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任免的权力是由谁来执行,监事可以无理由免职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2 16:30:36 300 人看过

一、监事任免的权力是由谁来执行,监事可以无理由免职吗

监事的任免是有股东会来执行的;监事的免职需要通过股东会进行决议,并不能无理由免职。

1.监事的产生:监事会成员一般由股东会选任,其办法与董事相同。不过,对于监事会中的职工成员,各国多规定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任或者由公司的工会组织选任。

2.监事的任期: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监事会应在其组成人员中推选1名召集人。监事会的召集人多被称为监事会主席。我国《公司法》未规定监事会主席的特别职权,解释上应认为监事会主席负责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其他方面的权限可由公司章程做出规定。

3.监事的卸任与免职:股东担任的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职工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监事连选可以连任。

监事通常由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组成,且不得兼任董事或经理。

二、公司法监事的相关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不是任命的,监事是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有限责任公司叫股东会,股份有限公司叫股东大会。

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

三、公司法中监事的任职资格

除符合以上监事或者监事会构成中所述的要求外,根据《公司法》的第一百四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0日 14: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剥夺政治权利相关文章
  • 工伤鉴定监督由谁来执行
    一、工伤鉴定监督由谁来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第95号《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中规定:第四条司法鉴定管理实行行政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的管理制度。司法行政机关对司法鉴定机构及其司法鉴定活动依法进行指导、管理和监督、检查。司法鉴定行业协会依法进行自律管理。第九条司法部负责全国司法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第十条省级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工作;第十一条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可以委托下一级司法行政机关协助办理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有关工作。第十二条司法行政机关负责监督指导司法鉴定行业协会及其专业委员会依法开展活动。我在实际工作中碰到的,司法鉴定机构的上级主管单位,包括地区的司法局,上级的司法部,及本地区的司法鉴定业协会。并不包括中级法院。二、工伤鉴定结果能做假吗?是不能造假的。在伤残鉴定时是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要求三到五名专家共同鉴定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
    2023-04-28
    347人看过
  • 监护人无法履行职责由谁来照顾
    一、监护人无法履行职责由谁来照顾1、监护人无法履行职责,可以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来照顾: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四条,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二、被监护人侵权责任由谁来进行承担1、被监护人侵权的责任仍然是监护人承担。2、监护人的责任包括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负责
    2023-06-14
    387人看过
  • 应该由谁来执行监视居住
    人民检察院核实犯罪嫌疑人住处或者为其指定居所后,应当制作监视居住执行通知书,将有关法律文书和有关案由、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的材料,送交犯罪嫌疑人住处或者居所地的同级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检察院可以协助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收到有关法律文书和材料后,应当立即交由犯罪嫌疑人住处或者居所地的县级公安机关执行。负责执行的县级公安机关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核实被监视居住人的身份和住处或者居所,报告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后,通知被监视居住人住处或者居所地的派出所执行。负责执行监视居住的派出所应当指定专人对被监视居住人进行监督考察,并及时将监视居住的执行情况报告所属县级公安机关通知决定监视居住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监视居住的案件,在执行期间,犯罪嫌疑人有正当理由需要离开住处或者指定居所的,负责执行的派出所应当及时报告所属县级公安机关,由该县级公安机关征得决定监视居住的人民检察院同意后予以批准。人
    2023-02-16
    408人看过
  • 免除民事责任的事由
    法律综合知识
    一、免除民事责任的事由免除民事责任的事由如下:1.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2.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3.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由第三人承担;4.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5.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6.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责任。二、民事责任种类包括哪些民事责任种类包括合同责任、侵权责任与其它责任、财产责任与非财产责任、无限责任与有限责任、单方责任与双方责任、单方责任与双方责任、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和公平责任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民事主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约定,履行民事义务,承担民事责任。三、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有哪几种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承担民事
    2023-07-10
    222人看过
  • 暂予监外执行的鉴定由谁来做
    (一)在交付执行前,由人民法院决定;(二)在监狱服刑的,由监狱审查同意后提请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批准;(三)在看守所服刑的,由看守所审查同意后提请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对有关职务犯罪罪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还应当依照有关规定逐案报请备案审查。第三条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其居住地的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第四条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的生活、医疗和护理等费用自理。一、监外执行的执行方式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实行社区矫正,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执行机关应当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严格管理监督。对于服刑中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原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服刑改造的情况通报负责监外执行的公安机关,以便有针对性地对罪犯进行管理监督: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告知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必须接受监督改造并遵守有关的规定。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应当及时收
    2023-04-03
    426人看过
  • 收监执行由谁执行及收监执行的条件
    收监执行由公安机关执行,但也有可能是由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执行。收监执行需要满足三个条件,首先该罪犯必须被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其次不得具有应暂予监外执行的法定情形,最后必须有相关的裁判文书和相应的证明文件,如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等。一、收监执行由谁执行收监执行一般是由公安机关执行,也可能是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二)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对于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予以收监的,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二、收监执行的条件收监执行需要满足的条件是:1.必须是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无
    2023-06-10
    94人看过
  • 公司监事一职能否由被执行人担任?
    不可以。失信被执行人一般是有能力执行但是不执行的,在生活中会受到很多的限制,其中包括消费限制和担任职务限制,一般是不可以担任公司重要职务的。执行监事只存在于农民专业合作社中。那么,当该监事为失信被执行人时。提供成员代表大会决议或成员大会决议,重新选举执行监事,然后到工商部门更改即可。失信被执行人一是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包括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二是实施其他信用惩戒,包括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三是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失信被执行人能担任法人吗?失信被执行人不能担任法人。法人是指法人团体或法人在法律上能够独立地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主体,是一个组织,是不需要自然人担任的。失信被执行人也不能担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凡因有偿还能力,但拒不偿还全部或部分到期债
    2023-07-13
    202人看过
  • 公证员予以免职事由
    公务员予以免职事由公务员予以免职的事由有: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不能胜任现任工作且不停安排;需要调整工作但是拒绝安排;不履行义务不遵守纪律;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等等情况。《公务员法》第八十八条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三)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四)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法律和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公务员辞职后还能再考吗1、试用期辞职基本无限制。正式期辞职规定参考公务员法。一般没有问题。2、只要证实是录取公示录取,不论是否辞职,原则上5年内不得参加公务员考试。政审直接卡擦。3、公示之前联系单位,想办法
    2023-06-02
    135人看过
  • 第一顺序监护人是否可以由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监护人担任?
    父母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首要监护人,只有在其父母死亡或者丧失监护能力的,则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确定监护人,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在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则有监护能力的人按照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的顺序来担任监护人。作为子女的监护人要符合什么条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由于监护人具有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财产的责任,包括管理、使用,甚至于处分,因此监护人的确定往往还会产生纷争。我国《民法典》对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的监护人进行了规定,但对其他原因造成了公民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他们的监护人的选任或确定却没有明确规定。担任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的,一般是其亲属,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兄弟
    2023-07-04
    64人看过
  • 执行董事职权由谁决定
    1、主持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议,并负责上述会议决议的贯彻落实。2、召集和主持管理委员会会议,组织讨论和决定公司的发展规划、经营方针、年度计划以及日常经营工作中的。3、提名公司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聘用和解职,并报董事会批准和备案。4、决定公司内高层管理人员的报酬、待遇和支付方式并报董事会备案。5、定期审阅公司的财务报表和其他重要报表,全盘控制全公司系统的财务状况。6、签署批准调入公司的各级管理人员和一般干部;7、签署对外上报、印发的各种重要报表、文件、资料。8、处理其他由董事会授权的。一、执行董事什么意思作为法定意义上的执行董事,是指规模较小的有限公司在不设立董事会的情况下设立的负责公司经营管理的职务。作为上市公司意义上的执行董事,执行董事并没有明确的法规依据,它和非执行董事是相对的,所谓执行董事,它本身作为一个董事是参与企业的经营,执行董事也称积极董事,指在董事会内部接受委任担当具体岗
    2023-02-16
    473人看过
  • 董事会是否可以任免监事会成员
    董事会不可以任免监事会成员。监事会是由公司设立的,只有股东会有权任免监事会成员。董事会的职权中不包括任免监事会成员。法律规定,股东会可以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香港行政会议成员的任免由什么决定香港特区行政会议是协助行政长官决策的机构。行政会议的成员由行政长官从行政机关的主要官员、立法会议员和社会人士中委任,其任免由行政长官决定。行政会议由行政长官主持,其成员的任期应不超过委任其的行政长官的任期。《公司法》第46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2023-07-26
    101人看过
  • 监外执行到期后由谁收监
    监外执行到期后对该罪犯的收监,应当由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通知人民法院将该罪犯依法交付执行。一、哺乳期可以不用收监吗监狱应当对交付执行刑罚的罪犯进行身体检查。经检查,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不收监:(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对前款所列暂不收监的罪犯,应当由交付执行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对其中暂予监外执行有社会危险性的,应当收监。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由居住地公安机关执行刑罚。前款所列暂不收监的情形消失后,原判刑期尚未执行完毕的罪犯,由公安机关送交监狱收监。二、有期徒刑6个月一般是去监狱还是看守所?有期徒刑六个月的,应当去监狱执行。罪犯被人民法院判处六个月有期徒刑的,判决书生效后,应当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让罪犯在监狱进行劳动改造,但是,在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的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不去监狱执行,由看守所代
    2023-02-20
    315人看过
  • 什么是监督管制? 管制由谁来执行?
    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对于罪行较轻、造成的社会危害较小的犯罪分子,一般会被判处管制刑罚,也就是该罪犯的一切活动都会被有关部门监督,在接受管制期间需要参加劳动和教育改造,但不予关押。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一、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根据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行为人应该接受何种处罚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节决定的。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二、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怎样执行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犯罪分子被判处
    2023-04-02
    120人看过
  • 监外执行是什么意思由谁来决定
    一、监外执行是什么意思?监外执行是指由于罪犯具有法律规定的某种情况而暂时变更刑罚执行场所和执行方式,在监狱外执行刑罚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由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执行,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但对于被判处死刑或者死缓执行未减刑的罪犯,一律收监执行。如在执行过程中才发现上述情况,应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主管的司法机关审查批准。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应当计算在刑期以内。当监外执行的原因消失(如病愈、哺乳期满)后,如果刑期未满,继续收监执行;如刑期已满,则应及时释放。二、监外执行由谁来决定?有权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主要包括对罪犯判处刑罚并交给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人民法院,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和看守所、拘役所的上级主管公安机关。在对罪犯判处刑罚时,人民法院发现没有被关押在看守所的罪犯有符合法律规
    2023-06-24
    451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主要包括剥夺以下权利: 1、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国家机关包括国家权利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2、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3、选举权和被选... 更多>

    #剥夺政治权利
    相关咨询
    • 董事局职员可以由监事会任免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1-08-16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是没有权利任免监事会成员的,监事会是由公司设立的,只有股东会有权任免监事会成员。   《公司法》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
    • 公司可以由监事来担任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11
      不可以,公司中必须有监事。公司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
    • 职工工伤鉴定监督由谁来执行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2-11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 董事长的任免由谁决定的
      江西在线咨询 2023-10-05
      董事长是由董事会投票选举产生。 (一)有限责任公司 1、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2、有限公司的董事长不是由公司章程直接产生,公司章程只是规定其产生的办法。 3、一个有效的公司章程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必须要有董事长的产生方式。 4、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五条
    • 监督或者管制的执行由谁来执行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1-25
      管制是人民法院判决,不拘留犯罪分子,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自由,交由公安机关管制和监督的刑罚方法。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应当由人民法院移交公安机关执行,即管制的执行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其他任何机关都没有权力。根据公安部的有关规定,执行管制的具体机关应当是县(市)公安局、公安局和相当于县级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对犯罪分子执行管制时,应当注意贯彻群众路线,即充分发挥有关单位或基层组织的作用,依靠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