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医疗事故,具有哪些特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3 20:32:28 105 人看过

1、医疗事故是法律事实,它的上位概念是医疗事件。医疗事故不仅包括有过错的医疗行为,而且包括因此发生的损害后果。2、医疗事故是因过失引起的。不能将医疗事故简单地理解成医疗与事故的简单相加,即认为凡在医疗过程中发生的事故都是医疗事故。3、医疗事故是因医疗单位所提供的医疗服务造成的。医疗事故是法律事实,它不仅指某一行为的结果,而且也包括行为本身,所以医疗事故可能发生在接受医疗服务的过程中,也可能发生在该过程之后。4、医疗事故是指发生严重不良后果的医疗事件。医疗事故是否要以发生严重不良后果为条件,在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中争议很大,笔者认为,应当以发生严重不良后果为条件。

一、并发症属不属于医疗事故

1、手术并发症的医疗过错判断要从如下因素考虑:医务人员是否尽到风险预见义务?医务人员是否尽到风险告知义务?医务人员是否尽到风险回避义务?医务人员是否尽到医疗救治义务?

2、医疗事故与手术并发症的概念有重合部分。就是说有部分手术,即使发生手术并发症也不会被认为医疗事故,其关键就是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过错与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

因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1、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2、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3、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了几种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

1、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3、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4、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5、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6、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并发症究竟属不属于医疗事故主要是看到底是哪种情况下的并发症,这个要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之后才能确定。

二、医院打错针致人死亡要负刑事责任吗

医疗差错,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医务人员虽有违反规章制度、诊疗护理常规的失职行为或技术过失,但未给就诊人造成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不良后果的行为。医院打错针致人死亡不属于医疗差错,属于一级医疗事故,触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所规定的医疗事故罪。另外,还要确定是否为医疗意外,医疗意外是指由于病情或者病人体质特殊而发生难以预料和防范的不良后果。它与医疗事故罪都可能发生就诊人死亡或身体健康严重损害的后果,二者区别的关键在于主观上有无过失。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8日 20: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不可抗力相关文章
  • 票据行为有哪些具体特征
    我们认为,要式性与文-义性是票据行为的外在特征,独立性与无因性是票据行为的内在特征,兹分析如下:1.外在特征之一:要式性——票据行为是一种要式法律行为。法律行为有要式法律行为与非要式法律行为之分,一般民事法律行为实行形式自由原则,即除非法律有特别规定,当事人可以任意选择法律行为的形式。而票据行为作为商事法律行为必须遵循法定的、严格的形式,不允许当事人自主决定或变更,否则不能产生票据法上的效力。这首先是由票据的要式性决定的,在根本上是由票据的高度流通性所决定的。只有将票据行为规定成具体、明确的要式行为,才能保证票据形式、内容统一,使交易方在票据流通中清楚地确认票据上的权利义务,从而方便授受,提高流通的速度与效率。票据行为的要式性具体表现在:(1)票据行为形式的要式性。每一种票据行为都必须以书面形式作成,口头形式不发生票据法上的效力,而且每一种票据行为在票据上记载的位置也都是特定的,不允许变更
    2023-05-31
    64人看过
  • 过度医疗有哪些法律特征?
    (1)使用的诊疗手段超出了疾病诊疗的根本需求,不符合疾病规律和特点;(2)采用非“金标准”的诊疗手段;(3)对疾病基本诊疗需求无关的过度消费;(4)费用超出了当时个人、社会经济承受能力和社会发展水平。虽然在我国相关法律制度中没有关于过度医疗的明确规定,但是过度医疗的行为也明显违反了卫生行政方面的一些操作规范,医务人员是否存在过度医疗行为,可以请医学会组织做鉴定。一、医疗事故鉴定标准有什么个人诊所的医生在诊疗疾病时,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造成患者出现与治疗目的无关的人身损害时,就可以认定为医疗事故。《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第四条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
    2023-04-11
    82人看过
  • 何为医疗损害责任的特征?
    一、医疗损害责任主要包括哪几种?医疗损害责任,是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因过失,或者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无论有无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或者其他损害,应当承担的以损害赔偿为主要方式的侵权责任。具体医疗损害责任分为三类:1、医疗技术损害责任医疗技术损害责任,是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从事病情的检验、诊断、治疗方法的选择,治疗措施的执行,病情发展过程的追踪,以及术后照护等医疗行为,不符合当时既存的医疗专业知识或技术水准的过失行为,医疗机构所应当承担的侵权赔偿责任。医疗技术损害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原则。证明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医疗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须由原告即受害患者一方承担举证责任,即使是医疗过失要件也由受害患者一方负担。2、医疗伦理损害责任医疗伦理损害责任,是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从事各种医疗行为时,未对病患充分告知或者说明其病情,未提供病患及时有用的医疗建议,未保守与病情有关的各种秘密,或未取得
    2024-01-30
    475人看过
  • 医疗事故的分类中,四级医疗事故有何特点?
    四级医疗事故包括双侧轻度不完全性面瘫、面部轻度色素沉着或脱失、一侧眼睑有明显缺损或外翻、拔除健康恒牙、器械或异物误入呼吸道或消化道、口周及颜面软组织轻度损伤、非解剖变异等因素拔除上颌后牙时牙根或异物进入上颌窦需手术取出、组织、器官轻度损伤等。四级医疗事故是指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以及其他不良后果的医疗事故。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1、双侧轻度不完全性面瘫,无功能障碍;2、面部轻度色素沉着或脱失;3、一侧眼睑有明显缺损或外翻;4、拔除健康恒牙;5、器械或异物误入呼吸道或消化道,需全麻后内窥镜下取出;6、口周及颜面软组织轻度损伤;7、非解剖变异等因素,拔除上颌后牙时牙根或异物进入上颌窦需手术取出;8、组织、器官轻度损伤,行修补术后无功能障碍;9、一拇指末节1、2缺损;10、一手除拇指、食指外,有两指近侧指间关节无功能;11、一足拇趾末节缺失;12、软组织内异物滞留;13、体腔遗留异物已包裹
    2023-10-30
    426人看过
  • 作为民事证据使用应具有哪些特征
    从证据规则上来看,作为民事证据使用应具有如下三个基本特征:1、客观性。客观性也叫真实性,是指一切诉讼证据都必须是客观存在的,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真凭实据,他排除任何人的想象、推测和臆造。2、关联性。关联性是指证据必须与所证明的案件事实有内在的法律意义上的必然联系。与案件没有联系的证据材料,及时是真实的、合法的,也不能作为案件的证据被采纳。3、合法性。合法性是指证据的收集、提供和审查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即要按照法律的规定和法定程序进行。民事证据的合法性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把握:一是民事证据的外在表现形式必须是合法的。二是当事人收集证据必须符合法律程序,或者不违反法律的规定。三是民事证据要符合民事实体法对证据的要求。一、刑事证据规则的分类1、是调整证据能力的规则,例如传闻证据规则、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意见证据规则、最佳证据规则等;2、是调整证明力的规则,例如关联性规则、补强证据规则等。(
    2023-06-28
    463人看过
  • 医疗侵权行为有哪些特点
    1、医疗侵权行为主体是医疗机构与医务人员。非法行医给患者造成人身损害,触犯刑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也应承担民事责任。因非法行医的行为人不具备订立医疗合同的民事主体资格,这种民事责任性质,不应理解为违约责任,而应理解为侵权责任,可依照侵权行为法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2、医疗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是过错原则。考虑到举证的难易,同时也考虑因过错的医疗行为而遭受侵害的患者能获得更多的赔偿机会,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的行为是否存在过失、医疗行为是否符合医疗常规、是否符合专业的标准,应由医疗机构负举证责任。一、医疗侵权民事赔偿的基本原则是什么1、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同时注重保护医疗科技的发展。确定医疗损害赔偿,其出发点是要充分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经济赔偿一方面弥补患者所受的损害,另一方面也促进医疗机构提高医疗技术水平。2、科学分析患者原有疾病、过失医疗行为在损害后果中发挥的作用。充
    2023-04-02
    237人看过
  • 论医疗事故罪的构成特征
    医疗事故罪指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具体而言,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工作中有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严重不负责任,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中违反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常规。根据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医疗事故按事故发生的原因分为责任事故和技术事故。医疗技术事故,不构成犯罪。这里的规章制度,是指与保障就诊人的生命、健康安全有关的诊疗护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包括诊断、处方、麻醉、手术、输血、护理、化验、消毒、医嘱、查房等各个环节的规程、规则、守则、制度、职责要求,等等。医疗事故案件中常见的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况有:错用药物、错治病人、错报输血、错报病情、擅离职守、交接班草率、当班失职等。诊疗护理常规,是指长期以来在诊疗护理实践中被公认的行之有效的操作习惯与惯例。各项诊疗操作和护理,均有一定的操作规程的要求,这些规程是为了保障操作稳准,避
    2023-06-11
    191人看过
  • 一般医疗纠纷的特征有哪些
    一、医疗纠纷的客体为生命权或健康权在医疗纠纷中,医患双方的分歧总是围绕着患者的人身健康是否受到医疗行为的损害,以及这种损害是否是按照合理、合法的方式展开的。换句话说,医疗纠纷是围绕该医疗行为是否实施了错误的诊断、治疗和操作等,同时该错误的医疗行为是否直接导致患者出现了不良后果而展开的。二、引起医疗纠纷的是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医疗行为引起纠纷的原因是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提供的诊疗康复、预防保健及其他应就诊人的要求而实施的针对就诊人的人身健康的特殊服务行为,而不是其他原因。三、医疗纠纷特指发生在医患双方间的纠纷“医方”主要指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这里说的的工作人员不仅指医护人员,还包括负责管理和后勤的工作人员,因为医疗行为不仅仅是单纯的诊疗护理工作,而是一个包括组织、消毒、配药等诸多环节在内的完整系统。这个复杂而又互相关联的系统中任何一个环节出错,都有可能导致系统失灵,造成
    2023-04-06
    467人看过
  • 高端医疗保险具有哪些特点
    近年来,中国的经济高速增长,制造了一大批的高收入人群,在人们的经济能力增强之后,开始越来越追求生活品质了。目前我国的高端医疗保险市场已经有十几年的历史,很多保险公司都有此类的险种可供选择,国外的保险公司也纷纷进入中国市场。由于这种保险是针对高端人群而制定的险种,所以高端医疗保险保费也相对昂贵。高端医疗保险的特点特点一:高端医疗保险保费一般是几万到几十万左右,更有甚者可以达到数千万。特点二:这种保险是不限定医院的,也就是说投保人可以要公立、私立,或者是国外医院治疗,总之投保人想在哪里治疗,就可以在哪里治疗。其治疗费用在保额内,都可以报销。特点三:治疗疾病的时候不会限定医疗的服务项目,投保人可以选择诸如中医、理疗等一般的医疗保险不报销的医疗项目。而且投保人在住院的时候还可以根据需要选择病房,就是说只有医院有的病房,投保人都可以选择。而且在保额范围内都可以报销。特点四:不用再去区分社保目录和非社
    2023-05-09
    204人看过
  • 医疗事故罪中的过失有哪些特点
    医疗事故罪中过失犯罪的特征是什么。有必要预见到一个人的行为可能危害社会。“应当预见”也指行为人的预见义务和预见能力“预见义务”是指行为人根据行为的具体情况,有预见其行为可能损害社会结果的义务。这种“预见义务”体现在医疗事故罪中。行为人在实施相关行为时,除社会共同生活规范要求人们注意的事项(如注意防火)外,还有义务预见可能对社会结果造成的危害,主要是指从事工作的人在进行相关行为时,应当注意的事项(如:注射青霉素前),有义务预见该行为可能损害社会效果。“预见能力”是指行为人根据自己的情况,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产生的有害社会后果的能力。判断行为人是否具有预见能力,应坚持主客观因素综合判断的原则。在医疗事故中,在分析行为人对自身行为的危害结果是否可以预测时,首先要关注当时的具体情况,如医疗条件、医疗环境等,然后根据医务人员的主观特点,如年龄、工龄等医学时间、专业知识水平、专业熟练程度等,分析他们对这
    2023-05-02
    105人看过
  • 医疗事故责任人有哪些,医疗事故责任有哪些
    一、医疗事故责任人有哪些医疗事故责任人有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根据法律规定,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
    2024-02-07
    137人看过
  • 医疗事故鉴定分为哪些?医疗事故怎么认定
    一、医疗事故鉴定分为哪些?自行鉴定是公民对在日常生活、工作中产生争议的专门性问题委托专业性的检测机构或相关专家进行检验、评价、与判断,从而为争议问题的解决提供科学依据而从事的一项活动。行政鉴定是行政管理部门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在行政执法或依法处理行政事务纠纷时,对涉及的专门性问题委托所属的行政鉴定机构或法律法规专门指定的检验、鉴定机构进行检验、分析与评判,从而为行政执法或纠纷事件处理、解决提供科学依据而从事的一项行政活动。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中人民法院依其职权,或有关诉讼参与人的请求委派具有专门知识、技能或特别经验的人,对案件中涉及的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从而为诉讼案件的公正裁判提供科学依据而从事的一项诉讼活动。1、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甲等)、重度残疾的;(乙等)2、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甲等、乙等、丙等、丁等)3、三级
    2023-04-26
    281人看过
  • 医疗事故分为几类,鉴定医疗事故所需材料有哪些?
    一、医疗事故分为几类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1.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2.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3.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4.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二、鉴定医疗事故所需材料有哪些鉴定医疗事故所需要的材料包括:1.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2.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3.抢救急危患者,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4.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5.与医疗事故
    2022-07-05
    59人看过
  • 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哪些具有哪些特征
    一、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哪些具有哪些特征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1.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2.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3.虚假宣传。4.商业诋毁。5.侵犯商业秘密。6.低于成本价销售。7.有奖销售违法行为。8.利用互联网技术实施的不正当竞争行为。9.商业贿赂。10.搭售或附加不合理条件。11.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主要有以下特征:1.违法性。2.损害性。3.扰乱市场秩序。4.主观故意。5.形式多样性。6.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7.其他。二、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哪些维权方法面对不正当竞争行为,受害方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维权:1.自行协商解决:受害方可首先尝试与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对方进行沟通,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2.向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举报: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投诉材料,请求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3.提起民事诉讼:向有
    2024-01-24
    99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 更多>

    #不可抗力
    相关咨询
    • 具有哪些医疗事故特征的事故
      海南在线咨询 2021-10-20
      1、医疗事故是法律事实,其高位概念是医疗事件。医疗事故不仅包括错误的医疗行为,还包括损害结果。2、医疗事故是由过失引起的。医疗事故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医疗事故的简单性。也就是说,医疗过程中发生的事故都是医疗事故。3、医疗事故是由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引起的。医疗事故是法律事实,不仅指某一行为的结果,还包括行为本身,因此医疗事故可能发生在接受医疗服务的过程中,也可能发生在该过程之后。4、医疗事故是指发生
    •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有哪些,何为医疗事故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4-1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 关于医疗事故罪犯罪主体特征具体是哪些?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10
      1.卫生技术人员是具备医学专业知识的人员。医疗行为的特殊性,决定了卫生技术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医疗机构中的卫生技术人员作为防病治病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才能胜任工作。 2.卫生技术人员从事业务活动都有卫生行政机关的审查批准。卫生技术人员须经过有关机关审查批准,发给行医许可证以后,才能合法行医。 在我国,执行医疗业务的有国家和集体的医疗机构,以及个体开业者。国家和集体的
    • 医疗事故认定都有哪些方式分别有哪些特征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15
      1、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2、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 3、医务人员的行为与损害结果有因果关系。 4、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具有哪些特征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6-23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主要分为以下这些: (1)侵害患者知情同意权责任纠纷; (2)医疗产品责任纠纷。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