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在履行转诊义务时应注意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1 00:30:12 281 人看过

医院在履行转诊义务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转诊只限在设备或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情况下;

2、必须做到及时转诊;

3、医疗机构只能建议转诊,患者具有自主决定权;

4、对危急患者必须做急救处置。

一、北京看病农合怎么报销

异地转诊的,先要办理转诊手续,一般来说是由主治医生开诊断证明,然后盖上医院公章;填写转诊申请表,到医院社保窗口盖章,并且去参保地社保部门办理好备案手续;参保人持卡在北京定点医疗机构接受治疗之后,可以在出院时直接在新农合窗口办理结算。

二、要知道看病社保能报销多少

医保报销流程:

(一)本地住院就医

员工生病住院:应在单位缴费所在地医保定点医院住院,住院时需将医保证、医保本直接交到所在医院的医疗保险科,结算时自动报销基本医疗费用。

(二)外地住院就医

因出差或长期在外地工作员工生病:必须是急诊的,可在当地医院住

院治疗,但要在三天之内申报到市医疗保险局监察科。(如非急诊医疗费用不给予报销。)

(三)转诊到外地就医

在单位缴费所在地住院未见效果或医院医生建议转院到外地,必须是指定医院:中心医院和市人民医院,开转诊信和相关检查材料到医疗保险局监察科进行审核,同意后方可转院。

三、医保卡变成自费卡怎么办

能把原来的就诊卡退了重新挂正确使用医保卡的5大方法:1.提前表明身份。就医时首先告知医疗机构自己是医保人员,要求医院按照医保报销规定进行治疗(急救、抢救等特殊情况除外)。并且一定要搞清楚,就诊时哪些是医保范围内的,哪些是医保范围外的。这些疾病和检查项目的范围,可以在医保中心的网站上查询。2.不在门诊逗留。目前南宁市仅有少数慢性病可以在门诊治疗中,使用统筹基金报销,门诊治疗产生的费用中,往往需要自费的比例很高。因此,建议在就医时,符合住院指征的,一定要尽快住院。另外,需要注意的是,住院的时候有起付线,也就是说起付线的钱需要自己支付,超过起付线的部分才能根据当地医保的规定报销。3.要根据自己的病情选择医院。各等级的医院收费是不同的。比如,你动一个小手术,在二级医院就可以解决,就没必要到大医院,这样,至少可以节省一些住院起付额。4.仔细查看清单。医院每天都会出具每日清单,记录用药情况,需自费的贵重药品必须要患者签字认可,尽量使用能报销的药品。在医保药品中,又分为甲类药和乙类药,两类药用统筹报销的比例是不一样的。甲类药为统筹与个人共付的药品,乙类药则是个人先支付50%,余下的50%进入统筹与个人共付。5.异地治疗尽快转本地。在异地进行就医治疗的,在病情缓解后,最好及时转诊到医保指定的医院就医,在医保中心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硬性报销比例约束下,医疗费报销自然会最大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3日 23: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医疗机构相关文章
  • 医院在诊疗活动中的告知义务有哪些?
    医院在诊疗活动中的告知义务有以下内容:1、与病员权益相关的医院规章制度;2、病情、诊疗计划和方案,但应避免对病员产生不利后果;3、病员应当自行配合的方式、方法;4、如实回答病员咨询;5、详细介绍药品的服用方法、医疗器械的使用方法等。一、怎么判断手术失败是不是一般医疗事故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的主要医务工作人员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在接诊运输、登记检查、护理治疗诊疗等活动程序中,未尽到应有的措施和治疗水平或措施不当、弄虚作假等不良行为,以致病员人身和财产有额外损失的情况。目前我国对于医疗事故的认定,需要通过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进行。基本的手术失败的医疗事故认定条件有以下:1、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是经过考核和卫生行政机关批准或承认,取得相应资格的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2、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有诊疗护理工作中的过失。3、必须是发生在诊疗护理工作中,
    2023-06-19
    440人看过
  • 信阳医保转诊转院注意事项
    1.参保人员转诊转院由经治医生提出申请、科主任签署意见、医保科审查、报医保中心审批后,于3日内(节假日顺延)转往指定医院。2.住院后,病人应持审批表到所在医院医保科加盖骑缝章。住院期间,病人应请医生尽量使用《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的药品。出院时,应复印住院病历并索取住院费用总清单。3.住院前3日内的门诊检查费用可列入报销范围,门诊和药店的购药费用自付。报销流程:(1)病人出院后的当月或次月的1—10日,持本人保险证和IC卡、审批表、出院证、住院病历复印件、住院费用收据和费用总清单,到市医保中心报销费用。(2)转诊转院期间发生的就医旅差费、陪护费、伙食费、会诊费、超标准床位费等医保统筹基金不予支付。4.医保中心对未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和时间办理转诊转院手续,或出院3个月未报销的费用,将不予受理其费用票据;对参保人员将保险证转借他人冒名就医和虚报冒领报销费用的,除追回冒领的费用外,还予以3—5倍的
    2023-05-29
    268人看过
  • 医生应该遵守哪些医疗注意义务?
    医疗注意义务属于一种法定义务,它包含一般注意义务和特殊注意义务两种。一般注意义务一般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对患者的生命和健康利益的高度责任心,对医疗服务工作的敬业、忠诚和技能追求上的精益求精;而特殊注意义务则是指在具体的医疗服务过程中,医务人员对每一环节的医疗法律行为所具有的危险性加以足以注意的具体要求,也就是对患者发生的疾病和治疗所引起生命健康上的危险性,具有预见和防止的义务,既高度危险的注意义务。医疗注意义务有哪些内容医疗注意义务的内容主要包括:1、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必须以救死扶伤为目的;2、医生应当按照约定的内容提供服务,以确保服务质量;3、主治医师在医疗行为实施前有义务说明;4、医生应根据患者的情况实施治疗方案,并征得患者的意见;5、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遵守医疗操作规范,避免医疗事故的发生。《执业医师法》第二十二条医师执业活动中必须履行保护患者隐私的义务
    2023-06-30
    438人看过
  • 哪些是医疗注意义务
    医疗注意义务的内容主要包括:1、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须以救死扶伤为目的;2、医方应当按照约定的内容,提供服务,保证服务质量;3、主治医师在医疗行为实施之前,有极尽说明的义务;4、医师应当根据患者的病情实施治疗方案,并应征得患方的意见;5、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医疗操作规范进行,避免医疗事故的发生。一、不属于医疗事故的的情形有哪些符合下列条件认定构成医疗事故:1.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3.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4.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5.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下列情形不属于医疗事故:(1)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3)在现有医学科学技
    2023-02-04
    181人看过
  • 履行合同义务时要注意的内容有哪些内容
    1、履行主体。合同履行主体不仅包括债务人,也包括债权人。2、履行标的。合同的标的是合同债务人必须实施的特定行为,是合同的核心内容,是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所在。3、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是指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和债权人接受履行行为的时间。作为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的履行期限一般应当在合同中予以约定,当事人应当在该履行期限内履行债务。4、履行地点。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的,债务人就应当在该地点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债权人应当在该履行地点接受债务人的履行行为。5、履行方式。履行方式是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以何种形式来履行义务。6、履行费用。履行费用是指债务人履行合同所支出的费用。一、合同约定不明时应怎么履行?首先可以采取协议补充,对合同中约定不明的进行约定;若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依据合同相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
    2023-03-06
    473人看过
  • 公民兵役义务的履行方式:应该注意哪些方面?
    1、服现役:这是公民履行兵役义务的最主要形式。所谓服现役,就是依法应征加入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部队和预备役部队、人民武装警察部队。2、服预备役:退出现役的士兵和军官以及经过预备役登记的其他符合预备役要求的地方人员。3、参加民兵组织:民兵是不脱离生产的群众武装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民兵分为基干民兵和普通民兵。4、高等院校的学生实施军事训练:这是新时期赋予大学生的一项光荣任务。兵役法又规定,正在全日制学校就学的学生可以缓征,但他们仍有履行兵役的义务。大学生在就学期间接受基本军事训练,是改革教育内容,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学生素质,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无产阶级革命事业接班人的重要措施,也是学生履行兵役义务接受国防教育的一种基本形式。我国公民履行兵役义务的主要形式不包括根据《兵役法》的规定,我国公民履行兵役义务的主要形式不包括除预备役和服现役的其余形式
    2023-07-07
    326人看过
  • 被检查企业在接受检查时应履行哪些义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接受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的税务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情况和证明材料,不得拒绝或者隐瞒。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税务检查时,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予以支持和协助,如实反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纳税、代扣代缴、代收税款当事人的情况,并提供有关情况和证明材料。依法纳税。纳税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应当在出境前向税务机关缴纳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担保。纳税人欠税数额较大的,应当在处分其不动产或者大额资产前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与税务机关发生争议时,必须先按照税务机关的税务决定缴纳、汇出税款和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2023-05-08
    362人看过
  • 现在医疗机构履行告知义务有哪些?
    通知义务的通知对象是患者,(1)成年患者本人、18岁以上、16岁以上、18岁以下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2)患者的法定代理人和近亲属(3)患者的委托代理人。在这里,我们要区分患者,不同的患者告知义务也不同,把患者区分为特殊患者和普通患者,其中特殊患者包括婴幼儿患者、老年患者、特殊体质患者、危急诊断患者,这些患者需要特殊通知。因为他们的治疗和普通人不同,所以需要医生的特殊通知。切除肌瘤致产妇死亡医院未履行告知义务赔7万中国法院网讯产妇马某到市区某医院分娩,没想到却在医院为其作剖腹产手术之后死亡,马某之夫一怒之下将该医院告上法庭。日前,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该医院承担30%的赔偿责任,即向原告赔偿丧葬费900元,死亡赔偿金46229元,被抚养人生活费14294元,交通费30元,尸检费300元,精神抚慰金10000元,共计71753元。经查明,原告韦某之妻马某于20
    2023-08-05
    408人看过
  • 在进行债权转让时,应该注意哪些法院通知要求?
    债权转让不需要通知法院,但必须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需要注意:1、债权转让合同对债务人的生效要件。2、认定债权转让已经通知债务人,一般有两种方式:(1)债权人通知债务人,债权人对其享有的债权已转让给第三人;(2)债权人、受让人、债务人共同订立债权转让协议,债务人在债权转让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可认定债权人已尽债权转让通知义务。3、债权转让通知与诉讼时效。债权转让函可以通过什么通知?债权转让函可以通过书面交付、公证交付等方式通知。虽然书面送达和收据是最好的送达方式,但如果债务人拒绝签收,送达人无法证明已履行通知义务。因此,如果债务人拒绝签署债权转让通知,公证机关可以留置并在公证书上记录交付情况,人民法院将承认交付的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2、按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3、依法不得转让。《中
    2023-07-19
    188人看过
  • 医院在诊疗中是否有告知义务
    医院在诊疗中有告知义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024-05-12
    251人看过
  • 担保人在担保期间应履行哪些义务
    1。又称保证人制度,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指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并提供保证,保证保证人的身份,保证保证保证人不逃避、不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期间取保候审,并将遵循保证。《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保证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与本案无关;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三、政治权利和不受限制的人身自由;四、有固定住所和固定收入。不符合这些法律条件的人不能成为担保人。此外,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十八条规定,保证人为保证人提供担保的,保证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不愿继续担保或者丧失担保条件的,责令取回担保人或者改变对犯罪嫌疑人的担保方式。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保证人在保证期间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二)发现被担保人可能违反或者已经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担保人担保是纯人格担保。保证人不履行法定义务的
    2023-05-08
    132人看过
  • 寄养家庭应履行哪些义务
    寄养家庭应履行以下义务:1、保障被寄养儿童的人身安全;2、对被寄养儿童提供生活照料,帮助其提高生活自理能力;3、培育被寄养儿童树立良好的思想道德观念;4、按国家规定安排被寄养儿童接受学龄前教育和义务教育。负责与学校沟通,配合学校做好被寄养儿童的教育工作;5、为残疾的被寄养儿童提供矫治、肢体功能康复训练、聋儿语言康复训练和弱智教育等方面的服务。寄养家庭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有寄养服务机构所在地的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被寄养儿童入住后,人均居住面积不低于当地人均居住水平;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家庭成员人均收入水平在当地人均收入中处于中等水平以上;3、家庭成员未患有传染病或者精神疾病,以及其他不利于被寄养儿童成长的疾病;4、家庭成员无犯罪记录,无不良生活嗜好,关系和睦,与邻里关系融洽;5、主要照料人的年龄在三十至六十五岁之间,身体健康,具有照料儿童的能力、经验,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综上所述,寄养
    2023-07-25
    96人看过
  • 公司法人在履行义务时有哪些权利
    公司法人的权利有:1.对外代表公司的权利,签署法律性文件资料;2.代表公司签订合同的权利;3.公司发行债券、股票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公司法人需要履行的义务有:1.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2.可以委托他人代行职责;3.一般不得同时兼任另一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4.是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签字人。公司法人权利有哪些公司法定代表人具有以下权利:1、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全面负责,并接受本企业全体成员和有关机关的监督。2、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行职责。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他人代行职责时,应有书面委托。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职责,不得委托他人代行。3、企业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得同时兼任另一企业法人的法定代
    2023-07-22
    100人看过
  • 医院未履行充分履行告知义务应承担何种责任
    【裁判要旨】医疗机构对患者的告知释明应当是明确充分的。仅建议“住院进一步检查治疗”而不说明具体理由,因此造成延误治疗时机后果的,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基本案情】2007年8月19日,李志铁在民房建筑活动中从房屋上摔下,全身多处受伤,便去耿集医院就诊,耿集医院及时为其进行了检查,经X线摄片未发现左手腕骨骼异常,胸部经彩超检查亦未发现明显异常,诊断为全身多处复合性外伤,建议住院进一步检查治疗,遭到李志铁及其家人拒绝,李志铁之子在门诊病历上签字认可拒绝住院。当天夜里,李志铁左手腕肿胀明显加剧,即在村卫生室用药治疗,一个星期后没有好转。李志铁认为骨骼没有受伤,即放弃了进一步检查和治疗。一个月后,李志铁仍感左手腕肿胀疼痛,于是到矿二院进行CR检查,被诊断为左手月骨掌侧脱位,住院手术治疗,住院11天,支付医疗费3460.88元。李志铁认为,由于耿集医院的错误诊断,延误了治疗时机,致使其额外支出。请求人
    2023-06-05
    434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 医疗机构免责的条件主要有患者在诊疗活动中,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限于当时的... 更多>

    #医疗机构
    相关咨询
    • 如何履行义务护士到医院转诊时要注意什么
      广西在线咨询 2021-11-15
      (1)转诊仅限于设备或技术条件无法诊断和治疗的情况。如何理解设备和技术条件是判断医疗机构是否应该转诊的关键。在某些情况下,医院以没有床位为由要求转诊,这显然是牵强的。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的设备和技术条件,应当理解为患者在诊疗过程中不可或缺、不可替代的医疗设备和医疗技能。(2)必须及时转诊。(3)医疗机构只能建议转诊,患者有自主决策权。但在病情极不稳定或随时可能危及生命的情况下,无论是否转诊,
    • 如何履行医院转诊义务
      湖南在线咨询 2021-11-07
      医院在履行转诊义务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转诊的前提应是设备或技术条件无法诊断和治疗,或者患者要求; 二、转诊必须及时; 3、在转诊过程中,必须进行急救; 4、医院履行转诊义务时应注意的其他问题。
    • 应接受哪些医院转诊义务
      云南在线咨询 2021-11-30
      1、根据《乡村医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乡村医生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超出一般医疗服务范围或者限于医疗条件和技术水平的患者应当及时转诊;紧急情况不能转诊的,应当先抢救,并及时向有抢救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求助。2、征得患者及其家属书面同意转诊是医生的法定义务,但医疗机构只能建议转诊。患者及其家属有权决定是否接受医生的转诊建议。3、危重病人转诊时,医院应派人陪同,随时观察和治疗患者。在危重患
    • 医院履行工伤保险义务时应注意哪些问题?医生应履行哪些医疗责任?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05
      1、根据1994年9月2日卫生部《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医院应当按照其等级的相应要求,具备专业知识、技能的医师和护理人员,必须提供医疗所必需的设备及安全设施,并对其进行安全管理,使病人免于火灾、自杀、行动伤害或传染病传染的危害。2、医疗及转医义务。医生应对求诊的病者,依患者告知的病状以及过去的,经过问诊、听诊等物理学上的诊断检查、作出初步的诊断结论,并综合而最适切地实施治疗行为,如果在对患者
    • 转诊在履行所在医院认定义务过程中应遵循哪些原则
      贵州在线咨询 2021-11-20
      (1)转诊仅限于设备或技术条件无法诊断和治疗的情况。 如何理解设备和技术条件是判断医疗机构是否应该转诊的关键。在某些情况下,医院以没有床位为由要求转诊,这显然是牵强的。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的设备和技术条件,应当理解为患者在诊疗过程中不可或缺、不可替代的医疗设备和医疗技能。 (2)必须及时转诊。 (3)医疗机构只能建议转诊,患者有自主决策权。 但在病情极不稳定或随时可能危及生命的情况下,无论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