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管人承担违约责任的条件有以及哪些情形下可以免除保管人违约责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4 21:46:19 99 人看过

一、保管人承担违约责任的条件有:

保管人承担违约责任的条件有:

1.仓储物必须是在储存期间毁损、灭失的,如果仓储物在仓储合同成立之前或者储存期间届满以后毁损、灭失的,保管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2.仓储物的毁损、灭失是由于保管人违反合同,保管不善造成的,而不是由于其他原因造成的。

3.法定的免责情形不存在。如果仓储物的变质、损坏,是由于因仓储物自身的物理和化学性质造成的,保管人不承担责任;是由于仓储物的包装造成的,保管人不承担责任;是由于超过有效储存期造成的,保管人不承担责任。

以上三个条件缺一不可。

二、哪些情形下可以免除保管人违约责任

可以免除保管人违约责任的情形主要包括:

一是因不可抗力而免责。不可抗力是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保管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不是当事人主观上的过错所引起的,因此,在不可抗力发生后,有关当事人即可依法免除违约责任。

二是受害人对于损失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违约方的责任。

三、保管人有哪些责任

保管人的责任包括

1.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保管物。

2.当事人可以约定保管场所或者方法。

3.保管人不得擅自改变保管场所或者方法。但是在紧急情况下可以例外。

4.保管人不得占有保管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保管人不得使用或者许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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