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第二十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第二十三条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第二十九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征收补偿费用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并公布审计结果。
(注:以上内容是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相关规定,不适合集体土地上的补偿规定。)
最新辽宁省灯塔市征地补偿标准
辽宁省人民政府公布《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由省国土资源厅统一印制下发。
辽宁省灯塔市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土地共有三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古城街道(石桥子村、邵二台村)、万宝桥街道(大路烟台村、万宝桥村、蓝旗村、二道沟村、红旗村、碾盘沟村、大荒地村、孤家子村)、烟台街道(土佳屯、灯塔村)。
补偿标准:区片价:50000元/亩;建设用地:50000元/亩;未利用地:40000元/亩。
二类区片区片范围:大河南镇(前二台子村、五里台村、后二台子村、大河南村、二十家子村、东羊角湾村、音得牛录村、孟葫屯村、古树子村、大堡村、新光村、全家洼子村、周官屯村)、古城街道(东大堡村、青堆子村、小黄金屯村、黑山屯村、腰结子村、东古城子村、小东山堡、康家台村、前烟台村、尖台子村)、铧子镇(矾盛村、后铧子村、腰堡子村、半拉山子村、形相村、张海屯村、东沟村、灰窑村、荣官村、唐家堡子村、栈道村、吴家村、东王村、河西村、后屯村、东小堡村、黄堡村、大达连沟村、周达连沟村、沟里村、李达连沟村、杨寨子村)、柳条寨镇(蒿子屯村、大观音阁村、万金台村、朱官台村、柳条寨村、西大堡村、东广善屯村、南李大人屯村、大新庄村、西羊角湾村、大黄金屯村、西广善屯村、北李大人屯村、长沟沿村、大欲忠堡村、连三台村、北青堆子村、杨家甸子村)、沈旦堡镇(后高大人屯村、沈旦堡村、后古城子村、小堡村、沟子沿村、前古城子村、大台村、小树子村、鸭子泡村、马狼征村、头台子村、张庄子村、韭菜河村、前高大人屯村、周官堡村、雅拔台村)、佟二堡镇(佟二堡村、东升村、姜家村、曹家村、曲家村、徐家台村、前八家子村、单庄子村、亮子口村、后八家子村、哈尔堡村、后烟台村、张唐村、金沙沟村、营盘村、浪中沟村、东三家子村、西浪中沟村)、万宝桥街道(吕方寺村、山岳堡村、忙牛屯村、朝官寺村、新立屯村、土门子村)、五星镇(头泡村、里仁村、五星村、罗家卧子村、河坨子村、三尖泡村、苏麻堡村、黄腊坨村、高沙沟村、高家村、民生一村、民生二村、东七台村、黑沟台村、庄河村、杨家窝棚村、西三家子村、八荒地村、牛犋村)、西马峰镇(井泉村、五一村、福胜村、野老滩村、大纸房村、东上岗子村、西马峰村、新生村、东马峰村、西上岗子村、岳家堡村、小纸房村、前方干堡村、后方干堡村、前葛针泡村、后葛针泡村、胜利村)、张台子镇(乱泥铺村、后营城子村、大三界坝村、大房身村、前营城子村、张台子村、天河泡村、李庄子村、白三家子村)。
补偿标准:区片价:40000元/亩;建设用地:40000元/亩;未利用地:32000元/亩。
三类区片区片范围:鸡冠山乡(詹家堡子村、关门山村、鸡冠山村、高家堡子村、桂家堡子村、胡巴什村、刘家堡子村、于家沟村)、柳河子镇(上柳河子村、棉花堡子村、红旗沟村、下柳河子村、前堡村、松树沟村、砬子寺村、叶河沟村、三家子村、八家子村、米家沟村、瓜沟村、银匠堡子村、上老君峪村、下老君峪村)、西大窑镇(西大窑村、东大窑村、茨山村、东后黑英村、连金屯村、二台子村、官屯村、公安堡村、下缸窑村、韩家砬子村、上缸窑村、岔沟村)。
补偿标准:区片价:35000元/亩;建设用地:35000元/亩;未利用地:28000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调整并公布,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配套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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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地区池塘征地的补偿措施澳门在线咨询 2024-11-081、根据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对征收池塘给予相应的补偿。征收池塘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需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则以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来计算。 3、征收土地时,必须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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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当地的征地补偿措施,当事人可以通过什么方式进行征地补偿措施香港在线咨询 2022-04-15关于当地的征地补偿措施,当事人可以关注政府的公告。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第四十八条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第四十九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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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征地补偿安置措施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5-05征地补偿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建设土地或棚户区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一般来说,在城市远郊和农村地区,主要采取迁建安置方式,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拆迁补偿既要考虑被拆迁的房屋,还要考虑被征收的宅基地。房屋拆迁按建筑重置成本补偿,宅基地征收按当地规定的征地标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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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地补偿的问题2019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江西在线咨询 2022-04-26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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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征地补偿的安置措施及补偿标准有哪些四川在线咨询 2022-12-04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