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见证人的要求有几种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6 08:52:25 187 人看过

一、刑事案件见证人的要求有几种

见证人是司法机关根据需要邀请的到场观察监督某项诉讼行为的实施,必要时可以作证的与本案无利害关系的人。一般理论认为见证人参加刑事诉讼只是受司法机关的邀请而证明侦察人员侦察行为的合法性和真实性,他们虽然有一定的权利和义务但这种权利和义务是司法权派生的。

见证人需要具有以下资格:

1、与案件没有利害关系。

2、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但要注意,以下几类人不能作为见证人:

1、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具有相应辨别能力或者不能正确表达的人。

2、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人。

3、行使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等刑事诉讼职权的公安、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或者其聘用的人员。

二、辨认笔录中是否必须要有见证人?

辨认笔录中不是必须要有见证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几名辨认人对同一被辨认人或者同一物品进行辨认时,应当由每名辨认人单独进行。必要的时候,可以有见证人在场。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167条规定:勘验时应有2名与案件无关的见证人在场,勘验笔录应由参加勘验的人和见证人签名或盖章。对见证的必须性和见证人的人数作了限定。而且此处仅是检察机关办理贪污贿赂等自侦案件的程序性规定。

公安部《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现场勘查规则》第4条第3项规定:现场勘察必须邀请两名与案件无关、为人公正的公民作见证人,公安司法人员不能充当见证人”。

第8条第2项规定:“现场勘查笔录应详细记载:见证人的姓名、职业和住址;现场指挥人员、勘查人员、笔录制作人员以及见证人签名”。该规定比较详细,但涉及范围仅限于现场勘验见证人。

见证人与证人所提供的证据,法律效力相同。不同的是:证人由案件本身所决定,其任务是证明案件事实;见证人可以选择,其任务是观察、监督司法人员的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等活动是否正确、合法,使合法的诉讼行为得到客观承认,产生法律上的效果。如遇有当事人对上述行为的正确性与合法性提出异议时,见证人要为他亲眼所见的情况作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4日 21: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笔录相关文章
  • 刑事案件会见当事人有哪些要注意的问题
    刑事案件会见当事人,需提交以下材料:1。律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律师事务所证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3、刑事辩护委托书(法律援助的,需出具法律援助公函);4、委托人(一般是当事人家属)的身份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根据《刑事诉讼法》,只要有这些程序文件,律师可以随时会见当事人,不受会见时间和次数的限制。一般刑事案件,持有上述证件的,拘留所应当在48小时内安排会见。刑事案件会见当事人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刑事案件会见当事人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1、辩护律师的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还应向侦查机关提交会见申请书,经许可才能会见;2、其他辩护人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应向人民法院、检察院提交会见申请书,经法院、检察院许可才能会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2023-08-06
    236人看过
  • 刑事自诉案件判处情况有几种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1、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3、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4、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二、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1、故意伤害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2、非法侵入住宅案(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的);3、侵犯通信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的);4、重婚案(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的);5、遗弃案(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的);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一节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7、侵犯知识产权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七节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8、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对上列八
    2023-06-01
    500人看过
  • 刑事案件中证据要求的必要性
    刑事诉讼的证据要求为:合法性、合理性和关联性,同时还要注意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如果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医疗事故证据要求主要有什么医疗事故案件中,除了被告人供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及专家鉴定结论之外,还需要注意收集以下几方面的书证或物证:1、门诊及住院病历。门诊病历是患者来医院就诊时最原始的证据材料,上面记载了病人的主诉、医生的查体、诊断及最后的处理意见等。住院病历包括病程记录、死亡病历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抢救结束后补记的病历资料等。门诊及住院病历是病情发展和医疗活动的真实记录,是认定医疗过失的重要依据。2、化验单及各类检查结果。化验单及各辅助科室的检查结果,如心电图、脑电图、B超结果
    2023-07-02
    274人看过
  • 各种类型案件的举证要求
    (一)商事纠纷案件1、买卖合同纠纷(1)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2)口头合同的证明;(3)变更、补充原合同、协议的有关变更、补充材料的证据;(4)发货票及其他交货凭证;(5)运输证明;(6)验收记录;(7)付款凭证、收款收据(条)或有关证据已付货款、尚欠货款的材料;(8)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或当事人双方商定的技术资料;(9)国家、专业、企业或当事人双方商定的技术资料;(10)记载封存样品日期、方式等事项的书面材料及样品;(11)质量检验、鉴定资料;(12)逾期交货、逾期提货、中途退货、包括合格(或不合格)的有关材料;(13)其他证据。2、建设工程承包纠纷(此类案件属民事案件)(1)合同及有关修改合同的设计变更文件、洽商记录、会议纪要及资料、图表;(2)提供建筑许可证、资质证书等证明其合法主体资格的有关证据;(3)工程预算、决算书;(4)拨付、收
    2023-08-16
    482人看过
  • 刑事案件中犯罪的停止形态有几种
    在司法实践中犯罪停止形态有两种基本的类型,一是犯罪未完成形态,二是犯罪的完成形态。犯罪未完成形态,即犯罪在其发展过程中中途停止下来,犯罪未进行到终点,行为人未完成犯罪;犯罪的完成形态即犯罪既遂形态,是指行为人完成了犯罪的情形。根据犯罪停止的原因或停止时与犯罪完成的距离等的不同,犯罪未完成形态可再分为犯罪预备形态、未遂形态和中止形态。一、刑事犯罪的几种犯罪形态分别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二条【犯罪预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第二十三条【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二十四条【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
    2023-06-24
    180人看过
  • 刑事案件中见证人可以是哪些人员
    见证人是司法机关根据需要邀请的到场观察监督某项诉讼行为的实施,必要时可以作证的与本案无利害关系的人。一般理论认为见证人参加刑事诉讼只是受司法机关的邀请而证明侦察人员侦察行为的合法性和真实性,他们虽然有一定的权利和义务但这种权利和义务是司法权派生的。见证人需要具有以下资格:1、与案件没有利害关系。2、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但要注意,以下几类人不能作为见证人:1、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具有相应辨别能力或者不能正确表达的人。2、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人。3、行使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等刑事诉讼职权的公安、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或者其聘用的人员。一、辨认笔录中是否必须要有见证人?辨认笔录中不是必须要有见证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几名辨认人对同一被辨认人或者同一物品进行辨认时,应当由每名辨认人单独进行。必要的时候,可以有见证人在场。《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167条规定
    2023-04-07
    131人看过
  • 刑事案件哪些人员不得担任见证人
    一、刑事案件哪些人员不得担任见证人1、在刑事案件中,不能担任见证人的人包括:(1)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具有相应辨别能力或者不能正确表达的人;(2)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人;(3)行使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组织辨认等监察调查、刑事诉讼职权的监察、公安、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或者其聘用的人员。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八十条二、刑事案件对证人作证的要求有哪些(一)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但是,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为证人。待证事实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证人。(二)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十日前提出,并经人民法院许可。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申请予以准许的,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通知证人
    2023-04-20
    296人看过
  •  刑事自诉案件证据的相关要求
    在起诉一审刑事自诉案件时,原告必须提供一系列证明和证据。这些证明和证据包括自诉原被告的身份信息,控告犯罪事实的证据或证据线索,本案自行协商的协议,委托代理人提起诉讼的委托书,原告人系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的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证明,以及有附带民事诉讼的证据。控诉方还应提供证据证明被告的犯罪行为和犯罪事实,以及被告是否有罪过的证据。根据我国的《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实践,当原告在起诉一审刑事自诉案件时,必须提供的一般证明和证据。1、自诉原被告的身份信息主要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职业、工作单位、地址等信息的身份材料,如身份证、工作证、户口簿等。;2、控告犯罪事实的证据或证据线索,并说明来源;证人写明证人的姓名、地址、单位名称和与原被告的关系;3、本案自行协商的协议,或单位、居委会、公安、检察部门处理的材料;4、委托代理人提起诉讼的,应当提交委托书。委托书必须明确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5、原告人系
    2023-11-21
    224人看过
  • 刑事案件律师可以做见证人吗
    刑事案件律师可以做见证人。司法机关根据需要邀请的到场观察监督某项诉讼行为的实施,必要时可以作证的与本案无利害关系的人。又称在场见证人。证人由案件本身决定,不能任意选择,只对案件事实本身的有关情况作证;而见证人则是根据需要产生和决定,可以选择,同时他只对被邀请参加见证的事实起证明作用。见证人条件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新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全文)》第六十七条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刑事诉讼活动的见证人:(一)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具有相应辨别能力或者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二)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人;(三)行使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等刑事诉讼职权的公安、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或者其聘用的人员。由于客观原因无法由符合条件的人员担任见证人的,应当在笔录材料中注明情况,并对相关活动进行录像。
    2023-06-14
    499人看过
  • 刑事案件立案管辖包含几种情形
    一、立案管辖包括哪些管辖分为立案管辖和审判管辖两大类。审判管辖又分为:普通人民法院的审判管辖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管辖。立案管辖解决的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上的分工问题;审判管辖解决的是人民法院系统内部各级人民法院、普通人民法院与专门人民法院以及专门人民法院在审判一审刑事案件上的分工问题。二、立案管辖有哪些相关法律规定?(一)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1款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均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其他刑事案件应当一律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二)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有:1、贪污贿赂犯罪。是指修订后的刑法分则第八章规定的贪污贿赂罪和其他章节中明确规定按照刑法分则第八章贪污贿赂罪的规定定罪处罚的犯罪。2、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修订后的刑法已将渎职罪的主体修改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023-03-29
    391人看过
  • 刑事申诉案件约见当事人吗
    一、刑事申诉案件约见当事人吗律师会见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律师为了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的罪名及有关案件情况,听取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对所指控罪名的意见和辩解理由,从而更好的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更好地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的一种活动。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是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和进行辩护必须进行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律师参与刑事诉讼,行使辩护权的重要内容。律师会见基于不同的部门法律规定,其含义也不尽相同。二、刑事案件哪些人可以申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03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根据本条规定,有权提出申诉的是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配偶、子女、父母;同胞兄弟姐妹)。申诉的对象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接受申诉的机关
    2023-04-20
    83人看过
  • 治安案件证据种类有哪几种
    物证。是以物质的存在、特征或属性证明案件情况的一种证据;书证。以文字、符号、图画记载的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的书面文件或其他物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勘验、检查笔录和现场笔录。是指办案人员为查明案件事实对与案件有关的物品和场所进行勘验时对勘验情况和结果所作的记录。一、离婚搜集证据文字好还是录音好依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证据主要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这么几种,录音属于视听资料的一种,人民法院对视听资料,应当辨别真伪,并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从证据学上讲,视听资料是指利用录音、录像、光盘、电影胶片等反映的图像和声音,以及电脑储存的资料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随着时代的发展,以及当事人举证意识的提高,越来越多的视听资料证据被当事人采用。比如,手机录音,mp3录音,录音笔录音等。而文字属于书证的一种从形式上来讲
    2023-03-20
    373人看过
  • 刑事案件不予批捕的几种情形
    一、刑事案件不予批捕的几种情形人民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类型及公安机关依法应相应采取的措施。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常见于以下几种情形:1、一是被拘留的人不涉嫌犯罪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2、二是涉嫌犯罪且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可能判处徒刑以下刑罚,或者没有逮捕必要的;3、三是涉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逮捕所要求的证据条件的;4、四是属于罪当逮捕,但确系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妇女,可以不批准逮捕的。二、检察院不批捕公安机关怎么办检察机关对不批准逮捕决定执行监督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规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
    2023-04-16
    131人看过
  • 刑事中的自诉案件包括哪几种
    一、自诉案件包括哪几种(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1、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3、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4、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二)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1、故意伤害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2、非法侵入住宅案(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的);3、侵犯通信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的);4、重婚案(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的);5、遗弃案(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的);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一节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7、侵犯知识产权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七节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8、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
    2023-02-19
    116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笔录
    词条

    笔录指的是公安、司法人员在诉讼过程中,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以文字或视听记录的形式记录或反映诉讼活动和案件事实。笔录包括: 1、询问简介。 2、询问内容。 3、检查记录记录。 4、相关人员依次签... 更多>

    #笔录
    相关咨询
    • 刑事案件中至少有几种证据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25
      没有具体规定,要达到证据确凿才能认为有罪,即要排除其他的可能性才能定罪
    • 刑事申诉有哪几种要求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6-11
      1、要有对于生效的刑事判决不服而申诉的申诉书; 2、有该生效的刑事判决书及其相关的生效的法律文书; 3、要有证明申诉的相关证据: (1)证明原判决或者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的新证据,新证据是指审判时未收集到的足以影响定案量刑的证据; (2)证明据以定案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证据。
    • 刑事案件见一般当事人需要带什么证件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5-03
      刑事案件会见当事人,需要提交以下这些材料: 1、律师的执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2、律师事务所的证明(律所出具的《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 3、刑事辩护委托书(如果是法律援助的,则需要出具法律援助公函); 4、委托人一般是当事人家属)身份证件和亲属关系证明。
    • 刑事案件执行死刑的情形有几种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9-23
      1、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抗诉的,在上诉、抗诉期满后3日内报请高级人民法院复核。2、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高级人民法院裁定维持死刑判决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 刑事案件的见证人可以是哪些人员?
      广东在线咨询 2021-09-30
      见证人是司法机关根据需要邀请的到场观察监督某项诉讼行为的实施,必要时可以作证的与本案无利害关系的人。一般理论认为见证人参加刑事诉讼只是受司法机关的邀请而证明侦察人员侦察行为的合法性和真实性,他们虽然有一定的权利和义务但这种权利和义务是司法权派生的。见证人需要具有以下资格: 1、与案件没有利害关系。 2、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但要注意,以下几类人不能作为见证人: 1、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