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怎么服刑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8 18:55:54 52 人看过

管制应当在社区进行服刑。法律明确规定,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因此,犯罪分子被判处管制的,应当在社区进行服刑,犯罪分子在进行社区矫正时,应当遵守法律的规定,其管制期间违反法律规定的,应当对犯罪分子给予处罚。

一、在社区矫正工作中人民法院依法履行的职责

拟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可以委托社区矫正机构或者有关社会组织对被告人或者罪犯的社会危险性和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进行调查评估,提出意见,供决定社区矫正时参考;对执行机关报请假释的,审查执行机关移送的罪犯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影响的调查评估意见核实并确定社区矫正执行地;对被告人或者罪犯依法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决定暂予监外执行;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教育,及时通知并送达法律文书;对撤销缓刑、撤销假释或者监外执行,作出判决、裁定和决定;作出逮捕的决定;对减刑建议作出裁定。

二、刑法管制期限是多久呢管制的特征是什么呢

根据法律规定,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管制作为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刑罚,其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3年。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不羁押在监狱、看守所等执行场所中,仍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也不离开自己的家庭,不中断与社会的正常交往。对罪犯不予关押,是管制刑与其他刑罚方法的重要区别。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限制罪犯自由主要表现在限制罪犯的政治自由、担任领导职务、外出经商、迁居等自由。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动中与普通公民同工同酬。

三、判刑三个月的在哪里可以执行

判刑三个月,执行场所应当依据具体情形而定。如果是被判处三个月管制的,应当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是被判处三个月拘役的,应当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4日 05: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管制相关文章
  • 判处管制缓刑拘役的在哪服刑
    管制和缓刑实行社区矫正,拘役的服刑地点一般是看守所。《刑法》第三十八条【管制的期限与执行机关】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第四十三条【拘役的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九条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一、管制和缓刑的区别有哪些?1、管制是具体刑种。缓刑不是一种具体的刑种,只是刑种的附条件不执行方式;2、管制是不予关押、由社区矫正机构执行。缓刑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和基
    2023-06-20
    129人看过
  • 不服限制减刑决定怎么办
    1、被告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限制减刑判决不服的,可以提出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也可以提出上诉。2、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或者复核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并限制减刑的案件,认为原判对被告人判处死刑缓期执行适当,但判决限制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撤销限制减刑。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没有限制减刑的上诉案件,认为原判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应当限制减刑的,不得直接改判,也不得发回重新审判。确有必要限制减刑的,应当在第二审判决、裁定生效后,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没有限制减刑的案件,认为应当限制减刑的,不得以提高审级等方式对被告人限制减刑。一、判刑七年无立功能减刑吗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犯罪分子被判处七年有期徒刑,没有立功表现的,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减刑。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减刑条件
    2023-03-22
    167人看过
  • 物业服务监管机制是怎样的?
    物业一般由房管局物业管理处进行管理。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职业病鉴定谁来监管河南省新密市农民张海超被多家医院诊断为尘肺,但到职业病鉴定的法定机构--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却被诊断为肺结核。为寻求真相,28岁的他最后跑到医院,不顾医生劝阻铁心开胸验肺。张海超以胸口挨一刀的痛苦换来了重新诊断的机会,也提出一个问题:职业病鉴定应该由谁来监管?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职业病的诊断要由当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进行。张海超历尽千辛万苦,在信访部门的协调下,拿到单位证明之后,郑州职防所总算对他进行了诊断,但诊断结果却是无尘肺0+期(医学观察)合并肺结核。这样的诊断结果让张海超和北京、河南的各大医院
    2023-07-12
    313人看过
  • 服装采购管理制度是怎样的
    (一)、为规范本集团及下属生产企业的采购工作,特制定本制度。(二)、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集团下属各生产企业的采购活动。二、采购原则(一)、严格执行询议价程序凡未通过招标确定供应商价格的物品的采购,每次采购金额在2000元以上,必须有三家以上供应商提供报价,在权衡质量、价格、交货时间、售后服务、资信、客户群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估,并与供应商进一步议定最终价格,临时性应急购买的物品除外。(二)、合同会签制度固定资产的采购合同,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如生产管理部、质量部、财务部、审计部、生产企业总经办、设备维修部共同参与,调研汇总各方意见,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签约。属集团采购的项目,应报总裁批准。(三)、职责分离采购人员不得参与物资和服务的验收,采购物资质量、数量、交货等问题的解决,应由采购部根据合同要求及有关标准与供应商协商完成。(四)、一致性原则采购人员定购的物资或服务必须与请购单
    2023-06-02
    254人看过
  • 怎么区分管制和缓刑
    管制是一种刑种,一旦罪犯被判处管制的话是必须立刻交付执行的,而缓刑不是一种具体的刑种,只是一种考察方式,其刑罚没有实际执行;管制期满后,行为人不再受到刑罚的约束,但是缓刑期满的,仍然会受到刑罚的约束,要是罪犯再犯罪的,会执行原判刑罚等。一、服三年缓刑四年是什么意思缓刑,又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法,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判刑3年是判处有期徒刑3年的意思。缓刑4年:对判处有期徒刑3年的处罚结果4年内暂不执行,由特定机构对罪犯4年内的表现进行考察,决定是否执行
    2023-03-22
    328人看过
  • 服刑期监外劳动怎么管理的
    一、服刑期监外劳动怎么管理的监外执行作为一种刑事诉讼制度,其主要针对被判处有期徒刑以及拘役的犯罪分子,由于存在着某些特殊的身体状况,无法适应监狱环境的囚禁或其他实际因素而无法进行监狱内的判决实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这些罪犯的刑罚执行可以由其居住地设立的社区矫正机构来负责,从监外来完成对刑罚的执行工作。然而,对于那些被判处死刑或者被判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且还没有经过减刑处理的罪犯,却绝对不允许实行监外执行。倘若在执行过程中发现有此情形出现,那么便需要执行机关提交书面上的报告,并向相应的司法机关申请批准审核。在此期间,罪犯在监外执行的时间仍然应该纳入到刑期中进行折算。当监外执行的因素消失,例如病愈康复或者哺乳期限已经结束时,如果刑期还有剩余,那么罪犯仍然需要被收监继续服刑;反之,如果刑期已经达到了期限,就应当立即予以释放。《刑事诉讼法》第254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
    2024-04-04
    303人看过
  • 怎样认定管制刑,管制如何认定
    一、怎样认定管制刑管制刑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管制刑具有以下特征:(一)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被判处管制刑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不羁押在监狱、看守所等执行场所中,仍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也不离开自己的家庭,不中断与社会的正常交往。对罪犯不予关押,是管制刑与其他刑罚方法的重要区别。(二)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限制罪犯自由主要表现在限制罪犯的政治自由、担任领导职务、外出经商、迁居等自由。(三)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动中与普通公民同工同酬。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第二条规定:在刑法第三十八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原第二款作为第三款,修改为:“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也就是说,管制
    2023-03-21
    315人看过
  • 什么是管制刑,管制刑包含哪些内容
    一、什么叫管制继79年刑法规定了管制刑以来,1997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将管制作为主刑之一加以保留,但对管制刑作了较大的调整——调整的主要内容在于管制刑的执行上,主要表现在:取消了有关罪犯必须积极“参加集体生产劳动或者工作”的内容;将原来规定的“迁居或者外出须经执行机关批准”,改为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增加了有条件地停止行使公民的言论等自由权利和限制会客的两项内容。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种类。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由公安机关执行和群众监督改造的刑罚方法。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3年。管制不剥夺其人身自由。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不羁押在监狱、看守所等执行场所中,仍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也不离开自己的家庭,不中断与社会的正常交往
    2023-03-31
    116人看过
  • 城管辞职制服用退吗
    离职时需要把属于用人单位的物品都归还,工作服也是其中之一,有些单位可能可以不需交还,建议询问单位人事。一、培训期需要签劳动合同吗劳动合同的签订,在培训期也是需要的。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员工在辞职时不需要提前声明,可以随时离职,并可以要求就超过一个月不足一年的所有时间部分给付双倍工资赔偿,同时还可能面临劳动行政部门的警告与处罚。二、简单的试用期辞职书怎么写用期辞职书包括以下内容:1、标题,试用期辞职申请书;2、称呼,写上尊敬的领导之类称呼,之后写上冒号;3、正文,详细阐述自己的辞职请求、辞职原因等;4、最后结尾要写上敬语,同时要落款写上名字和时间。一、试用期辞职书模板如下:尊敬的公司领导:本人由于一些个人原因的影响,无法为公司做出相应的贡献。因此请求允许离开。希望公司领导受理本人离职事项。感谢诸位在公司期间给予的信任和支持。辞职人: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
    2023-06-28
    334人看过
  • 被管制服刑人员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管制人员的法定权利义务是:服从监督、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一、醉驾判一缓二完了就没事了吧醉驾判一缓二的,还要遵循缓刑期间的规定,否则还是会被执行处罚。我国法律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二、管制要遵守哪些规定(1)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监督;(2)不得随意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3)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4)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5)报经执行机关批准才可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
    2023-06-25
    261人看过
  • 建议在管制与缓刑中增设社区服务
    管制我国刑法中的一种刑种,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关押,交由公安机关管束和群众监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缓刑是一种刑罚执行制度,是指对犯罪分子判处刑罚,但在一定时间内暂缓执行刑罚的制度。依据我国刑法和刑诉法的规定,管制与缓刑的执行机关都是公安机关,都对犯罪分子限制了一定人身自由。刑法第39条规定,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按照刑法第76条的规定,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与管制基本相同,除对第2点未做出规定外,其他都应遵守。管制刑虽然是我国的独创,在民主革命是就已产生,但在97年刑法修订时就其存废引发了许多争议,之所以保留管制刑,一般认为,管制刑有存在符合刑罚中关于目的刑、教育刑的本质,能达到教育犯罪分子和预防犯罪的目的。而从前苏联引进来的缓刑的执行刑罚的制度,更是以目的刑、教育刑为其创始的初衷,彻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更好地达到改造犯罪
    2023-04-22
    456人看过
  • 被告在监狱服刑的管辖怎么办
    被告在监狱服刑,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法院判处犯罪分子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缓期执行的,都需要将犯罪分子移送至监狱进行关押,而犯罪分子也有可能成为被告的,受案范围,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都有明确的管理范围,比如普通的基层法院不能审理涉外专利侵权案件,这在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所以,当事人在起诉时候,一定要明确是否在该法院的受理范围。一、民事诉讼立案要具备哪些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含义是指与起诉案件的诉讼标的有直接有利害关系,或者说,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人身权、财产权利或其他权益直接遭到他人的侵害或者直接与之发生了权利、义务归属的争
    2023-02-17
    343人看过
  • 刑法是怎么规定管制的
    刑法对于管制的规定:1、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2、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3、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一、在看守所抵刑期吗在看守所抵刑期。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二、取保候审的时间算不算刑期在看守所的时间算刑期。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三、拘役刑期如何计算拘役刑期的计算: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2023-03-11
    140人看过
  • 什么叫管制刑 管制与缓刑的区别是是什么
    管制刑是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管制与缓刑的区别如下:(一)法律属性不同。(二)司法实践不同。(三)技术层面不同。(四)适用后果不同。一、生活不能自理的唯一抚养人不受拘役吗?《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了取保候审的条件:包括(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综上分析,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不是取保候审的法定条件,但在实践中,司法机关通常会将其作为取保候审的考量因素之一,全面综合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予以考虑。拘役,是剥夺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在中国刑罚体系中,
    2023-03-08
    162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管制
    词条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管制
    相关咨询
    • 管制可以服附加刑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07
      管制并不属于附加刑。管制属于刑事处罚中主刑的一种,但却在主刑中最轻的一种。如果被判管制的话,一般是不用到监狱服刑。不过此时需要进行社区矫正,其实也就是将刑事处罚和社区教育相结合,这样能更好的帮助犯罪分子进行改造。
    • 如何制服刑事案件并解除管制?
      上海在线咨询 2021-12-30
      监管期满后,执行机关将解除监管处罚。监管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类型,不拘留罪犯,但限制其一定的自由,依法实施社区矫正。根据犯罪情况,可以禁止罪犯在执行过程中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地区和地点,联系特定人员。
    • 判处管制缓刑拘役的在哪服刑
      河北在线咨询 2023-11-08
      管制和缓刑都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不需要在指定的地点服刑,如果被判处拘役,公安机关一般将犯罪分子关押在看守所执行。不过,管制和缓刑虽然都是社区矫正,但法律性质上是有区别的,管制属于刑罚方式,缓刑不属于具体的刑罚。
    • 在监狱里服刑是不是要管制?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1-21
      1、管制由原先的公安机关执行,改由地方社区矫正机构进行,即县级司法行政部门执行。 2、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第二条规定: 在刑法第三十八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原第二款作为第三款,修改为:“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 17式城管制服是什么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6-13
      住建部、财政部正式公布统一的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17式城管制服服装颜色为藏青色及天空蓝色,搭配金色标志;标志标识设计采用国徽、人字飘带、盾牌、牡丹花、橄榄枝等元素;文字统一使用“城市管理执法”字样。年底前,将实现全国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