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土地使用权的范畴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1 15:41:25 452 人看过

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对于土地使用权一般包括:国家机关的用地;军事基地的用地;城市公益以及基数设施的用地;国家的重点扶持水利、能源和交通的等一些项目的用地;法律规定的其他用地。对于个别社会团体或者是个人,土地使用权的范围,通常和其自身的合法有效面积有一定的关系。

土地使用权的被继承人的范围是怎样的

下列人员可以为土地使用权的被继承人:

1、接受国家交付的用于一年生农作物种植、用于水产养殖的农业土地的公民;

2、接受国家交付的用于种植多年生农作物的土地、用于种植林木的土地、宅基地的公民、家庭户成员;

3、有权使用他人依照土地法的规定向自己转移土地使用权土地的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1、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2、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3、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16: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使用权相关文章
  • 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的法律分析
    不合法。土地使用者可以改变国有土地用途的,但应依法依规办理有关审批手续。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或者不按照批准用途使用土地。就算获得了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后,因为项目确实发生了一些变化必须要变更土地使用权的用途,也得依法变更,甚至于要重新签出让合同,不能私自变更土地使用权的用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是什么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是什么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是国有企业改革中特有的一种土地处置方式,是指国家以一定年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出资投入到改革后的新设企业,该土地使用权由新设企业持有。企业可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关于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规定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形成的国家股股权由国有资产投资主体委托有资格的国有股权持股单位统一持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与转让的关系(一)关于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与转让关系的法律法规:1、《房地产管理法》第28条仅规定了土地使用权可以作价出资,但对土地使用
    2023-07-03
    461人看过
  • 房屋土地使用权最新规定分析
    房屋土地使用权新政策的内容: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事业性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房屋土地使用权有永久的吗由于商品房的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买房人所取得的只是房屋以及房屋所占的土地使用权(支付的房价实际上就包括了二者),所以土地使用权能用多长时间就关系到购买人的切身利益。法律对土地使用权按不同的用途规定了不同的使用年限,即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2023-07-05
    372人看过
  •  非法土地使用权交易罪的特征分析
    非法变卖土地使用权罪的构成要素包括:侵犯的客体为国家对土地的管理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必须是违反土地管理法规的行为。主体是一般犯罪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非法变卖土地使用权罪的构成要素包括:侵犯的客体为国家对土地的管理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必须是违反土地管理法规的行为。主体是一般犯罪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非 法 变 卖 土 地 使 用 权 罪 的 构 成 要 素 是 什 么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徇私舞弊、滥用职权,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国有土地使用管理的正常活动。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徇私舞弊、滥用职权,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出让是指不以谋
    2023-10-07
    219人看过
  • 分析土地流转费与土地使用费的差异
    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淮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土地流转是指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使用权流转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1、除非荒地等是要缴费承包,否则是不要土地承包费的。2、土地流转费:个人、企业、合作社等想要大规模的从事种植,需要大块的土地,这就需要缴纳土地流转金从农民手机流转出土地,从而获取土地的使用权,而土地承包权依然不变。土地流转费发生纠纷怎么处理1、当事人协商协商解决纠纷,就是发生土地流转纠纷的当事人双方,采取其他方式解决纠纷之前,首先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直接进行协商,自行解决双方之间的纠纷。当然,在采取其他途径解决纠纷的过程中,只要双
    2023-07-04
    462人看过
  • 以土地使用权对外投资涉税种的分析
    营业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规定,从2003年1月1日起,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在投资后转让其股权的也不征收营业税。A公司以土地使用权投资入股,按甲公司章程条款“投资双方按各自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利润、承担亏损和风险”,符合不征收营业税的规定。土地增值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第一条规定,对于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的,投资、联营的一方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作为联营条件,将房地产转让到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中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对投资、联营企业将房地产再转让的,应征收土地增值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21号)第五条规定,对于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
    2023-04-30
    356人看过
  • 解析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的征税对象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土地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地区城镇使用土地则不征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等。其中,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市,包括市区和郊区;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镇;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建制镇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工矿区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服。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土地使用税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列入大、中、小城市和县城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额多少不同。为了防止长期征地而不使用和限制多占土地,可在规定税额的2倍-5倍范围内加成征税。对于公园、名胜、寺庙及文教、卫生、社
    2023-04-26
    465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无效原因分析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无效的情况有:1、未经合法手续获得的土地,其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是无效的;2、质押的土地,其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是无效的;3、存在争议的土地,其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是无效的;4、未达总投资额25%的土地,其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是无效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无效吗划拨土地转让未取得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需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未经批准的,应当认定合同无效。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土地使用权人未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与受让方订立合同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应当认定合同无效。但起诉前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应当认定合同有效。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2023-07-08
    479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潜在风险分析
    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的风险包括多个方面,需要评估潜在风险。选择抵押期限、抵押人或抵押权人的主体适格性、土地使用权价值变化、抵押物瑕疵、登记不规范以及抵押权实现时有限的还款和债务清偿能力等问题也需要注意。此外,授信风险也是需要考虑的因素。因此,在选择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时需要充分评估风险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的风险:1.在选择贷款抵押类型时,需评估潜在风险。2、选择抵押期限的风险。3、抵押人或抵押权人的主体适格性风险。4、土地使用权价值变化风险。5、抵押物瑕疵。6、登记不规范风险。7、抵押权实现时有限的还款和债务清偿能力。8、授信风险。 选 择 抵 押 期 限 时 需 要 注 意 的 风 险在选择抵押期限时,借款人需要注意的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 利率风险:在抵押期限内,借款人需要支付的利息可能会发生变化。如果利率上升,将会增加借款人的还款压力。2. 市场风险:抵押品市场波动
    2023-09-01
    103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出资未发生变更的案例分析
    土地使用权出资未变更的情况:未交付公司使用也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的;已经交付公司使用但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人民法院应当责令改正期间仍未办理了;出资人已经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但未交付给公司使用;已经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但未交付给公司使用;已经交付公司使用但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诉讼期间又未办理过户的;其他。出资不实的情况如何处理出资不实的情况的处理方式是:在经公司催后股东缴纳出资后,股东在合理期限内仍未缴纳的,公司股东可以召开股东会就解除未出资股东的股东资格;其他已经按照约定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可以要求不出资股东的承担违约责任,同时要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通过股东会或公司章程对未出资股东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条第一款出资人以房屋、土地使用权或者需要办理权属登记的知识产权等财产出资,
    2023-08-11
    280人看过
  • 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的主观表现分析
    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以牟利为目的,不以牟利为目的,不构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牟利不仅是行为人谋取金钱上的利益,而且也指行为人谋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例如为了出国办理护照,为了升官等等情况。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如何量刑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量刑标准是:(1)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非法倒卖土地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1、客体要件。非法倒卖土地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土地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国家严禁以任何形式转让土地,但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对于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显然是对国家土地管理制度的严重侵犯;2、客观要件。非法倒卖土地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
    2023-07-06
    463人看过
  • 土地征收成本的范畴
    土地征收成本包括:1、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指因开发房地产而征用土地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征地费、安置费以及原有建筑物的拆迁补偿费,或采用批租方式取得土地的批租地价;2、前期工程费,指土地、房屋开发前发生的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以及水文地质勘察、测绘、场地平整等费用;3、基础设施费指,土地、房屋开发过程中发生的供水、供电、供气、排污、排洪、通讯、照明、绿化、环卫设施以及道路等基础设施费用;4、建筑安装工程费,指土地房屋开发项目在开发过程中按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图施工所发生的各项建筑安装工程费和设备费;5、配套设施费,指在开发小区内发生,可计入土地、房屋开发成本的不能有偿转让的公共配套设施费用;6、开发间接费,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内部独立核算单位及开发现场为开发房地产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营业成本包括哪些项目营业成本包括的项目有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成本是指企业确认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
    2023-07-12
    111人看过
  • 土地使用期限影响因素分析
    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年限一般是多久,用途不同,其具体使用的年限也会不同。根据相关的的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用途来确定,不同的用途使用年限都是不一样的,比如居住用地就是七十年;工业用地以及教育相关的就是五十年等。土地使用期限怎么算计算使用年期修正系数,年期修正系数按下式计算:K=1-1/(1+r)m/[1-1/(1+r)n]式中:K——将比较案例年期修正到待估宗地使用年期的年期修正系数;r——土地还原率;m——待估宗地的使用权年期;n——比较案例的使用权年期。《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
    2023-07-07
    146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人和集体土地使用人如何分权
    一、土地使用权人和集体土地使用人如何分权土地使用权划分为个人土地使用权及集体土地使用权两种类型,其中,个人土地使用权无疑归属个人所有。而在集体土地使用权方面,有时可能出现分割的现象。此时,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进行分割操作。分割之后,通常情况下,这些被分割的部分并不再归属于集体,而是成为个人所有。《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才旦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转移的除外二、土地使用权拆迁怎么补偿国家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并根据土地使用者使用土地的实际年限和开发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条国家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出让合同约定的使
    2024-04-25
    138人看过
  • 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分析,有哪些规定?
    一、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分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8条),是指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属情节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才能构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实施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行为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数量较大的;牟取非法利益较大的;造成土地严重破坏或荒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6.19法释〔2000〕14号)为依法惩处破坏土地资源犯罪活动,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审理这类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二、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的规定,以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定罪处罚:(一)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二)非法转让、
    2023-06-03
    318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中的一种,是国家向土地使用者发放的,用于开发、经营、使用土地的一种特有权利。 这种权利可以是由土地使用者自行使用土地,也可以是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给他人,甚至是进行抵押贷款。 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土地使用者可以对... 更多>

    #土地使用权
    相关咨询
    • 殡葬用地属于土地使用权范畴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2-05
      根据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001]255号《关于印发试行〈土地分类〉的通知》,殡仪馆属于建设用地中特殊用地——墓葬地范畴。根据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划拨用地目录》,殡葬设施用地属国家划拨用地范畴。作为土地使用证登记用途为殡仪馆的用地,按上述文件规定在使用中可享受国家划拨土地政策。根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8大类城市建设用地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内的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
    • 侵犯土地使用权纠纷法律分析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4-14
      地权属争议的形式具有的多样性,根据不同的标准有不同表现形式;根据争议发生时是否政府已经进行登记发证这个标准,可将土地权属争议分为未经政府登记发证的土地权属争议和已经由政府登记发证的土地权属争议。前者是指当事人在对土地的日常使用中产生争议,争议产生时政府尚未介入;后者是指争议发生时,政府已经根据一方当事人的单方面的申请或者依职权进行了登记发证.:“对已经登记发证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双当事人和
    • 房产的土地使用权使用范围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6-02
      房产土地使用用途一般是居住,即用于建设住宅。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第十七条规定,土地使用者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开发、利用、经营土地
    • 分家析产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怎样规定的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6-27
      根据规定分家析产划拨土地使用权如下:为加强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建立土地管理正常秩序,依法保障和促进土地使用权合理流动,积累城镇建设和土地开发资金,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以各种方式依法无偿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第三条 使用划拨土地或需转让、出租、抵押划拨土地使
    • 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分析,有哪些规定?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9-20
      第一条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的规定,以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定罪处罚: 1、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 2、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