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中缺少借条,法院如何认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5 21:25:17 72 人看过

当民间借贷无书面借条时,有其他证据能够证明借款合意,可以认定借款纠纷。

仅有转款凭证,借款合意举证不足,若有证据证明双方间存在其他法律关系,当事人主张借贷的,不予支持。

仅有转款凭证,双方间借款合意证明力不足,可以视情况请求主张不当得利返还。

民间借贷的利息为什么法院不支持

2011年12月29日,被告郑雪因资金周转所需在原告张林处借款10000元,借款时被告向原告出具了借条一张,双方在借条中约定,借款利息为月利率4%。该借款后经原告多次催讨,被告一直拖欠不还,为此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偿还借款10000元,并按约定支付自2011年12月29日起至借款还清之日止的利息。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郑雪欠原告张林的借款事实,有被告向原告出具的借条为证,双方借贷关系清楚明确,被告应予偿还原告该借款。对原告主张的借款利息,因借条中关于利息为月利率4%的约定已超出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故依法仅对借款利息未超出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的利息部分予以保护,对超出部分的利息法院不予以支持。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法规: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视听资料、电子数据、鉴定意见、勘验笔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注: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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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02日 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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