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值夜班时突患精神病是工伤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2 08:15:44 153 人看过

一风华正茂的女护士小菊在工作期间突然患了精神病,家人在承受这沉痛打击后认为这是工伤,起诉原单位要求赔偿。4月16日,江苏省海门市人民法院审结了该起劳动争议纠纷,依法驳回了小菊的诉讼请求。

小菊今年38岁,原系海门某医院护士。2004年2月的一天,小菊象往常一样值夜班,第二天早晨交接班时小菊已不在值班室,不知去向。到下午一点多钟有人报警,发现小菊在几十里外的一个村里,而且有轻生念头,公安局通知医院和家属领回了小菊。小菊的父亲称小菊在值夜班至凌晨时,听见有人撬她值班室门窗,小菊开门看到人影后昏倒,醒来后逃出医院。公安局民警因此前往医院实地勘查,经现场查看,未发现小菊所住的值班室门窗有被撬的痕迹。

自此后,小菊逐渐出现言行怪异、幻觉、说话欠条理、心烦、失眠、发呆、生活懒散,情绪低落,对周围事物不感兴趣,总认为自已老公在外另有女人,和老公吵架。小菊的家属带小菊前往江苏省中医院、南京脑科医院等医院治疗,初步诊断小菊患精神分裂症。2006年7月,南通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小菊的病情作出非因工伤残、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结论。2007年,小菊办理了退休手续,为退休前的费用及后期的护理等费用与医院协商不成,向海门法院起诉,要求医院支付医疗费、鉴定费、养老保险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护理费、工资及加班费等费用共5万余元。

医院辩称,小菊是医院的临时工,且她精神病不是因工作造成,但因其父亲多次就诉请中提出的问题信访,去年2007年3月,劳动局、卫生局与小菊父亲就小菊的待遇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小菊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由小菊本人交13000元,其余部分由原单位医院缴纳,劳动局给小菊办理养老保险和二类医疗保险。故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海门法院经审理认为,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已对原告小菊的病情作出非因工伤残、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结论,故原告不属法律规定应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原告因病丧失劳动能力后,其父为其待遇问题信访,提出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病退前发生的看病费用、工资及加班工资,认定原告工伤等问题,对此,卫生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召集原、被告调解,原告小菊的父亲同意原告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由原告支付13000元,其余部分由被告解决,并由劳动局为原告办理养险和二类医疗保险,手续办好后,不再向被告提出任何要求,并书面作出保证。信访后,被告履行了约定的义务。因此,原、被告间的劳动争议已解决。由于原、被告间的劳动争议已经信访部门调处并得到解决,故双方已不存在权利、义务关系,对原告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法院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工程师值夜班“睡”丢饭碗

“关门”、“熄灯”、“躺卧”,逢值夜班却“睡大觉”的设备工程师孙先生偏偏“不好彩”,遇到公司老总深夜巡查,结果被认为在“骗取公司薪酬”,白白“睡丢”了饭碗,继而引出了一宗劳动纠纷。

缘起:上夜班睡觉被“炒鱿鱼”

今年35岁的孙先生原是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某电子企业的员工,担任设备部工程师一职,月薪5000余元。2005年7月29日,轮到孙先生值夜班。凌晨时分,孙做完了手头工作后,觉得又困又乏,便和几个同事在办公室内“躺”了下来。就在他们酣睡之际,凌晨巡查的公司总经理在这间熄了灯、关上门的办公室内“揪出”了这几个呼呼大睡的手下。

按照公司《员工手册》规定,次日公司对孙先生作出了处罚,对其处以严厉警告及罚款200元。可事情并没有就此结束,一周后,公司总经理签发《纪律处罚通告》,以孙“关掉整个办公室灯,有组织性地在岗位睡觉,骗取公司工时薪酬,情节严重”为由,对其予以无偿解雇。

因睡觉丢了饭碗,孙先生心中自然觉得憋气,随后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于“双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仲裁结果,公司不服,又将此事起诉到法院。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工作时间睡觉的行为,虽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但未造成严重后果,不属于《劳动法》规定的“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并且,睡觉地点在其工作岗位,其他员工需要时仍然能够找到,因此“骗取薪酬”之说不能成立。据此,法院驳回用人单位的诉讼请求,并判令其支付给孙经济补偿金18800元,以及未提前30日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金4700元。

终审:本应“警告”就不应“解雇”

一审败诉的公司和认为“赔偿太少”的孙先生双双向广州中院提起上诉。

日前作出的终审判决认为,公司对本应警告的违纪行为作出辞退的决定,缺乏相应的依据,其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有所不当,原审判决并无不当,故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20日 23: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扶养相关文章
  • 工作期间患上精神病是工伤吗
    如果能确定患病原因与从事的工作密切的相关,则是工伤。当前国际上比较规范的“工伤”定义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即由工作引起并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事故伤害和职业病伤害。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我国《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工伤的规定是这样的: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如果
    2023-06-14
    218人看过
  • 值夜班发病死亡,算工伤吗
    一、值夜班发病死亡,算工伤吗属于工伤,值班期间死亡能否认定为工伤要看死亡原因。值班可以视为工作,因为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值班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者经抢救无效在48小时之内死亡,视同工伤。工伤认定应当首先由工伤员工所在的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再由工伤认定行政部门受理并审查。一般来说,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事故。如果是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是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等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也属于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
    2023-04-22
    311人看过
  • 员工患突发疾病属于工伤吗
    在单位突发疾病属不属于工伤是要根据情况分析的,如果突发疾病并不是发生在工作时间内,是职工自愿加班或者突发疾病以后也及时抢效过来了,这都不算工伤。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突发疾病,且48个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属于工伤。有时候还需要看疾病的诱发过程来进行综合认定。一、工作中突发脑溢血算工伤吗?看是否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二、工伤认
    2023-03-28
    309人看过
  • 因工患精神病的算工伤嘛?
    一、因工患精神病的算工伤嘛?因工患精神病的算工伤,根据《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到本单位重大利益的。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实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4.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6.从事抢救、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7.因公、因战致残军人复原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8.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
    2023-06-16
    138人看过
  • 因工患精神病的算工伤嘛
    因工患精神病的算工伤,根据《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到本单位重大利益的。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实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4.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6.从事抢救、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7.因公、因战致残军人复原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8.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性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
    2023-03-02
    405人看过
  • 员工工作压力大患精神病可以认定工伤吗
    1、员工因工作压力患精神病不能认定工伤。2、只有符合法定条件的事故伤害和患职业病这两类情况才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所以没有证据证明员工的精神病是因为工作意外事故造成,将很难认定为工伤。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
    2023-02-18
    414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扶养
    词条

    扶养通常概指各种社会关系中针对"弱者"所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一般涵盖四个方面: (1)以国家为主体,在特定情形下体现社会福利的公力扶养,包括各种灾害救济、贫困救济、民政抚恤等; (2)以一定的社会组织、机构、单位为主体并逐步走向社会化... 更多>

    #扶养
    相关咨询
    • 上班突患精神病是否工伤求判明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08
      这个要依据是否受公司人员及其工作环境的影响而突发的病情,还需要看这个精神病的发病期和隐藏期。
    • 上班突发精神病是不是工伤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08
      这个要依据是否受公司人员及其工作环境的影响而突发的病情,还需要看这个精神病的发病期和隐藏期。
    • 精神病员工可以解雇吗员工患精神病伤人单位担责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5-17
      员工患精神病与公司无关,公司可以能解雇,员工患精神病与公司无关不需要公司负责,但是如果公司第三人因为精神病员工而受伤,造成伤残的,可以认定为工伤。
    • 精神病员工可以解雇吗,员工患精神病伤人单位是否担责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12
      用人单位对新招用的职工,在试用期内发现并经有关机构确认患有精神病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患精神病伤人,如果伤人的原因与单位有关,单位是需要担责的。
    • 员工干活时突发精神病可以认定工伤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11
      此种情形不可以认定为工伤,因为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情形。如若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搜集相关证据材料,到企业注册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企业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双倍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