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裁决要求提起行政诉讼时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2 10:51:46 90 人看过

行政裁决不能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裁决解决的矛盾属于民事纠纷,对裁决不服的,可以以纠纷的对方当事人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而不应以裁决人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法律有规定的除外。

一、拆迁行政纠纷该怎样解决

需要先申请行政裁决。一旦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都应当经当事人申请,先由同级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只有经行政裁决后,当事人仍不满意的,方可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裁决是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

二、产生劳动争议时有哪些救济途径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因此,船员和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可通过以下四种方式进行解决:自行和解、调解、仲裁、诉讼。(1)自行和解:是指争议双方当事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商量,相互让步,协调双方的关系,消除矛盾,从而求得争议解决的方法。(2)调解:是由第三者居间调和,通过疏导、说服,促使当事人互谅互让,从而解决纠纷的方法。(3)仲裁:是指由国家授权的专门仲裁机关行使国家仲裁权,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依法进行的仲裁。(4)诉讼:是指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机构裁决不服,持劳动争议裁决书依法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护其合法权益的一种劳动争议处理方式。需特别提醒的是,涉及船员的劳务纠纷,可以不经劳动仲裁直接向海事法院提起诉讼。

三、债务纠纷会被通缉吗?

债务纠纷不会被通缉。债务纠纷一般属于民事纠纷,不涉及犯罪,不被通缉。当事人可以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权,请求法院责令对方承担相应的支付责任。当事人起诉时,应当先提交起诉书,并根据对方人数提交相应的副本。当事人为公民的,应当说明双方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和地址;当事人为单位的,应当说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当说明请求和起诉事实,理由应当在尾部签字或者盖章。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3日 21: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第三者相关文章
  • 工伤认定行政裁决不服提起诉讼的时限
    不服工伤认定行政判决书的,可以在收到认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如果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或者不认可和劳动者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负责举证说明。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服工伤认定行政诉讼《工伤保险条例》第53条第1项规定:有下列情开形之一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工伤认定办法》第19条规定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毒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
    2023-08-15
    171人看过
  • 行政起诉状(公民提起行政诉讼用)
    原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被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案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此致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人:年月日附:本诉状副本_______份。
    2023-06-13
    460人看过
  • 行政处罚本人去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是否有要求
    首先,提起行政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符合《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四)属于人民法院范围和人民法院管辖。其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书,并根据被告人数提交副本。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证明,并告知对方。提起行政诉讼能要求赔偿违约金吗?行政诉讼中一般是不能要求赔偿违约金的。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人提出赔偿请求,根据受到的不同损害,可以同时提出数项赔偿要求。此外,赔偿请求人提出赔偿申请,除符合赔偿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以外,还应当提供以下相关的法律文书和证明材料如下:(一)经依法确认有赔偿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情形的法律文书,包括:人民法院一审宣告无罪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书、人民法院二审宣告无罪的刑事判决书、人民法院依照审判
    2023-08-08
    492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中可以提起请求强制执行吗
    行政诉讼是可以强制执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一、行政行为是否具有强制性?行政行为中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有强制性。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行政处罚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同时,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措施,强制执行,因此,行政处罚具有强制性。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具有强制性。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
    2023-06-23
    118人看过
  • 对行政侵权行为提起行政诉讼有用吗
    有用,如果当事人对相关遭遇行政侵权,且在复议后仍然无法解决问题的,应该提起行政诉讼。法院会依法审理审判,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第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依法对行政案件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人民法院设行政审判庭,审理行政案件。第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一、行政法的特点(1)行政法尚没有统一完整的实体行政法典
    2023-03-19
    398人看过
  • 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能不能提起赔偿请求
    行政诉讼中可以附带提起行政赔偿请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一、国家对于强拆房屋的赔偿标准,法律有哪些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行政违法拆迁的应当赔偿。请求国家赔偿的,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申请,或者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中一并提出赔偿请求。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在两个月内决定是否赔偿,对于不赔偿决定,受害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二、房屋强拆如何进行行政赔偿?房屋强拆进行行政赔偿的方式为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赔偿请求人要求国家赔偿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也可以在行政行为被确认违法后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三、刑事赔偿的赔偿程序刑事赔偿程序为:1、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2、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
    2023-03-20
    218人看过
  • 哪些行政复议决定是终局裁决是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
    行政复议法规定,除法律规定最终裁决的复议决定外,申请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法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据这一规定,只要法律没有规定复议机关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是最终裁决的,申请人对复议决定不服,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但是对法律规定为最终裁决的复议决定,申请人则不能再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终局行政行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行政机关拥有最终行政裁决权的行政行为。它具有两个特点:一是这种行为体现着行政机关拥有最终行政裁决权。即终局行政行为一经作出,便具有最终的法律效力。如果行政相对人对这种行政行为不服,不能提起行政诉讼。二是这种行为的最终行政裁决权须由法律明文授权。这里所说的法律,指的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不包括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更不包括行政规章。行政复议法中对最终裁决的行政复议决定作出规定的有两条:一是第十四条规定,依法向国务院申请裁决的,国务院依法作出的决定是最终裁决定
    2023-06-02
    383人看过
  • 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要多久判决
    一、提起行政诉讼要多久判决?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一)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三)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四)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五)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六)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八)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
    2023-02-23
    475人看过
  • 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是否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机关的性质是执行机关,只能具体执行、落实法律已规定的权利义务内容,它不能任意创造要求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履行的义务内容。因此,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要求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履行的义务,都必须有法律的明文规定,否则便是违法要求履行义务。要求违法履行义务主要表现为如下三种情况:一是,法律、法规没有设定义务,而行政机关随意要求履行义务的;二是,法律、法规设定了一定的义务,但是行政机关任意增加义务的范围和数量的;三是,行政机关要求履行义务时程序违法,如不给正式发票等。
    2023-06-06
    432人看过
  • 判决行政复议程序违法时我们能否提起行政诉讼
    一、判决行政复议程序违法时我们能否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致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请求原处理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申诉的其他行政机关审查该行为并作出决定的制度。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就是说,起诉行政机关不是必须先经过行政机关的复议。但是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必须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二、对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裁判不服怎么办行政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但判决、裁定人停止执行。申诉就是不服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
    2023-06-02
    351人看过
  • 精心设计行政诉讼中止行政裁决
    在拆迁人声称要裁决或刚刚通知被拆迁户参加裁决会时(提出裁决申请到裁决书下达一般为一个月),被拆迁户一人或数人可到基层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般而言,在拆迁范围内未走一半人时或拆迁公告刚下两个月前不宜过早提起该诉讼,通过诉讼把拆迁人拖入泥潭,使其迟迟拿不到行政裁决,没有行政裁决,拆迁人根本无法实施合法的强拆,这叫釜底抽薪!一、公告拆迁期间谈话技巧当拆迁公告颁布后,拆迁人的工作人员约被拆迁人洽谈拆迁协议时,如果被拆迁人的合法要求(如要求产权调换)被拒绝,被拆迁人应依法提出合理主张、耐心与其洽商,说话要和气,切不可激化矛盾,更不可说没有多少钱我不搬家这类的话。二、诉讼期间无权裁决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12条第2项的规定,如果被拆迁人提起告拆迁许可证的诉讼,拆迁行政裁决应当中止进行,这样就不会发生其后的合法的行政强拆或司法强拆了,这种状况对被拆迁户来说是非常有利的。三、诉讼期间作
    2023-03-24
    191人看过
  • 选择行政裁决可以诉讼吗?
    起诉的程序条件指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程序衔接关系问题。处理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时,当事人选择补救手段是一般原则,行政复议前置是例外,需要法律、法规的特别规定。同时,司法最终解决是一般原则,而行政复议裁决终局是例外。但需要注意的是以下三种特殊情形的处理方式:(1)当事人既提起诉讼又申请复议的处理。法律、法规未规定行政复议为提起行政诉讼的必经程序,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既提起诉讼又申请复议的,由先受理的机关管辖。如果最先受理的机关是复议机关,那么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仍有权提起行政诉讼,反之如果先受理的机关是司法机关,那么司法机关的裁决就是最终的,当事人再也不能提起行政复议。(2)当事人在复议期间提起诉讼的处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申请行政复议,在法定复议期间内又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为相对人一旦先申请了行政复议,就应当等待复议机关作出决定,如果复议机关迟迟不作决定,也要
    2023-04-18
    190人看过
  • 什么是行政诉讼裁决?
    1、行政诉讼裁决的概念行政诉讼裁决是指人民法院根据事实,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或参照有关规章的规定,对行政争议作出的司法裁判。行政诉讼裁决主要包括行政裁定、行政判决。2、行政诉讼裁决的法律依据人民法院对被诉行政行为进行裁决,必须适用程序法和实体法两个方面的法律依据。程序法解决怎样进行裁决的程序问题;实体法解决怎样处理实体权利、义务的问题。(1)行政诉讼裁决的程序法依据。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过程中,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进行裁决,因而其程序必须适用我国行政诉讼法,此外在有关审判组织、送达、开庭、委托执行等问题的解决上,也适用人民法院组织法、民事诉讼法以及其他单行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2)行政诉讼裁决的实体法依据。实体法依据主要有:①法律;②行政法规;③地方性法规;④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⑤参照适用的规章。3、行政判决行政判决是指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中,为解决具体的行政争议,就实体问题所作的判决。根据我国行
    2023-06-06
    379人看过
  • 行政诉讼裁决的种类
    具体行政行为
    第五十三条复议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复议决定自然无效。复议决定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错误,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复议决定时,应当责令复议机关重新作出复议决定。第五十四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被告重新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的结果相同,但主要事实或者主要理由有改变的,不属于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以违反法定程序为由,判决撤销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不受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的限制。行政机关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二)项、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处理。第五十五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得加重对原告的处罚,但利害关系人同为原告的除外。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得对行政机关未予处罚
    2023-03-13
    69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纠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第三者
    词条

    通常情况下,第三者被定义为破坏别人家庭的人和合法夫妻关系的人。 如果第三者是明知道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或者以夫妻名义与有配偶者共同生活的,构成重婚罪,会坐牢。... 更多>

    #第三者
    相关咨询
    • 提起行政诉讼同时提起行政赔偿诉讼是要分别立案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3-2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当事人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或者因具体行政行为和与行使行政职权有关的其他行为侵权造成损害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分别立案,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合并审理,也可以单独审理。具体情况,个案各不相同,举一例说明:分别立案,原因是诉讼请求的性质不同。但如果赔偿诉讼请求的处理与确认某具体行政行为的违法性有直接关系,即只要确
    • 同时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可以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25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或者受理后超过行政复议期限不作答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或者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行政裁决能否提起行政诉讼,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6-14
      行政裁决不能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裁决解决的矛盾属于民事纠纷,对裁决不服的,可以以纠纷的对方当事人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而不应以裁决人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法律有规定的除外。
    • 行政裁决与行政诉讼的区别
      河南在线咨询 2021-11-15
      1、行政裁决是指行政主体依法授权,对与行政活动密切相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和裁决。其特点是:1。裁决者是法律授权的特定行政机关;2、裁决的对象是特定的民事纠纷;3、这是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裁判权的活动;4、这是行政实体实施的特定行政行为。二、行政仲裁是指行政机关设立特定的仲裁机构,作为第三方公断双方纠纷的制度。3、行政仲裁与行政裁决的区别1。行政仲裁是一种行政行为,行政仲裁是一种民间活动。2、行政裁
    • 行政复议的终局裁决是什么不能提起行政诉讼的?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06
      终局行政行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行政机关拥有最终行政裁决权的行政行为。它具有两个特点:一是这种行为体现着行政机关拥有最终行政裁决权。即终局行政行为一经作出,便具有最终的法律效力。如果行政相对人对这种行政行为不服,不能提起行政诉讼。二是这种行为的最终行政裁决权须由法律明文授权。这里所说的法律,指的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不包括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更不包括行政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