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在哪些情况下采用特殊的地域管辖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9 11:02:56 175 人看过

诉讼离婚在如下情况下采用特殊的地域管辖:

1、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

2、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

3、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

4、被告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监禁的;

5、其他情况。

一、第一次起诉离婚能判离吗

第一次起诉离婚不一定会判离婚的,在审判活动开始时会先进行调解,实践中很多因调解就没选择离婚了。所以起诉离婚不一定会判离婚,如果一方不存在重大过错的情况的。

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下列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起诉离婚多久可以会判离

起诉离婚多久可以判离视情况而定,分析如下:

(1)如果适用普通程序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2)如果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3)二审期限是三个月,合起来一个离婚案件从头到尾少则三个月,多则九个月。

起诉离婚地点如下:

1、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下列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三、如何知道起诉地点?

起诉地点这样确定:1、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3、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4、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5、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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