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拆迁补偿标准过低能否提起诉讼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2 11:23:07 227 人看过

拆迁补偿标准过低,协商不一致的可以提起诉讼。

一、别墅拆迁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别墅拆迁补偿标准一般有五项:一、房屋价值补偿标准,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二、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俗称过渡费)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用,具体数额各市一般都已确定具体数额及计算方式,详见各地出具标准,在这里作者所列算的补偿标准,是以大众化被拆迁人自主搬迁和过渡方式进行的计算。三、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该费用针对非住宅类房屋运营性房屋进行补偿,因为属个案,补偿标准不能统一,一般是有征收当事人进行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四、补助和奖励补助包括困难补助和公摊补助。五、房屋装修补偿及家电设备移机补偿房屋装修补偿也是先有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家电设备移机也是参照上述方式实施。

二、小区改造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老旧小区改造补偿标准包含在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的拆迁安置协议中。如果不同意协商,如果协商失败,拆迁人可以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拆迁补偿和安置奖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同级人民政府决定。房屋拆迁部门作出决定后,拆迁人或被拆迁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地质灾害搬迁补偿政策

地质灾害搬迁补偿政策具体要看当地政府提供的措施和方案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房屋拆迁补偿包括:

1、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

2、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

3、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应积极争取;

3、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拆迁维权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与央视等知名有影响力的媒体合作曝光等多种方式来维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7日 11: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拆迁补偿标准相关文章
  • 拆迁补偿标准过低,能否通过法律途径来获得更多的赔偿?
    拆迁补偿标准过低,协商不一致的可以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1、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3、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4、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5、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6、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7、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8、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9、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
    2023-07-02
    71人看过
  • 征地补偿款过低能否起诉
    一、征地补偿款过低能否起诉征地补偿款过低能起诉。依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公民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诉讼时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二、土地被征收会有哪些补偿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
    2023-05-14
    97人看过
  • 拆迁安置补偿提起民事诉讼是通过法院吗
    拆迁安置补偿案件不是民事诉讼,是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九)认为行政机
    2023-08-01
    198人看过
  • 商铺拆迁补偿的规定,商铺拆迁补偿的标准
    一、商铺拆迁补偿的法律规定商铺拆迁补偿的法律规定:1.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2.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3.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4.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5.拆迁公益事业用房的,拆迁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予以重建,或者给予货币补偿。6.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2023-04-11
    247人看过
  • 拆迁补偿提起诉讼的期限是多久
    拆迁补偿财产分割起诉期限是三年。我国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一、拆迁补偿款是否有诉讼时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二、拆迁补偿权是否有时效的限制有时效限制,房屋征地拆迁补偿协议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自房屋补偿协议约定的补偿给付日期之日开始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
    2023-04-12
    300人看过
  •  未达成协议的动迁补偿能否提起诉讼?
    根据提供的素材,当事人若未达成动迁补偿协议,可以寻求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包括申请行政复议或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此过程中,不能寻求民事诉讼来解决争议。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的,可以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若未达成动迁补偿协议,当事人通常可以寻求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他们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不过,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不能寻求民事诉讼来解决争议。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的,可以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房 屋 征 收 部 门 与 被 征 收 人 如 何 解 决 补 偿 争 议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
    2023-10-03
    220人看过
  • 可以对拆迁补偿决定书提起行政诉讼吗
    可以对拆迁补偿决定书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2023-06-22
    196人看过
  • 承租人能否对拆迁行为提起诉讼
    一、承租人能否对拆迁行为提起诉讼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强制拆迁行为对承租人的利益造成侵害的,出租人是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利益的。二、承租人可否提起诉讼民法典规定,承租人承租不动产的,对不动产享有用益物权,所以是不动产的权利之一,因承租不动产与相邻不动产产生纠纷的,承租人可以起诉相邻权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纠纷解决方式】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第二百八十八条【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第二百八十九条【处理相邻关系的法律依据】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定义】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三、要求支付租金的诉状怎么写民
    2023-05-06
    216人看过
  • 拆迁房屋错误能否提起行政诉讼
    一、拆迁房屋错误能否提起行政诉讼拆迁房屋错误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
    2023-04-15
    217人看过
  • 《拆迁安置补偿协议》规定拆迁补偿标准和程序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本案涉及的有关重复补偿的问题,在拆迁时就应根据实际的权属状况进行补偿。A公司实际拥有拆迁范围内530平方米营业房的产权,按照《补偿安置协议》应得到补偿;B公司声称其拥有该530平方米营业房的所有权,但仅提供了房屋租赁证明,并无权属证明。根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依法登记的房屋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B公司主张的房屋权利并未依法登记,故某公司无须向B公司进行拆迁补偿。综上,某公司在拆迁前就应当弄清房屋的权利归属并进行补偿或者在补偿安置后,诉讼时效内提出拆迁补偿异议,而不是事隔9年已过诉讼时效后才提出。提示:房屋产权证是房屋所有权人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唯一合法凭证,依据房屋产权证理应获得补偿
    2023-07-04
    299人看过
  •  政府征地价格过低能否提起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如果政府征收土地时给予的经济补偿过低, 被征收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如果政府征收土地时给予的经济补偿过低,被征收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诉讼。 提 起 行 政 诉 讼 的 条 件 是 什 么 ?提起行政诉讼应当符合的条件包括: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犯,应当及时向人
    2023-09-22
    484人看过
  • 不服拆迁补偿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吗?
    一、不服拆迁补偿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吗不服拆迁补偿款的,不能提起民事诉讼,被拆迁人应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维权。行政诉讼流程如下:1、一审(1)、起诉行政诉讼实写不告不来原则,即当事人不起诉,人民法院不能主动受理。(2)、受理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受理。经审查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在法定期限内裁定不予受理。(3)、审理人民法院审理的主要内容是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4)、裁判(裁定和判决的合称)裁定是法院在案件审理判决执行中,就程序问题或部分实体问题所作的决定。判决是法院就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所作的决定。2、二审二审指上级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上诉,对下一级人民法院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进行审理。我国行政案件的审理采取两审终审制度。3、执行行政案件裁定、判决的执行,是指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以后,一方当事
    2023-06-15
    297人看过
  • 拆迁补偿标准:合村并镇房屋拆迁规定
    合村并镇拆迁的补偿标准主要分为产权调换的补偿和货币补偿,其具体情况如下:1、产权调换的补偿标准按照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即采取产权调换方式的补偿标准是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偿还面积与原面积相等的部分,按重置价格计算结构差价。偿还面积超过原面积部分,按商品房价格结算,偿还面积不足原面积部分,按重置价格结合成新度结算;2、货币补偿标准按照被拆除房屋建筑面积的重置价格进行计算。实行货币补偿的,应由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或法定评估机构对被拆除房屋进行评估,以评估价格作为计算依据。合村并镇怎么给补偿补偿涉及到几个部分: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
    2023-07-08
    78人看过
  • 拆迁补偿标准规定房屋拆迁怎么评估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方法确定。对被征收房屋的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在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房屋拆迁补偿怎么评估有下列方法:1、市场比较法。这种评估方法最能直接反映评估对象的市场价格,但其前提条件是必须有同类房屋的交易实例可供比照。2、成本法。就是指通过求取估价对象在估价时点的重置价格或重建价格,扣除折旧,以此估算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3、收益法。就是选用适当的资本化率将其折现到估价时点后进行累加,以此估算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4、假设开发法。5、基准地价修正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
    2023-08-05
    492人看过
换一批
#拆迁补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拆迁补偿标准因地区而异,通常包括以下方面: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根据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根据临... 更多>

    #拆迁补偿标准
    相关咨询
    • 拆迁补偿是否能够单独提起诉讼
      山东在线咨询 2021-11-19
      拆迁补偿可以直接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产、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其他行政许可决定不服的;(四)对确认土地、矿藏、水
    • 拆迁补偿标准不合理被拆迁人能否通过诉讼获取全部补偿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2-06
      拆迁征地补偿在我国只有原则性规定没有全国统一具体标准的情况下,更体现了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博弈的过程。各个地方的补偿标准不一,甚至同一地区补偿的标准也不一样,同样情况下有的人得到的很高,有的人就得到很少。这就更加验证了博弈的技巧与力度。作为弱势群体的被拆迁人博弈中的王牌则是调查对方拆迁手续的合法性,政府部门是否在依法行政。这是对方的痛点也是难点。这也是我国公民促进行政法治的光荣历程,被拆迁人在争取到应
    • 拆迁安置补偿能否诉讼,怎么规定
      山东在线咨询 2023-11-01
      法律咨询解答 拆迁安置补偿满足条件可以提起诉讼。第四十九条,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五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
    • 因为拆迁补偿过低,政府通过诉讼途径要求过户房屋补偿款能否获得?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1-22
      不合理。房屋拆迁,应当由当地的征收管理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 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与央视等知名有影响力的媒体合作曝光等多种方式来维权。
    • 拆迁补偿标准低纠纷起诉状注意什么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6-13
      写房屋拆迁补偿诉求书应注意: 如果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应该写申请书。 如果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应该写起诉状。 根据你拥有房屋所有权的事实情况,再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说明你要求补偿的正当性。 建议找律师起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