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处理教育惩戒与学生权益的关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12 09:35:27 86 人看过

惩戒权是教育管理学生的手段不是目的。使用任何教育手段的前提要源于对学生的真诚关心和爱护,对学生成长的负责和尽职,是教师职业道德的要求所在。惩戒权不能只用来学生犯错误时的惩罚,应该致力于让学生明白哪些错误行为是不允许犯的,犯了就要承担责任和后果,就必须得接受相应惩罚。让教师的惩戒权成为学生的警示牌,像警钟时刻提醒学生在错误面前收敛、止步、自醒,达到未惩戒而收到了惩戒的效果。

教育惩戒权内容有哪些

教育惩戒权内容如下:1、一般教育惩戒适用于违规违纪情节轻微的学生;2、较重教育惩戒适用于违规违纪情节较重或者经当场教育惩戒拒不改正的学生;3、严重教育惩戒适用于违规违纪情节严重或者影响恶劣,且必须是小学高年级、初中和高中阶段的学生,包括停课停学、法治副校长等。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

第七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及其教师应当予以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确有必要的,可以实施教育惩戒:

(一)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要求或者不服从教育、管理的;

(二)扰乱课堂秩序、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

(三)吸烟、饮酒,或者言行失范违反学生守则的;

(四)实施有害自己或者他人身心健康的危险行为的;

(五)打骂同学、老师,欺凌同学或者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六)其他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

学生实施属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不良行为或者严重不良行为的,学校、教师应当予以制止并实施教育惩戒,加强管教;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八条教师在课堂教学、日常管理中,对违规违纪情节较为轻微的学生,可以当场实施以下教育惩戒:

(一)点名批评;

(二)责令赔礼道歉、做口头或者书面检讨;

(三)适当增加额外的教学或者班级公益服务任务;

(四)一节课堂教学时间内的教室内站立;

(五)课后教导;

(六)学校校规校纪或者班规、班级公约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

教师对学生实施前款措施后,可以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家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4日 11: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责令赔礼道歉相关文章
  • 违法行为的处理方式及其教育惩戒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未签订补偿协议或者市、区人民政府未作出补偿决定前,征收实施单位违反规定,强制拆除被征收人、公民房屋承租人房屋,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用的,责令改正,追回有关款项,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有关责任单位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造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医托违法怎么处理根据规定,对查获的医托,由公安机关处以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医托一般是通过诈骗等方式,骗取患者钱财或者从中牟利,情节一般的要进行行政处罚,《关于清理整顿非法医疗机构严厉打击医托违法行为活动的通知》,明确定性医托为违法活动,行骗的违法人员将受到处罚。根据规定,对查获的医托由公
    2023-07-05
    152人看过
  • 姓名权与受教育权的关系
    2001年8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针对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请示作出了一则司法解释。在解释中,最高人民法院认为被告陈某等以侵犯姓名权的手段,侵犯了原告齐某依据宪法规定所享有的受教育的基本权利,并造成了具体的损害后果,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那么,什么是姓名权?什么是受教育的基本权利?两者之间是什么关系?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在法理上能否成立?所谓姓名,就是人以文字的形式对其人格所作出的表达;所谓权利,就是人们依法可能实现的某种利益。姓名权就是人依法获得姓名并从中受益的人格权。人格权有许多种,除姓名权之外,还有健康权、生命权、肖像权、自由权等等。有时法律的具体规定无法适应社会的需要,所以在承认具体人格权的同时,也承认一般性的人格权,例如在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就有人格尊严权的表述。在某些时候,几个具体的人格权也通过某种新的形式表现出来,形成组合型的人格权。所以,人格权是一个变化多端的、内容丰
    2023-06-08
    216人看过
  • 姓名权与受教育权的关系
    常见以侵犯姓名权的手段,侵犯公民受教育的基本权利的行为。受教育权包括两个基本要素:一是公民均有上学接受教育的权利;二是国家提供教育设施,培养教师,为公民受教育创造必要机会和物质条件。一、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有哪些我国公民享有下列基本权利:1.法律面前一律平等;2.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3.宗教信仰自由;4.人身与人格权,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5.监督权,包括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并依法取得赔偿的权利;6.社会经济权利,包括劳动权利,劳动者休息权利,退休人员生活保障权利,因年老、疾病、残疾或丧失劳动能力时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社会保障与物质帮助的权利;7.社会文化权利和自由,包括受教育权利,进行科研、文艺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8.妇女保护权,包括妇
    2023-06-22
    291人看过
  • 如何正确对待学生职业教育
    如何引导学生正确认识职业教育是一个大话题,是每一个职业教育工作者必须面对和研究的课题。正在接受和准备接受职业教育的都是在“温室”里长大的90后的一代。他们在父辈们的充分关爱呵护下成长,没有忧患意识,缺少人生规划。那么在教学中如何引导学生正确认识职业教育呢,我认为,首先要让学生了解社会就业现状,认识就业压力,懂得接受职业教育,掌握一技之长是生存之道。同时还要组织学生多去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从而更多的认识社会,了解社会。让他们亲身体验,一个人缺乏职业技能,其就业的艰难,生存的艰辛。懂得接受职业教育就是为自己将来的幸福人生做铺垫。目前,国家政府尽管投入千亿资金大搞职业教育,但据了解,收效并不理想,中职校的60%左右的学生拿着国家的补贴在混日子。走出校门仍一无所长。中专生、大学生回炉上技能培训班的现象屡见不鲜。给国家和社会资源造成巨大浪费。这就是目前我国教育体制的弊端。在职业教育德育教育工作中,作为
    2023-05-31
    86人看过
  • “师生火拼”悲剧呼唤教育惩戒权回归
    4月26日《北京晨报》制止不守纪律考生老师被中学生及家长围殴致昏迷的新闻再次引起了人们对我国教育现状的反思。文中学生说的学生打老师这样的情况实在太常见了,这句话说明此类事件绝不是偶然的个案。联系此前媒体披露的珠海北师大附中的旋风门和师生课堂抡凳互殴、广东佛山老师劝阻学生打架被刺身亡、吉林市实小班主任被家长殴打致流产面对一系列的师生火拼事件,中国教育究竟该如何求解呢?《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教师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第二十五条规定:对于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和父母应当互相配合加以管教;无力管教或管教无效的,可将其送专门学校教育。第二十五条应该是第二十一条的补充。可第二十五条并没有明确管教的具体含义,对父母拒绝配合管教的情况也没有具体措施,将学生送专门学校教育更不现实。于是,愿望美好的第二十一条法规实质上就成了禁止教师行使批评教育权的代名词。第二十一条法规的出台背
    2023-06-06
    339人看过
  • 教育法律与教育政策的关系?
    教育法律是由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按法定程序制定的。教育政策的制定既可以是政党组织,也可以是国家立法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教育法律以国家的强制力为后盾的,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遵守,不得违反。教育政策的执行方式主要是倚靠党政力量或党的纪律,运用号召、宣传、教育、解释、动员等方法贯彻落实,其强制力是有限的。教育法律是一种社会规范,规定了人们的权利和义务。因此,有关社会成员和行政人员都必须遵守执行。由国家立法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制定的教育法律则具有普遍的约束力。教育政策是政党机关制定的教育政策规范效力则只对政党组织及其党员有效。一、行政法规属于法律体系吗行政法规属于法律体系。行政法规是国务院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根据宪法和法律,并且按照《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的规定而制定的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外事等各类法规的总称;是指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按照法定程序制定的有关行使行政权力,履
    2023-02-24
    357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责令赔礼道歉是指人民法院责令因犯罪情节轻微而被免予刑事处分的犯罪人向被害人承认错误,表示歉意的一种强制性教育方法。 这是刑法中非刑罚处理方法的一种,只适用于犯罪情节轻微,且不需要判处刑罚的犯罪人。通过责令赔礼道歉,可以伸张正义,教育犯罪人和... 更多>

    #责令赔礼道歉
    相关咨询
    • 正确处理宪法权威与它权威的关系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05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所有其他法律法规都不能违反宪法制定的原则,这是说宪法具有其他法律所没有的至高无上的权威,也就是说宪法是法制的基础。法治是相对与人治而言的,通俗的说法就是依法治国,国家的具体政策,做法都由法律规范,而不是由政自身主观决定。所以宪法是法治社会的基础,二者是一种相辅相成的关系,宪法保障法治施行,法治树立宪法权威。
    • 正确处理宪法权威与她权威的关系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6-27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所有其他法律法规都不能违反宪法制定的原则,这是说宪法具有其他法律所没有的至高无上的权威,也就是说宪法是法制的基础。法治是相对与人治而言的,通俗的说法就是依法治国,国家的具体政策,做法都由法律规范,而不是由政自身主观决定。所以宪法是法治社会的基础,二者是一种相辅相成的关系,宪法保障法治施行,法治树立宪法权威。
    • 正确处理宪法的权威与她权威的关系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11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所有其他法律法规都不能违反宪法制定的原则,这是说宪法具有其他法律所没有的至高无上的权威,也就是说宪法是法制的基础。法治是相对与人治而言的,通俗的说法就是依法治国,国家的具体政策,做法都由法律规范,而不是由政自身主观决定。所以宪法是法治社会的基础,二者是一种相辅相成的关系,宪法保障法治施行,法治树立宪法权威。
    • 教育法教育学生权利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04
      根据《教育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 (四)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
    • 2022年正确处理宪法权威与她权威的关系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1-13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所有其他法律法规都不能违反宪法制定的原则,这是说宪法具有其他法律所没有的至高无上的权威,也就是说宪法是法制的基础。法治是相对与人治而言的,通俗的说法就是依法治国,国家的具体政策,做法都由法律规范,而不是由政自身主观决定。所以宪法是法治社会的基础,二者是一种相辅相成的关系,宪法保障法治施行,法治树立宪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