撤销权,法院或仲裁机构将不再支持其行使撤销的权利。且该期限和诉讼时效不同,该期限为除斥期,不存在中断和中止的情形。

一、除斥期间的起算时间是什么

除斥期间的起算时间一般是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起算。合同撤销权是指撤销权人享有的对意思表示不真实,但已经生效的合同予以撤销,使合同归于消灭的权利。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撤销权的消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也就是说,合同撤销权行使期限是除斥期间,该期限不能中断、中止或者延长,权利人如果不及时行使,将丧失该项权利。

二、撤销权行使期限

民法典规定的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是一年,对这一年的具体规定是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其权利消灭,并且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的则撤销权消灭。因此对于撤销权的行使,应该在上述两个规定的规制下行使,否则会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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