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投资范围主要包括哪些领域?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7 16:44:16 260 人看过

政府投资范围原则上应当主要包括如下领域:

第一类,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纯公共产品,如国防、司法、行政、邮政、防灾救灾、卫生防疫、大江大河治理、重大科研计划、消防、公共博物馆和图书馆等,政府部门的直接投资是这类产品的唯一供给方式。政府直接投资上述领域,并不意味着此类公共产品的全部投资与运营责任都需要政府部门承担。上述产品与服务领域仍然可以作更为细致的分类,将竞争性业务与普遍服务性业务分业经营。政府投资与补贴只负责保障提供普遍服务。政府也可以借助市场组织和社会组织的优势与能力,来生产这些公共产品。

第二类,带有显著外部收益、能够创造社会公平的准公共产品和服务,如高速公路、城市道路、基础教育、公共医疗卫生、公有住房、社会福利、环境保护等。这些领域可以是政府投资的范围,也可通过政府补贴和特许权经营引入非营利组织和企业投资经营。政府介入程度的高低取决于政府的财力及经营的效率,在政府财力有限和经营效率低下的情况下,完全可以借助社会及市场的力量。但是,社会化及市场化的范围和程度要有明确的限制,同时,要对社会化和市场化提供的公共产品及服务(准公共产品及服务)进行科学的规划、组织,并实行严格的监管和控制。当政府财力充裕的时候,政府部门应当在具有显著外部效应(如城市道路、基础教育、公共卫生)的领域发挥更大的作用。

第三类,以电力、铁路、电信、地铁、供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广播电影电视等为代表的自然垄断产品。这些产品和服务或具有排他性,或具有竞争性,存在着超额需求,消费者愿意直接付费,这就为社会资本通过市场供给提供了现实可能性。这些产品和服务的市场供给形式可以有两种。其一,社会资本的完全供给,即公共产品的投资、生产以及运营由私人单独完成,私人通过收费的方式向消费者收取费用;其二,社会资本与政府的联合供给,政府对私人提供一定的补贴和优惠政策,或政府根据合同进行采购。此类产品和服务必须实施政府管制,包括价格管制和市场准入管制,以避免由于企业拥有市场垄断地位,或因厂商盲目竞争而导致资源配置效率的损失。

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和完善阶段,发达地区、欠发达地区和不发达地区的市场发育程度不同,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地方政府的职能转变也存在较大差异。因此,现阶段我国政府投资的范围与完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职能的要求存在某种程度的不一致,政府投资范围依然过宽,涵盖了许多政府不该管、管不了、也管不好的领域。《决定》根据我国现阶段的国情和市场发育状况,对政府投资的范围和领域进行了原则规定,是我国投资体制改革的历史性进步。但必须强调,政府投资的范围不是一成不变的,需要根据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市场经济的发育状况,适时地进行调整。

政府投资职能和范围

政府投资是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必要手段,在社会投资和资源配置中起重要宏观导向作用。政府投资可以弥补场失灵,协调全社会的重大投资比例关系,进而推动经济发展和结构优化。

政府投资职能一般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均衡社会投资,政府发挥宏观调控作用。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尽管政府投资量不占据主要地位,但对社会投资总量的均衡能起到调节作用。当社会投资量呈扩张势头、通货膨胀趋势严重时,政府投资主体通过减少投资量,缓解投资膨胀。当经济不景气、社会投资低迷时,政府投资主体采取增加投资量的途径,扩大社会需求,推动经济发展。

(二)政府投资对调节投资结构、引导社会投资方向起着重要作用。

国家在经济发展的不同时期需要制定不同的产业政策,确定产业发展次序,投资的基本方向是国家产业政策规定优先发展的产业,特别是国民经济薄弱环节,对社会效益大而经济效益并不显著的产业予以重点扶持,这有利于优化投资结构,协调投资比例关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已不是惟一的投资主体,即使是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基础设施及其他重要产业也需要鼓励社会投资的介入,但政府投资起到了一种先导和示范作用,它通过运用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手段(如投资补贴、投资抵免、投资贷款贴息等),引导全社会投资更多地投入国家鼓励发展的产业和领域。

(三)为社会民间投资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投资的环境好坏,很重要的一个方面是公用设施和社会基础设施完善与否。公用设施和社会基础设施及软环境建设,有相当部分是无法实现商品化经营或商品化程度很低,即不能实现投资经济活动投入产出的良性循环,因此这方面的投资是政府投资主体的义务和责任,是政府投资的一个重点。

(四)支持地区内国家重点项目时建设。

政府投资从资金、移民搬迁、劳动力供给等方面为重点项目的建设提供保障,承担区域内公益性项目投资,集中力量投资于基础项目和支柱产业的项目,同时通过各项政策和经济手段,推动资产的重组,进行存量调整。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使企业成为投资的基本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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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9日 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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