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安置费用赔偿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8 09:25:06 261 人看过

没有安置费。钱要全部偿还给债主。如果有剩余,会返还给被执行人。在法院拍卖执行的房产时,债权人没有优先购买权,在房地产中有优先购买权的有以下三类人: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2、出租人出售房屋的,应该提前15日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3、共有人处分自己享有的份额的,其他共有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拍卖唯一房产需要缴纳安置费吗

可以申请安置费。成交后,由法院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和裁定,持《拍卖成交确认书》到相关部门办理产权转移手续。《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二条拍卖成交的,拍卖机构可以按照下列比例向买受人收取佣金:拍卖成交价200万元以下的,收取佣金的比例不得超过5%;超过2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3%;超过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2%;超过5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不得超过1%;超过1亿元的部分,不得超过0.5%。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拍卖机构的,按照中标方案确定的数额收取佣金。拍卖未成交或者非因拍卖机构的原因撤回拍卖委托的,拍卖机构为本次拍卖已经支出的合理费用,应当由被执行人负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十六条拍卖过程中,有最高应价时,优先购买权人可以表示以该最高价买受,如无更高应价,则拍归优先购买权人;如有更高应价,而优先购买权人不作表示的,则拍归该应价最高的竞买人。

顺序相同的多个优先购买权人同时表示买受的,以抽签方式决定买受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15: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拍卖委托相关文章
  • 拍卖房屋的安置款
    可以申请安置费。成交后,由法院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和裁定,持《拍卖成交确认书》到相关部门办理产权转移手续。如果是二套以上的房产,不存在提问中涉及的问题;如果是唯一的房产,则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诸如提供5-8年的房租等规定,这与被执行人有无正式工作无关。对于唯一的房产,在符合法定情形时,仍然是可以查封拍卖的。房子拍卖会影响征信吗会。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民事判决书、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等。一经生效,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二条拍卖成交的,拍卖机构可以按照下列比例向买受人收取佣金:拍卖成交价200万元以下的,收取佣金的比例不得超
    2023-07-03
    108人看过
  • 唯一住房拍卖赔偿规定
    唯一住房拍卖补偿标准有以下几点:首先对于被执行人在负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住房,能够维持生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然后执行申请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其供养家庭成员提供居住住房,或者参照当地住房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在房屋变动价格中扣除5-8年租金。《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唯一住房在特定条件下可以执行。执行夫妻的唯一住房的情况有哪些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欠债务,明显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应当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但即使债务为个人债务,但只要房产是夫妻共同共有,债务人对房屋
    2023-07-01
    429人看过
  • 唯一房产拍卖是否需要支付安置费用?
    可以申请安置费。成交后,由法院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和裁定,持《拍卖成交确认书》到相关部门办理产权转移手续。《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二条拍卖成交的,拍卖机构可以按照下列比例向买受人收取佣金:拍卖成交价200万元以下的,收取佣金的比例不得超过5%;超过2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3%;超过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2%;超过5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不得超过1%;超过1亿元的部分,不得超过0.5%。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拍卖机构的,按照中标方案确定的数额收取佣金。拍卖未成交或者非因拍卖机构的原因撤回拍卖委托的,拍卖机构为本次拍卖已经支出的合理费用,应当由被执行人负担。唯一房子被拍卖的住房补贴标准是多少唯一住房拍卖补偿标准有以下几点:首先对于被执行人在负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住房,能够维持生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然后执行申请人按照当地廉员提
    2023-07-03
    286人看过
  • 补偿规定:临时安置费
    1、拆迁居住房屋以期房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应当在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中约定临时安置过渡期。在约定的临时安置过渡期内,拆迁人应按本通知的规定发放给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临时安置补助费,发放标准按被拆除房屋的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10元计算,每户每月低于600元的,按600元发放。2、超过约定临时安置过渡期的,拆迁人应在原有基础上增发临时安置补助费,凡超过期限3个月以内(含)的,增发50%;超过期限3个月以上的,增发100%。拆迁安置基本生活费计算期限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搬离被拆迁房屋之日起至得到安置后4个月止。搬家费应当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一次性发给。使用临时周转房的迁往正式安置的房屋时应当再次发给。辞退临时工的补偿标准有什么辞退临时工的补偿标准: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和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应
    2023-07-02
    246人看过
  • 请问法院拍卖房子安置费一般按照什么标准赔偿
    一、请问法院拍卖房子安置费一般按照什么标准赔偿法院拍卖房子安置费一般是没有赔偿标准的,钱要全部偿还给债主。如果有剩余,会返还给被执行人。但是可能被执行人存在过多的债务时,只能按照比例获得执行款,具体需要按照分配协议确定。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法院拍卖房产后,拍卖所得价款足以清偿债务的,剩余的拍卖款是可以返还债务人的,有其他财产被查封的,应该解封并退还给债务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十六条,拍卖过程中,有最高应价时,优先购买权人可以表示以该最高价买受,如无更高应价,则拍归优先购买权人;如有更高应价,而优先购买权人不作表示的,则拍归该应价最高的竞买人。顺序相同的多个优先购买权人同时表示买受的,以抽签方式决定买受人。二、法院拍卖房子要通知房主吗法院拍卖房子要通知房主。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作出裁定,并
    2022-10-27
    196人看过
  • 法院拍卖房子安置费给多少钱
    法院拍卖房子没有安置费,法院拍卖的房子办理过户手续需要买受人携带人民法院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和身份证等材料去当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所有权变更手续。一、法院拍卖房子安置费给多少钱法院拍卖房子没有安置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其本人及所复议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对被执行人有抚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抚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二、法院拍卖的房子怎么过户只要有房产证登记即是拥有合法产权的。拍到后,可以拿法院裁定书到房管局办理房产过户事宜
    2022-09-10
    441人看过
  • 唯一住房被拍卖,安置费怎么算
    一、唯一住房被拍卖,安置费怎么算在强制拍卖唯一房产的过程中,并无法律规定必须提供安置费用。通常情况下,所涉及的款项为执行金额。如果债务人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履行债务义务,债权人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对债务人的房地产进行强制拍卖,所得资金将用于清偿债务。《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第四十条买受人未能按照约定取得拍卖标的的,有权要求拍卖人或者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买受人未按照约定受领拍卖标的的,应当支付由此产生的保管费用。二、唯一住房查封还让住多久当人民法院执行涉及到唯一住房的拍卖事宜时,我国的法律规定了为被执行人家属预留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度的最基本
    2024-07-19
    294人看过
  • 拆迁安置赔偿费用多少
    一、拆迁安置赔偿费用多少拆迁安置赔偿费用如下:拆迁安置补偿费用计算方式为房屋拆迁费加上居民临时安置费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具体的补偿数额会根据每个地方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消费水平来确定。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第三条,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二、拆迁安置补偿费属于土地出让金吗拆迁补偿费并不是属于土地出让金,拆迁补偿款是对合法房屋拆迁时,对被拆迁人的经济补偿,而土地出让金是使用土地时向政府交纳的使用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五条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自本法施行之日起,新增建设用地的土
    2023-05-22
    60人看过
  • 安置房是如何拍卖的
    一、安置房是如何拍卖的如果只有这一套安置房的,不得拍卖;如果有二套以上房屋的,可以拍卖。二、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执行依据确定被执行人交付居住的房屋,自执行通知送达之日起,已经给予三个月的宽限期,被执行人以该房屋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的必需品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023-05-09
    398人看过
  • 拍卖安置房屋的优先权
    一、民法典的委托拍卖情况下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是什么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拍卖五日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参加拍卖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第七百二十七条【委托拍卖情况下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拍卖五日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参加拍卖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二、承租人优先购买权不予支持的情形1、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共有人优先购买权优先于承租人优先购买权,这是基于物权优先于债权的规则确定的原则。因为共有人优先购买权是基于物权所生的优先权,
    2023-03-11
    95人看过
  • 违法拍卖国家赔偿金的规定
    一、拍卖国家赔偿金的规定第二十八条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返还财产;(二)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依照本条第(三)(四)项的规定赔偿;(三)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四)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五)财产已经拍卖的,给付拍卖所得的价款;(六)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七)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条拍卖是指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九条国家行政机关依法没收的物品,充抵税款、罚款的物品和其他物品
    2023-04-05
    299人看过
  • 房子被法院拍卖后安置费如何衡量
    没有安置费。法院拍卖房产后,偿还银行欠款后,法院房子拍卖多的钱退还被执行人。在法院拍卖执行的房产时,债权人没有优先购买权,在房地产中有优先购买权的有以下三类人: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2、出租人出售房屋的,应该提前15日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3、共有人处分自己享有的份额的,其他共有人享有优先购买权。一、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有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有关规定: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
    2023-03-10
    194人看过
  • 2024年拍卖法是如何规定拍卖收费的
    一、2022年拍卖法是如何规定拍卖收费的(一)委托人佣金支付方式及期限1、佣金比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规定,对拍卖任意物品和公物收取不同比例的佣金:(1)委托人与拍卖人之前有约定的,按约定收取;(2)委托人与拍卖人未做约定的,拍卖人可以向委托人收取不超过拍卖成交价5%的佣金;(3)艺术品拍卖收取佣金比例一般为10%(国际惯例)。2、佣金支付方式(1)前期支付法:签订《委托拍卖合同》后,在约定的期限内由委托人按合同约定支付。(2)扣除法:委托人在拍卖人拍卖成交后,拍卖人在向委托人支付成交价款时扣除。3、佣金支付的期限(1)前期支付法:委托人在签订《委托拍卖合同》后三个工作日支付。(2)扣除法:拍卖成交后,拍卖人直接从成交价款中扣除。(二)买受人佣金支付比例和方式1、佣金比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规定,拍卖人可以向买受人收取不超过成交价款5%的佣金。艺术品拍卖收取佣金的比例按
    2024-04-04
    252人看过
  • 安置费用的赔偿方式是什么?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安置房能不能买卖首先要看该房屋是否取得了产权,另外,还需要看当地政府对安置房有没有限制出售的规定。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地方政府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但如果拆迁安置房取得房权,并且没有规定限制对外
    2023-07-07
    123人看过
换一批
#拍卖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拍卖委托是指委托人委托拍卖物品或者财产权利,应当提供身份证明和拍卖人要求提供的拍卖标的的所有权证明或者依法可以处分拍卖标的的证明及其他资料,还应向拍卖人说明拍卖标的的来源和瑕疵。 委托人可以自行办理委托拍卖手续,也可以由其代理人办理委托拍卖... 更多>

    #拍卖委托
    相关咨询
    • 唯一住房被拍卖,有安置费赔偿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21
      你向执行法院提出是唯一生活住房,执行法院按理不能处置。 1、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以下简称《查封规定》)第6条确实对不动产的执行进行了限制性规定,即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但此处“必需的居住房屋”与人们常说的“唯一住房”有很大区别,不可一概而论。 2、但是有几种例外情况,如,你的唯一住房非常奢华,法院
    • 法院拍卖安置费的标准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22
      房子拍卖后,拿到的应该不是安置费。 房子拍卖后债权人拿到的应当是执行款,该执行款指向的就是你的债权,通俗点说,就是原来欠你的钱,但是可能被执行人(债务人)之前存在过多的债务,你只能按照比例获得执行款,具体需要按照分配协议确定。
    • 法院拍卖回迁安置房有补偿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12
      《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 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
    • 法院拍卖房子出卖安置费需要什么证件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8-20
      没有安置费的。法院不会强制让搬走。但买了的人起诉到法院要求强制清场时,法院会清。请注意:可以拍卖,签订了委托拍卖合同,不等于就是卖出去了。
    • 搬迁安置费赔偿标准搬迁安置费赔偿标准
      甘肃在线咨询 2021-12-13
      法律没有规定统一的补偿标准。房屋拆迁,由地方政府根据当地情况制定拆迁安置补偿计划,原则上不能降低被拆迁人的生活水平。《国有土地房屋征用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市、县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用决定后,被征用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