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监督程序与二审的区别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3 10:12:38 104 人看过

审判监督程序与二审的区别

1、审理的对象不同

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它既包括已过法定期限没有提出上诉、抗诉的第一审判决和裁定,也包括第二审判决和裁定;既包括正在执行的,也包括已经执行完毕的;而二审程序的对象只限于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第一审判决和裁定。

2、提起的理由不同

处于维护生效裁判的稳定性和权威性,对提起审判监督的理由,法律有严格的限制,必须是经过有权的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认真审查,有较充分的根据和理由认定生效裁判确有错误;而二审程序只要有合法的上诉或抗诉就能引起,不论上诉或抗诉的理由是否充分,第一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均必须依照二审程序进行审理。

3、提起的期限不同

提起审判监督程序一般没有法定期限限制,只要发现生效的判决和裁定确有错误,根据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精神,随时发现,随时纠正,任何时候都可以提起。当然,如果原判错将有罪判为无罪而需要提起审判监督程序时,应受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限制;而二审程序的上诉、抗诉,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逾期而无正当理由的,二审法院不予受理。

4、审理的法院不同

有权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案件的法院,既可以是原审的第一审法院或第二审法院,又可以是提审的任何上级法院;而有权按照第二审程序审判案件的法院,只能是原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

5、量刑原则不同

按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的案件,相当于重新审理,不论提起的主体如何,审理后量刑时,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既可加重,也可维持或减轻;而二审程序审理后的量刑,如果是被告人一方提起上诉的,须适用上诉不加刑原则,只能维持原判或减轻刑罚,而不能加重刑罚。

6、提起程序的主体不同

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主体为最高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法院、各级人民法院院长(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决定)以及上级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提起申诉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不构成提起主体;而二审程序的提起主体则包括由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经被告人同意的近亲属、辩护人以及同级人民检察院,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针对附带民事诉讼部分也可提出上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0日 00: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上诉不加刑相关文章
  • 审判监督手续与第二审手续有哪些区别
    审判监督手续与第二审手续的区别:1、二审程序审理的对象是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审判监督程序的审判对象是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既可以是一审法院的判决和裁定,也可以是二审法院的判决和裁定;2、二审理程序不同于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条件。只要上诉人不服一审判决,就可以提起二审上诉;审判监督程序是指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上级人民法院发现有效的判决和裁定,明确违反法律规定或者确有错误的,方可开始再审程序;3、二审程序与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时间不同。二审是一审的延续,上诉期限有一定的限制。一、刑事抗诉有哪两种方式1、第二审程序抗诉,即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的抗诉。2、审判监督程序抗诉,即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
    2023-06-25
    156人看过
  •  是否有区别:关于审判监督手续与第二审手续?
    本文介绍了审理审判监督程序和二审程序的区别。二审程序主要审理当事人提起的上诉或抗诉案件,有严格的提起条件,必须经过审查并有充分的根据和理由认定生效裁判确有错误。二审程序有法定期限限制,而审判监督程序则没有。二审程序审理的案件只能在第一审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进行,而审判监督程序则可以是原审的第一审法院或第二审法院,也可以是提审的任何上级法院以及由上级法院指令再审的任何下级法院。1.审理的对象有所差异。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是已经产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涵盖了已执行完毕的判决。2、提起的机关和人员不同。有权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是最高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法院、各级人民法院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决定)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上级人民检察院;有权提起二审程序的是当事人(被害人除外)及其法定代理人、经被告人同意的辩护人、近亲属,以及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地方人民检察院。3、提起的条件不同。提起审判监督程序有着严格的条件
    2023-08-29
    454人看过
  • 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程序有什么关系?
    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程序有很多相同点,同时不同点也较为显著。再审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对已经做出裁判的民事案件在有法律规定的情形时,再次进行审理和裁判所适用的审判制度。审判监督程序是依法定程序,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进行查看和监督,以保证案件审判质量而适用的一种审判程序。相同点:都是人民法院经审理完毕作出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之后而设立的程序,其目的是要求人民法院对审结的案件再次进行审理,对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予以审查,正确的予以维持,错误的给予改正,遗漏的予以补充,以达到公正的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实现社会主义法治。区别:再审程序是一审、二审程序之后设置的另一程序。而审判监督程序是设在审判程序之中,为引起再审程序而设立的。再审程序因提起的主体不同,参加再审程序的主体不一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必须是依民事诉讼法规定行使监督权的民事诉讼主体。一、当
    2023-03-25
    219人看过
  • 刑事审判监督的方式是什么?审判监督程序的物质来源是什么
    1、刑事审判监督的方式是什么?时发现的错误。为保证办案质量,司法机关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自查或互查,或按照上级指示进行必要的简易审查或复核。通过日常工作检查和对部分案件的综合审查或者复核,发现生效判决有错误的,应当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四)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出纠正错误案件的建议。人大代表与广大人民群众关系密切,人民群众愿意向他们反映情况和要求。在检查、调查研究过程中,以及在代表会议期间,因应确实错误的决定而提出的动议或反映的冤假错案材料,反映了权力机关对司法工作的监督。司法机关应当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反映的议案、问题或者情况,作为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的重要物质来源,及时审查并向监督机关报告是否提交审判监督程序的决定。对机关交办的案件,还应当报告处理结果。(五)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新闻媒体对生效判决的意见。党政信访部门根据国情、政策方针的变化和司法工作提出的对某类案件的审查文件,当然应当成为启
    2023-05-07
    103人看过
  • 审判监督程序的反思与重构
    我国设立审判监督程序是以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实事求是地对待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并本着有错必纠的精神,修正已经出现错误,恰当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事实上,由于种种原因,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中不可避免地出现某些偏差,无论案件是否经历过上诉审,也无论当事人是否实际感知,某些判决、调解书或裁定中都可能在法律适用事实认定方面存在着一些错误,因此需要重新构架我国的审判监督程序,在重新构架审判监督程序时需要明晰几个问题。一、重构审判监督程序需明晰的几个问题司法活动有其自身的规律,现行审判监督程序所以走入误区,与人们对司法规律认识上的偏差密切相关。重构审判监督程序,必须对一些至今尚存争议的问题作一界定,从而为新的审判监督程序的顺利运作扫除理论上的障碍;同时对于正确处理民事案件是十分必要的,而且还有利于树立法院及其裁判的权威,有助于树立法院在社会成员中的公正形象。因为真正的权威和公
    2023-06-11
    61人看过
  • 民事诉讼监督程序与审判监督制度
    民事诉讼的检察监督:是指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二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对审判机关民事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有利于维护社会主义法制,有利于保障人民法院依法行使审判权,有利于正确审理民事案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归根结底,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一种维护方式。民事诉讼发回重审中监督重审是怎样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的规定,审判监督程序中发回重审的情形包括:(1)人民法院提审或者按照第二审程序再审的案件,在审理中发现原一、二审判决具有《若干意见》第181条规定的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况,即审理本案的审判人员、书记员应当回避未回避的,未经开庭审理而作出判决的,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未经传票传唤而缺席判决的,其他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况,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裁定撤销一、二审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最高人民法院《若干
    2023-07-22
    382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限制。根据上述规定,上述不加刑原则,只企用于被告一方上述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判时不得加重被... 更多>

    #上诉不加刑
    相关咨询
    • 2022年怎么区别审判监督程序与第二审程序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1-12
      1、二审程序与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是不同的。二审程序审理的对象是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而审判监督程序的审理对象是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既可以是一审法院的判决、裁定,也可以是二审法院的判决、裁定。 2、二审程序与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条件不同。提起二审只要上诉人不服一审判决就可以提起上诉;而审判监督程序提起,是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上级人民法院发现已经生效
    • 区别:1上诉与申诉2二审抗诉与再审抗诉3二审程序与审判监督程序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06
      1、上诉是针对一审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提起上诉,申诉是针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要求重审2、抗诉都是检察院提起,区别与第一项一样,是在判决是否发生效力3、二审是针对一审就像审理,一审未发生法律效力;审判监督程序是针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提起的重审程序
    • 刑事诉讼法中的审判监督程序和按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的区别是什么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09
      一般来说,两者的含义基本相同,所以通常的说法就是“按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如果说非要有区别,那么不妨认为,前者的范围大于后者,具体来说,审判监督程序包括了1、再审的启动(上级法院指令、上级检察院或最高检察院抗诉、当事人申请被接受、院长认为原审有错提请本院审委会决定等方式);2、再审的审理;3、再审的判决(有实体意义上判决的如撤销原审裁判直接改判,也有程序意义上的,如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审等)
    • 审判监督程序和二审审判监督程序有何不同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5-11
      审判监督程序和二审程序都是为了纠正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但是,审判监督程序是特殊程序。二审程序是普通程序,二者有很大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审理的对象不同。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它既包括已过法定期限没有提出上诉、抗诉的第一审判决和裁定,也包括第二审判决和裁定;既包括正在执行的,也包括已经执行完毕的;而二审程序的对象只限于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第一审判决和裁定。 (2)提起程
    • 简述民事诉讼的第二审与审判监督程序的根本区别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20
      审判监督程序和二审程序都是为了纠正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但是,审判监督程序是特殊程序。二审程序是普通程序,二者有很大的区别,主要表现在:(1)审理的对象不同(2)提起程序的主体不同(3)提起的理由不同(4)提起的期限不同(5)审理的法院不同(6)量刑原则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