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财产有哪些情况?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3 11:02:06 207 人看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财产:

1、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

2、夫妻一方因身体伤害获得的医疗费用、残疾人生活津贴等费用;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仅确定夫妻财产;

4、夫妻一方专用生活用品;

5、夫妻一方其他应当属于一方的财产。

由此可见,即使婚后买房,如果所有购房款都来自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并且只在房产证上登记了自己的名字,那么该财产仍然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与夫妻一方财产的区分

根据《民法典》规定,对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财产作如下区别: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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