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5 09:51:57 341 人看过

1、用工双方合意解除劳动关系

在劳动合同约定的期满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权利义务则不再履行。按照《劳动法》第24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的,没有必要分清是谁的责任导致。

2、过失性辞退和非过失辞退导致劳动关系的解除

过失性辞退即劳动者的行为违反《劳动法》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用人单位予以辞退而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关系消灭。即《劳动法》第25条规定的情形;非过失性辞退是指非因职工原因由用人单位辞退职工而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26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情形,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即非过失性辞退情况):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因工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时,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3、经济性裁员和企业富余职工辞职导致劳动关系解除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或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被裁员人员即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劳动法》第27条对此类劳动合同的解除作了明确规定。企业富余人员辞职按国务院有关规定是允许的,同样也导致劳动关系的解除。

解决劳动争议的方法有哪些?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可按照以下几个方式解决:

(1)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当事人在自愿基础上进行协商,达成协议。

(2)调解程序。双方不愿自行协商或达不成协议的,可自愿申请企业调解委员会调解,从当事人提出申请之日起,仲裁申诉时效中止,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应在30日内结束调解。仲裁申诉时效从中止的30日之后的次日继续计算,对调解达成的协议自觉履行。调解不成的可申请仲裁。

(3)仲裁程序。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均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庭应当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作出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生效的仲裁调解书或裁决书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程序是人民法院处理劳动争议的前置程序,也就是说,人民法院不直接受理没有经过仲裁程序的劳动争议案件。

(4)诉讼程序。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在规定的期限内,可以向基层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按照民事诉讼程序进行审理,实行两审终审制。法院审判程序是劳动争议处理的最终程序。

在以上处理劳动争议的程序中,自行协商和调解不是当事人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而仲裁程序才是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必经程序。

三、事实劳动关系的产生要件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的业务组成部分

事实劳动关系的发生以实际劳动行为为唯一认定依据。事实劳动关系的成立,必须符合如下条件:

第一,当事人之间实际存在劳动行为。在判断是否存在劳动行为时,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是否存在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为劳动者办理、缴纳社会保险的记录;是否存在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劳动管理的记录;是否存在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力的记录。

第二,当事人适格,即应具备劳动者主体资格和用人单位主体资格。根据现行劳动法律法规,作为劳动者,必须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即:一是达到法定的劳动年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5日 17: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者相关文章
  • 什么情形劳动关系自动解除
    劳动关系不会自动解除,但在下列情形下会自然地终止: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续订的;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他。员工自动离职是否劳动关系自动解除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2、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
    2023-07-29
    485人看过
  • 与单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是否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建议?
    劳动法专家、陈伟律师:根据《关于建立劳动关系的通知》(劳保发〔2005〕12号),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实际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劳动期限合同由双方协商确定。如有异议,任何一方均可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时间,支付每满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劳动者就业之日起一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月工资的两倍。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自录用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根据上述规定,公司招聘您后,未与您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您与公司不能就合同期限达成协议,公司可以不提前30天通知您而提出终止劳动关系,但需要向您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双倍工资;如果您提出终止劳动关系,
    2023-05-31
    304人看过
  • 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劳动者应当怎么解除
    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可以为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
    2023-08-16
    466人看过
  • 哪些类型属于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解除有以下几种类型:1、双方合意解除劳动关系在劳动合同约定的期满前解除劳动关系;2、劳动者的行为违反《劳动法》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3、用人单位濒临破产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裁减人员等其他情形。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情形有哪些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023-08-09
    300人看过
  • 劳动者在劳动关系的解除中,如何获得一年以上的事实劳动关系解除补偿金?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时间,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终止事实劳动关系要支付补偿金?[案例]甲某2000年1月到上海市某服装服饰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双方签有终止日期为2000年12月31日止的聘任协议书,该协议书约定甲某月工资2000元。该协议到期后,双方没有续签协议,但甲某仍在该公司工作,2001年4月1日,公司负责人表示让甲某放假,随后停止甲某的工作及停发工资,并于2001年5月底为甲某办理了退工手续。甲某要求公司支付2001年4月、5月的工资及1个月的代通金与1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公司则认为双方《聘任协议书》到期自行终止,不存在公司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双方于是发生争议。[处理结果]仲裁认为因双方2001年1月未签订合同,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期限处于
    2023-07-22
    180人看过
  • 事实劳动关系有哪几种情况,事实劳动关系如何认定
    事实劳动关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1、应签而未签订的劳动合同;2、以口头协议代替的书面劳动合同;3、以其他合同形式代替劳动合同4、劳动合同期满没有终止也没有续签而形成的事实延续的劳动关系;5、劳动合同构成要件或者相关条款缺乏或者违法,事实上成为无效合同,但是双方依照这一合同规定已经建立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1、无书面劳动合同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2、无效劳动合同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3、双重劳动关系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主要有哪几种情况由于历史原因,相当一部分劳动者法律意识淡薄,劳动力市场不规范,用人单位借机规避法律,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大量存在。同时,有一部分劳动者为方便自己跳槽,也不愿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这种双方实际上存在着劳动关系的事实状态,即为事实劳动关系。在此基础上形成的纠纷,现实生活中大量存在,而相关劳动立法既欠缺又不系统,造成此类纠纷的处理在法律适用上难
    2023-07-24
    206人看过
  • 劳动关系的事实解除如何解除?
    2001年11月26日施行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对事实劳动关系解除是否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问题的复函》中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劳动者和原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的是一种事实上的劳动关系,而不等于双方按照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续签了一个新的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认定为终止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依据劳动法的规定,单位招用你后一直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你和单位如不能就合同期限达成一致,单位可以提出与你终止劳动关系,不需要提前三十日通知,但需要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双倍工资;你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单位。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补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
    2023-04-29
    148人看过
  • 劳动关系解除的实际实施
    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办法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存在过失性辞退情形,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者存在非过失性辞退情形,用人单位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或者支付代通知金后解除;其他。事实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履行劳动权利和义务时一种既成事实,客观存在的劳动关系,大体有以下几种形式:(一)应签订而未签订劳动合同;(二)以口头问答代替书面合同;(三)以其他合同代替劳动合同,如在租赁合同,承包合同,兼并合同中规定职工的安置条件和待遇问题;(四)劳动合同期满后,未终止或未签订手续而形成的劳动关系;(五)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欠缺或部分内容违法,导致合同无效而形成的劳动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2023-07-06
    311人看过
  • 其他几种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
    1、附条件单方面解除(非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2、经济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
    2023-08-17
    398人看过
  • 如何区分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事实劳动关系有哪些
    一、如何区分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区别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最根本的条件是:是否具有从属关系。劳动关系的双方是不平等的企业对劳动者有管理权力,即企业可以要求劳动者按企业的规章制度行事,提供劳动时,要按企业的要求来达成劳动成果。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不平等,劳动者相对于用人单位的从属关系,正是劳动关系的最大特色。而劳务关系的双方是平等的,就劳务事项进行等价交换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经济关系,提供劳动成果的劳动者,不必受企业内部规章制度的约束,只需按要求提供劳动成果即可。按照这个标准,为单位提供非全日工作的小时工,单位也要按劳动关系对待,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在劳动者没有其他单位给缴纳社保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二、事实劳动关系有哪些1、没有书面合同形式,通过以口头协议代替书面劳动合同而形成的劳动关系;2、应签而未签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后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而形成的劳动关系;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以
    2023-02-11
    161人看过
  •  消除劳动关系中的事实劳动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在招用员工后一直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而员工和用人单位就合同期限无法达成一致,用人单位可以随时与员工终止劳动关系,无需提前三十日通知。但是,用人单位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双倍工资。而如果员工想要终止劳动关系,则无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在招用员工后一直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而员工和用人单位就合同期限无法达成一致,用人单位可以随时与员工终止劳动关系,无需提前三十日通知。但是,用人单位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双倍工资。而如果员工想要终止劳动关系,则无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 员工终止劳动关系:无需提前通知,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终止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然而,有些用人单位认为,员工终止劳动关系时无需提前通知,就可以直接要求员工立即离职,并且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2023-08-28
    98人看过
  • 劳动关系解除形式都包括哪些
    1、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关系,在劳动合同约定期满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权利义务不履行2、过失性、非过失性退休即劳动者行为违反《劳动法》和行政法规规定,用人单位退休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关系消失。3、裁员和退休人员濒临破产或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严重困难的,应裁员的,裁员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4、自愿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第32条规定,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使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3种情况:(1)试用期间(2)使用者以暴力、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制劳动的;(3)使用者未按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5、解除劳动合同,自然解除劳动关系。职工工伤包括形式有哪些落职工工伤包括形式如下:1、工作原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或收尾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而遭受暴力等意外伤害的;3、职
    2023-08-06
    480人看过
  • 事实形式劳动关系的种类解析
    (一)应签订而未签订劳动合同;(二)以口头问答代替书面合同;(三)以其他合同代替劳动合同,如在租赁合同,承包合同,兼并合同中规定职工的安置条件和待遇问题;(四)劳动合同期满后,未终止或未签订手续而形成的劳动关系;(五)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欠缺或部分内容违法,导致合同无效而形成的劳动关系。劳动争议是否包括事实劳动关系?劳动争议的范畴中包括确认事实劳动关系的争议,还包括以下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其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
    2023-07-03
    184人看过
  • 解除劳动关系违法无效的情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在(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三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便可以解除劳动法律关系。若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如在上述三种情况出现的时候,直接书面辞退劳动者,用人单位的行为便属于非法解除劳动关系。另外对(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023-03-18
    417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者
    词条

    劳动者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 更多>

    #劳动者
    相关咨询
    • 劳动者在哪些情形下能够认定为事实劳动关系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5-16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以下情形下会被认定为事实劳动关系: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 用人单位出现哪些情形,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6-25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
    • 事实劳动关系包括哪些情形,事实劳动关系的定义是什么
      河南在线咨询 2021-12-16
      事实劳动关系主要包括以下情况:以口头协议代替的书面劳动合同、未签订的劳动合同、未终止或续签的劳动关系;以其他形式代替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无效,但双方按照本合同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其他。
    • 事实劳动关系是什么意思事实劳动关系包括哪些情形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5-31
      事实劳动关系是指无书面合同或无有效书面合同形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以及口头协议达成的劳动雇佣关系。 事实劳动关系包括的情形: 1、应签而未签订的劳动合同; 2、以口头协议代替的书面劳动合同; 3、以其他合同形式代替劳动合同,即在其它合同中规定了劳动者的权力、义务条款,比如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兼并合同中规定了职工的使用、安置和待遇等问题,这就有了作为事实劳动关系存在的依据; 4、劳动合同期满没有终止也没
    • 简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解除情形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1-02
      只有劳动者存在下列情形,用人单位才能解除劳动关系: 1、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 二、违反公司制度; 三、对公司造成损害; 4、与其他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影响其工作的; 5、追究刑事责任;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