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工伤申请伤残鉴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4 19:31:37 106 人看过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一次性提交以下资料:

1、提交工伤认定机构出具的工伤确认书复印件或工伤鉴定委托书一份;

2、填交《职工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表》一份,需加贴一寸照片、用人单位加盖公章;

3、提交指定医院医生填写的《工伤职工医疗终结临床体检与诊断表》一份,加盖医院公章,并附医院各种检查报告单;

4、职工工伤全部病历资料、医疗检查报告单、诊断书等资料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职业病患者,应提供由市疾控控制中心职业病诊断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结论书;

6、肢残、烧伤等体表伤残者,应提交伤残部位四寸彩照一张;

7、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8、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一、工伤劳动能力如何鉴定

1、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2、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1)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2)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3、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1)由工伤职工所在单位填写《劳动鉴定申请表》,申请劳动鉴定。

(2)特殊情况下,职工可直接申请;提供历次病、伤、残医院治疗的原始病历,属因工伤残的,需持工伤事故调查报告及有关材料;属职业病的,需持卫生部门授权的职业病防治所(院)提供的诊断资料。

4、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经审查决定受理的申请,可以根据鉴定情况,选择以下程序:

(1)将申请书及报送材料分类、分科整理、登记;

(2)通知用人单位和被鉴定人有关鉴定事宜。(如:鉴定的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并组织协调鉴定工作;

(3)指定劳动鉴定医院、聘用劳动鉴定专家组成技术鉴定组;

(4)劳动鉴定医院指定合格的医生根据被鉴定人受伤的部位或病情进行检查,写出诊断报告;

(5)鉴定专家组对被鉴定人及材料进行技术鉴定并写出鉴定意见;劳动鉴定委员会依据国家标准、劳动法规及鉴定意见作出鉴定结论。

5、职工对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当地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复查。

(1)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

(2)复查鉴定最终结论由省级劳动鉴定机构作出。

(3)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二、成都市工伤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1、提出鉴定

职工遭受工伤事故伤害,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2、提交材料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2)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3)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3、受理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及时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申请人提供材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鉴定。

4、组织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视伤情程度等从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与工伤职工伤情相关科别的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鉴定。

5、进行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前通知工伤职工进行鉴定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带的材料。工伤职工应当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鉴定。对行动不便的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可以组织专家上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专家组根据工伤职工伤情,结合医疗诊断情况,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国家标准提出鉴定意见。参加鉴定的专家都应当签署意见并签名。

专家意见不一致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专家组的鉴定意见。

6、作出结论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出具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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