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增员申报什么时间办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4 10: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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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青岛市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增员申报什么时间办理
除法定节假日外,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
二、青岛市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增员申报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章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七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七条
缴费单位必须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包括:单位名称、住所、经营地点、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开户银行帐号以及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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