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侵权要怎么认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30 03:59:02 500 人看过

鉴于著作权以及著作邻接权所涉及的知识极为丰富且复杂多变,因此,在面对这些领域的侵权行为时,我们需要具备一定的法律素养以正确地判断和认定侵权事件的性质。关于这一问题的关键原则在于:

(1)深入理解并掌握著作权人或邻接权人所享有的各种权利及其具体范围;

(2)熟悉并掌握他们作为权利主体所创作的作品的表现形式和独特特征;

(3)同样,对于被指控的侵权者的作品,我们也要有充分的了解和认识;

(4)通过将两部作品进行细致的比对,来确定它们之间是否存在相同或相似之处;

(5)最后,我们还需关注被控侵权者与提出控诉的权利人的作品之间是否存在过直接或间接的接触,因为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有时候明确两个对比作品的作者之间是否存在过关于该作品的接触或可能存在接触的情况,也能为我们准确地认定侵权行为提供有力的支持。

《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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