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区分预约合同和本约合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4 09:51:16 302 人看过

区分预约合同和本约合同,不可简单的以合同名字来判断。首先要审查双方当事人是否有将来签订本约的真实意思表示,然后审查预约中是否有以下两个内容以判断是否预约:

(一)合同中是否有明确将来签订本约的条款。

(二)若合同中并没有(1)所提条款,则应当综合审查合同全部内容及当事人是否履行本约义务来确定,也即此文第二部分所提的(三)(四)中的内容。

上述就是预约合同与本约合同的相关介绍以及区分的方法,如我们平常买房与开放商签订的约定双方必须多长时间内签订购房合同的《商品房预定协议书》的就是预约合同,后来在规定时间内按约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即本约合同。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商品房预定协议书》的相关约定条款即被《商品房买卖合同》所取代,即需依据后来签订的本约合同认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如果你们之间未能签订本约,但是你已经给付了购房款的话,即视为履行了本约的主要义务,视为本约已经签订。

一、和卖家明天签合同我应该怎么说

一般来说合同双方就合同的内容,条款等协商要经过法律上所规定的要约邀请,要约,反要约和承诺四个步骤,其中要约和承诺是任何一份合同签订所必须经历的过程。所谓要约就是合同一方当事人(即要约人)为了达到其签约的目的,向对方当事人即受要约人提出建议或合同草案,表示出愿意与对方签订合同的意思。

要约一般可以采用书面的方式也可以采用口头方式,当然要约人提出要约是为了要对方按照要约与之订立合同,因此要约的内容基本上应当具备有合同的必要条款,如标的,数量,质量等等。

二、意向协议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意向书系预约合同,其法律效力止于本约合同签订时。若意向书虽具备合同主要条款,但当事人在意向书中明确约定了将来订立正式合同的时间或条件,此时,应当认定该意向书为预约合同。关于其法律效力,若当事人如约签订本约合同时,应当认定当事人已履行意向书中约定的签订本约的义务,则意向书的效力于本约合同签订时已终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8日 06: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要约相关文章
  • 合同中如何约定要约合同和要约邀请
    合同类型是不包括要约邀请在内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要约和承诺是签订合同要经过的两个步骤。而要约邀请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并不属于合同订立程序,而属于合同前行为。一、要约邀请怎么撤销?要约邀请可以撤销。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包括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等。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二、网络广告能认定是合同要约吗网络广告一般不能认定为要约,只能认定为要约邀请,但是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内容具体确定;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三、聘书可以代替劳动合同吗?聘书并不等于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成立需经过要约、承诺、签约三个步骤。从本质属性来说,聘书只是一个要约,即用人单位向
    2023-03-11
    253人看过
  • 什么是是合同分类中的预约与本约?
    1、预约预约指约定将来订立一定合同的合同。预约以订立本约为合同义务。预约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均负担订立本约义务的,称为双务预约;仅预约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负担订立本约义务的,称为单务预约。举例说明预约存在的价值。例如:甲、乙、丙拟合伙经营餐饮业,因需再邀请他人加人,故暂时不宜订立合伙协议(本约),为确保甲、乙、丙三人将来一定参与合伙经营,于是三人先签订订立合伙协议的预约。预约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合同,只不过其给付内容为订立本约。因此,预约不同于附生效条件的合同;初步协议、意向书等文件如果不包含使当事人订立本约的义务,不属于预约。2、本约本约又称本合同,指为履行预约而订立的合同。3、分类的意义区分预约与本约的目的在于,明确二者具有不同的订约目的和法律效力。预约合同的目的和效力是将来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订立本合同,不产生实体权利义务;而本约的目的和效力则是确定当事人之间的实体权利义务。
    2023-06-09
    293人看过
  • 合同取得成本和合同履约成本的区别
    合同取得成本:合同取得成本是核算企业取得合同发生的、预计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的科目。合同取得成本可按合同进行明细核算。合同取得成本的主要账务处理。企业发生上述合同取得成本时,借记合同取得成本,贷记“银行存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对合同取得成本进行摊销时,按照其相关性借记“销售费用”等科目,贷记合同取得成本。涉及增值税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结转的合同取得成本。合同履约成本是当交易双方的交易合同达成后,由于交易的达成与交易的执行往往存在着时空上的分离,因此,如何保证交易双方忠实地履行已达成的交易合同是保证交易达成的又一重要因素。为了做好这一点,同样又需要社会付出一定的资源。除了交易双方为了这一目的而花费的费用以外,从社会整体上来看,需要抽调大量的人力、物力服务于该方面。一、交易成本是什么分类有哪些交易成本,又称交易费用,是指在完成一笔交易时,交易双方在买卖前后
    2023-03-08
    483人看过
  • 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和预售合同纠纷的区别
    一、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和预售合同纠纷的区别商品房交易预约合同是预约合同,而预约合同是指当事人约定将来订立正式合同的协议,当事人双方只负有签订正式合同的义务,相当于商品房认购书。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本合同,当事人之间负有的是履行合同约定的相互交付义务,不是约定将来订立本合同的义务。在民法典中,预约合同是当事人约定将来订立一定合同的合同;本合同是为了履行预约合同而订立的合同。预约合同与本合同具有不同的性质和法律效力。预约合同当事人的义务是订立本合同,所以,当事人一方只能请求对方订立合同,而不能依预约的本合同内容请求对方履行。商品房预售合同在成立之时房屋并不存在或尚未建成,所以带有“预售”的字样,但商品房预售合同绝不是预约合同,因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预售方与预购方关于房屋的坐落与面积、价款的交付方式与期限、房屋的交付期限、房屋的质量、违约责任等都有明确的规定,双方无须将来另行订立一个房屋买卖合同,
    2023-06-10
    430人看过
  • 预约合同的基本特征
    商品房买卖
    预约合同的预备性、约束性、确定性、期限性。首先,预约合同是指当事人约定为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而达成协议,是当事人在本约内容达成一致前作出的有约束力的意思表示。其次,预约合同具有如下特征。第一,预备性。预约合同发生在本约合同的磋商阶段,是对未来本约合同作出的初步安排,因此预约合同具有预备性的特点。签订预约合同的根本目的是签订本约合同。第二,约束性。即预约合同确定的内容具有法律约束力。预约合同中当事人明示或者默示受其约束的意思表示,是预约合同的必要条件。第三,确定性。预约的内容应具有一定的确定性,是能够确定或者可能确定的,以免合同当事人陷入本约谈判的僵局,致使预约丧失存在之必要。第四,期限性。预约标的应当是在一定期限内签订本约。本条明确规定“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旨在凸显预约合同的期限性。一、预约合同能解除吗可以解除。预约解除的内容以及行使方式应由当事人自行决定,但是必须符合民事法
    2023-03-21
    359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和侵权如何区分
    房屋买卖合同的违约与侵权一样吗?1、买卖合同违约是没有按照合同内的权利与义务执行合同规定,包括预期违约(预期拒绝履行和预期不能履行),实际违约(届期不能履行债务和届期拒绝履行债务),不适当履行(瑕疵履行和加害给付)和其他违约行为。例如:房款交付的时间内买主没有缴纳房款,而是拖延了几天,在这几天的过程中,就是买主的违约时间。2、买卖合同侵权是所做的事情没有在合同的规定范围之内,但是确影响到了房产交易安全或是其他方面的侵权行为。例如:在房产交易的过程中,买主将房屋转卖他人,而没有通知卖主,造成房产交易对象变更的情况,这个时候侵权是因为买主还没有房产证,没有任意进行房产交易的权利,而剥夺了产权所有人的权利。房屋买卖合同违约、侵权时,该怎么处理?1、违约的情况可依通过合同内的规定进行解除,违约人不服从合同内的规定的时候,可以找仲裁进行解决或是上诉法院,而法院会根据买卖合同进行判定事情的违约责任方。
    2023-05-05
    137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要约
    词条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而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一个意思表示只有符合以下条件才构成一个要约,一是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具备合同的必要条款;二是必须具有明确的订立合同的意图,并表明经对方... 更多>

    #要约
    相关咨询
    • 怎样区分商品房买卖预约本约合同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3-05
      在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中,区分当事人订立的协议时商品房买卖的预约合同还是本约合同,要结合当事人立约时的真实意思以及法律、司法解释对于商品房买卖合同形式要件的要求进行综合鉴定,关键在于区分合同是否还存在法律或事实上的障碍,导致合同部分条款缺失或不确定的情形。如果存在这类情形,一般应认定为预约合同;如果不存在此种情形,无论合同名称为何,均应视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 如何确定预约保险合同范本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13
      保险实践中,预约保险合同是指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保险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保险合同约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法律其他规定等。
    • 如何区分预期违约和实际违约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6-11
      预期违约和实际违约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 1、违约时间不同 实际违约发生在合同履行期届满之后;预期违约发生在合同履行期到来之前。 2、提起违约责任的时间不同 预期违约的违约责任只能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前提出,而实际违约的违约责任可以在违约行为发生后的一段时间内提出。 3、表现形式不同 预期违约行为表现为未来将不履行义务,可以转化为实际违约或因违约方违约意思的撤销而消失,即预期违约只是一种违约
    • 2022年预约和本约相同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2-14
      预约是一种合同,与本约相对。根据预约,合同的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负有订立本约的合同义务,此义务并不是给付某物,而是订约的行为,预约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应当履行。本约,又称作本合同,是通过履行预约而订立的合同,预约中没有确定实体权利义务,而本约中具体确定了当事人之间的实体权利义务。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五条: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定书等,构成预约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
    • 预约合同与约定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1-30
      预约合同和本约合同的区别有: 1、预约合同是诺成合同,不受要物约束,强调当事人主观意志在合同成立中的决定作用。而本约一般则受要物约束,交付是合同履行的重要内容; 2、签订预约合同的目的是订立本约,由于本约所约定的义务是合同义务则直接具备履行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