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犯罪未遂的主、客观原因可将犯罪未遂分为二大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1 17:12:39 482 人看过

1、客观原因致使犯罪分子的犯罪未能得逞,这类情况又可以分为下面几种:

(1)被害人发现、反抗和逃避;

(2)意外情况的发生;

(3)物的障碍;

(4)自然力的障碍;

(5)严密的防范与戒备。

这种分类表现出各种犯罪未遂的形态,便于把握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的区别。这在司法实践中为更有力地打击犯罪分子保护人民,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2、犯罪分子主观方面原因造成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未能得逞,可分为以下几种具体情况:

(1)犯罪分子自身能力的限制;

(2)犯罪分子对犯罪工具的认识上的错误;

(3)犯罪分子对犯罪方法的认识上的错误;

(4)犯罪分子对犯罪对象认识上发生错误;

(5)犯罪分子对作案现场情况的认识错误。

一、根据犯罪行为实施是否终了,可以将犯罪未遂分为:

1、实施终了的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将他认为实现犯罪目的所必要的全部行为实施终了,但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致使其犯罪行为未得逞。

2、未实行终了的未遂,是指犯罪分子还未将他认为实现犯罪目的所必要的全部行为实施终了,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致使其犯罪行为无法实施,因而未发生犯罪分子预期的犯罪结果。

这种分类表现出犯罪行为程度上的差别,因而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社会危害性的大小。一般来说,未实施终了的犯罪未遂比实施终了的犯罪未遂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在量刑时应当前定予以考虑。

二、根据犯罪行为实际上能否达到既遂,可将犯罪未遂分为:

1、能犯未遂,是指犯罪分子有实际可能实现犯罪目的,达到犯罪既遂,但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致使其犯罪行为实际上未达到既遂。

2、不能犯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因事实认识错误,其行为不能完成犯罪,不可能达到既遂。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7日 22: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犯罪未遂相关文章
  • 犯罪未遂处罚根据有哪些
    一、犯罪未遂处罚根据有哪些《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该处罚的适用中,具体应注意以下几点:1.对未遂犯刑法原则上规定了从宽原则。因为行为毕竟没有造成刑法所规定的犯罪结果。因而对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2.对未遂犯采取得减主义。3.对未遂犯是适用从轻处罚原则还是减轻处罚原则,应当根据具体案件情况,由审判人员决定。二、什么是犯罪未遂中的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构成犯罪未遂中的犯罪未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是指行为人没有预料到或不能控制的主客观原因。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应当具备质和量两个方面的特征:(1)从质上说,只有那些违背犯罪分子本意的原因才能成为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2)从量上说,那些违背犯罪分子本意的原因必须达到足以阻碍
    2023-04-16
    65人看过
  • 根据规定行贿未遂犯罪吗?
    一、根据规定行贿未遂犯罪吗?1、行贿未遂不一定构成犯罪《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2、商业贿赂是违法行为。商业贿赂排斥正当竞争,损害了其他竞争对手的利益,违反了诚实信用、公平竞争的经济道德准则,为我国法律所禁止。二、商业贿赂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商业贿赂者可能需要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1、承担民事责任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下列单位或者个人,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1)交易相对方的工作人员;(2)受交易相对方委托办理相关事务的单位或者个人;(3)利用职权或者影响力影响交易的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者在交易活动中,可以以明示方式向交易相对方支付折扣,或者向中间人支付佣金。经营者向交易相对方支付折扣、向中间人支付佣金的,应当如实入账。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也应当如实入账。经营者的工作人员进行贿赂的,应当认定为经营者的行为;但是,经营者有证据证
    2024-01-26
    176人看过
  • 共同犯罪未遂要分主犯吗?
    共同犯罪要区分主犯。犯罪集团中的组织者、领导者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就是主犯,而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就是从犯。对于从犯,应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一、从犯是怎么处罚的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从犯包括两种人:一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即对共同犯罪的形成与共同犯罪行为的实施、完成起次于主犯作用的犯罪分子;二是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即为共同犯罪提供有利条件的犯罪分子,通常是指帮助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二、刑法中的首要分子是指什么人首要分子是指组织、策划、指挥犯罪集团或者聚众犯罪的犯罪分子,主犯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开展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发挥主要作用的主犯,由三人以上共同犯罪组成的相对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主要分子,按照集团犯的全部罪行处罚。除此之外,主犯,应当按照其参与或者组织指挥
    2023-02-26
    233人看过
  • 如何划分犯罪未遂的种类?
    划分犯罪未遂的种类,可以使我们从分类中进一步认识犯罪未遂的性质,了解犯罪未遂状态的多样性。对犯罪未遂可以按照不同的标准进行划分:(一)以犯罪行为实行终了与否为标准可以把犯罪未遂分为实行终了的未遂与未实行终了的未遂1、实行终了的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将他认为实现犯罪意图所必要的全部行为实行终了,但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例如,某甲为了毒死妻子,在妻子的饭里放入毒药。但在吃饭时妻子发现饭有异味,将饭倒掉,幸免于死。某甲就是实行终了的杀人未遂。2、未实行终了的未遂,是指犯罪分子还未将他认为实现犯罪意图所必要的全部行为都实行终了,因而未发生犯罪分子预期的犯罪结果。例如,杀人犯正举刀要杀人,被他人将手腕抓住,致使其杀人未遂。这种分类表现出犯罪行为实行程度上的差别,因而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大小。一般来说,实行终了的未遂的社会危害性大于未实行终了的未遂。对此,在对犯罪未遂量刑时
    2023-04-22
    463人看过
  • 犯罪未遂的概念和特征(犯罪未遂的处罚原则)
    1.概念不同: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而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2.处罚不同: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二十四条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如果是自认为犯罪已经不能继续而停止犯罪是未遂,如果自认为犯罪还能继续但主动停止犯罪或采取有效手段阻止犯罪结果发生是中止。二、犯罪预备形态的主观特征包括两个方面(1)行为人进行犯罪预备活动的意图和目的,是为了顺利着手实施和完成犯罪。可见,预备犯的主观方面既有进行犯罪预备活动的意图,又
    2023-06-04
    221人看过
  • 成立犯罪未遂分几种未遂
    一、犯罪未遂分几种未遂我国刑法理论一般把犯罪未遂分为实行终了的未遂和未实行终了的未遂以及能犯未遂和不能犯未遂。1、根据犯罪行为是否实行终了,可以把犯罪未遂分为实行终了的未遂和未实行终了的未遂。所谓实行终了的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刑法分则规定的特定犯罪要件的行为,并且自认为已经将实现犯罪意图所必需的全部行为实施完毕,但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达到既遂状态的犯罪未遂形态。所谓未实行终了的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特定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使其尚未将他认为实现犯罪意图所必需的全部行为实行完毕,因而未能达到既遂状态的犯罪未遂形态。例如,行为人持刀砍杀被害人,在砍杀的过程中,遇到被害人激烈反抗,甚至被被害人制服,因而未能完成杀人行为。一般说来,实行终了的未遂较之于未实行终了的未遂,更接近于完成犯罪,因而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根据罪责刑相适应,在案件其他情况相
    2023-04-29
    361人看过
  • 犯罪未遂的特征是什么犯罪未遂的类型有哪些
    一、犯罪未遂的特征是什么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实行行为的着手:是指犯罪分子已经开始实施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种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着手是实行行为的起点。应该从主客观统一的意义上把握着手:主观上,行为人实行犯罪的意志已经通过客观的实行行为开始表现出来;客观上,行为人已经开始直接实施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着手的主观和客观的统一,反映了着手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为认定着手实行犯罪提供了一般标准。着手实行犯罪的共同特征:①着手实行犯罪的行为已经同直接客体发生了接触,或者说已经逼近了直接客体。如拿刀对准被害人。②着手实行犯罪的行为是可以直接造成犯罪的结果的行为。如举枪瞄准被害人。③着手实行犯罪的行为是刑法分则所规定的具体犯罪客体的行为。2、犯罪没有得逞,指犯罪的直接故意内容没有完全实现,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
    2023-06-03
    298人看过
  • 间接故意犯罪与犯罪未遂的观点
    1、外国法学家的观点旧中国法学家曾介绍说,意大利刑法理论否认间接故意犯罪有未遂,而荷兰、挪威、德奥等国的法律解释则主张间接故意犯罪有未遂。德国刑法学者李斯特,日本刑法学者大场茂马、泉二新熊等以及旧中国法学家王觐等,也主张间接故意犯罪有未遂。苏联刑法理论基本上倾向于否定间接故意犯罪有未遂。其中,一些刑法教科书认为,受犯罪构成主观因素限制,间接故意犯罪逻辑上可能存在未遂,但在事实上很难确认,因此事实上只能对直接故意犯罪中的未遂加以惩罚。另一些专著专论则批评说,间接故意犯罪在实际上和逻辑上都不可能存在未遂。例如,著名刑法学家特拉伊宁认为,在间接故意犯罪的场合,既然行为人不希望发生犯罪结果,那么从逻辑上看,他也就不可能去预备实施或企图实施犯罪。刑法学者库兹涅佐娃也曾明确指出,间接故意在实际上和理论上都不可能存在未遂。从立法和司法实践上看,1958年《苏联和各加盟共和国刑事立法纲要》和现行的《苏俄刑
    2023-03-19
    143人看过
  • 犯罪未遂形态具体可以分为哪些类型
    犯罪未遂形态可以分为以下类型:1、以行为的实行客观上能否构成犯罪既遂为标准,分为能犯未遂与不能犯未遂;2、以犯罪实行行为是否已经实行终了为标准,分为实行终了的未遂与未实行终了的未遂。一、行凶未遂该怎么定罪行凶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故意杀人未遂是指故意的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由于行为人的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行为。最低三年,最高死刑。附带的民事赔偿由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未遂在法律上,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犯罪未遂包括两种类型:1、实行终了的未遂和未实行终了的未遂;2、能犯未遂和不能犯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未遂其特征是: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2、犯罪没有得逞,指犯罪的直接故意内容没有完全实现,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3、犯罪未得
    2023-06-21
    53人看过
  • 根据相关规定敲诈勒索罪有未遂吗,犯罪未遂的条件
    一、根据相关规定敲诈勒索罪有未遂吗行为人使用了威胁或要挟手段,非法取得了他人的财物,就构成了敲诈勒索罪的既遂。如果行为人仅仅使用了威胁或要挟手段,被害人并未产生恐惧情绪,因而没有交出财物;或者被害人虽然产生了恐惧,但并未交出财物,均属于敲诈勒索罪的未遂。所以,敲诈勒索罪是存在未遂的。二、犯罪未遂的条件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实行行为的着手:是指犯罪分子已经开始实施《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种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着手是实行行为的起点。应该从主客观统一的意义上把握着手:主观上,行为人实行犯罪的意志已经通过客观的实行行为开始表现出来;客观上,行为人已经开始直接实施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着手的主观和客观的统一,反映了着手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为认定着手实行犯罪提供了一般标准。着手实行犯罪的共同特征:①着手实行犯罪的
    2024-02-09
    63人看过
  • 犯罪既遂的分类原则
    犯罪既遂的类型区别为行为犯是指举止犯;结果犯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必须发生了法定的结果才构成既遂;举动犯是指即时犯;危险犯是指行为人实施的犯罪行为,足以造成某种危害结果的特别危险状态而构成既遂的犯罪。犯罪未遂与犯罪既遂的区别是什么?犯罪未遂与犯罪既遂的区别在于是否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否得逞。犯罪未遂的成立应具备三个特征:第一,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这是犯罪未遂与犯罪预相区别的标志。所谓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刑法分则对某一具体犯罪构成所规定的客观要件的行为。第二,犯罪未得逞,这是犯罪未遂与犯罪既遂相区别的标志。所谓未得逞,是指行为没有齐备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即没有完成犯罪,主要是指行为人追求的犯罪结果没有发生。第三,犯罪未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这是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相区别的标志。综合上面所说的,犯罪既遂就代表着犯罪的行为已经产生了,但对于犯罪的既遂也有不同
    2023-07-13
    421人看过
  • 什么是犯罪未遂中的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
    构成犯罪未遂中的犯罪未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是指行为人没有预料到或不能控制的主客观原因。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应当具备质和量两个方面的特征:(1)从质上说,只有那些违背犯罪分子本意的原因才能成为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2)从量上说,那些违背犯罪分子本意的原因必须达到足以阻碍犯罪分子继续实行犯罪的程度。因此,有些犯罪分子遇到一些轻微的阻碍因素,例如在抢劫罪中遇到熟人,在强奸罪中由于被害人请求等,犯罪分子就中止了犯罪,应该认定为犯罪中止,而不是未遂。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包括:①犯罪分子自身方面的原因,如能力不足、主观认识错误;②犯罪分子自身以外的原因,如被害人的反抗;第三者的出现;自然力的破坏;物质阻碍,如撬不开门;时间、地点的不利影响等。未遂的帮助犯是刑事案件的从犯,相比较于主犯,其会受到的刑事处罚较轻。对于未遂的犯罪行为实施者,若是其虽然实施了犯罪行
    2023-03-13
    407人看过
  • 未遂抢劫:犯罪未遂
    根据被抢夺物品的价值决定,即使抢夺未遂,依然要追究法律责任。被抢夺的物品价值不满足抢夺罪立案标准的(各省立案标准不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应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对违法行为人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被抢夺的物品价值满足抢夺罪立案标准的,应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定罪量刑。抢劫未遂是不是抢劫罪抢劫未遂是指在犯罪过程中,因犯罪嫌疑人能力不足,或其他客观原因导致的未达成犯罪目的的情况,也就是说主观上,犯罪嫌疑人想犯罪,而且已经开始(着手准备或已经实施)了犯罪行为,但是没能成功。抢劫罪既遂与未遂的区分标准:抢劫罪侵犯的是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双重客体,如果造成被害人轻伤以上后果的,不论是否取得财物均为既遂;其
    2023-07-07
    277人看过
  • 未遂犯罪的特征和分类方式?
    特征: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2、犯罪没有得逞。犯罪的直接故意内容没有完全实现,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这是犯罪既遂与未遂的区别标志。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是指行为人没有预料到或不能控制的主客观原因。分类:1、根据犯罪行为是否实行终了,可以把犯罪未遂分为实行终了的未遂和未实行终了的未遂:(1)实行终了的未遂,指行为人把实现犯罪意图必要的行为实施完毕的未遂。例如:杀人后以为被害人已死而离去,被害人实际未死。(2)未实行终了的未遂,指行为人没有把实现犯罪意图必要的行为实施完毕的未遂。例如:杀人时被害人逃脱。2、根据犯罪行为实际能否达到既遂为标准,可以把犯罪未遂分为能犯未遂和不能犯未遂:(1)能犯未遂:根据犯罪时的主客观情况,犯罪行为本来有可能得逞,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因素的介入使犯
    2023-07-16
    427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犯罪停止形态。 犯罪未遂应当负刑事责任。其次,由于刑法规定的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要确定对于犯罪未遂是否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更多>

    #犯罪未遂
    相关咨询
    • 犯罪既遂与未遂的分类这个都是根据哪些条例来分类的?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29
      犯罪既遂与未遂的分类这个都是根据什么条例来分类的?根据犯罪行为是否实行终了,可以把犯罪未遂分为实行终了的未遂和未实行终了的未遂。所谓实行终了的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刑法分则规定的特定犯罪要件的行为,并且自认为已经将实现犯罪意图所必需的全部行为实施完毕,但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达到既遂状态的犯罪未遂形态
    • 犯罪未遂应知的主观要件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7-14
      根据《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构成犯罪未遂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犯罪分子已着手实行犯罪。 (2)犯罪未得逞。 (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刑法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简述主观犯罪未遂中的盗窃未遂怎么判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6-30
      为依法惩处盗窃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盗窃罪。(一)盗窃数额,是指行为人窃取的公私财物的数额。(二)盗窃未遂,情节严重,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或者国家珍贵文物等为盗窃目标的,应当定罪处罚。(三)盗窃的公私财物,包括电力、煤气、天然气等。(四)
    • 犯罪未遂论中主观未遂,盗窃未遂该如何判行呢?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04
      盗窃罪必须达到数额转大,才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否则只能给予治安行政处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 (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本案中,你朋友盗窃一辆六、七百左右的公路自行车,如果减去折旧,不会鉴定为500元以上,加之盗窃未遂
    • 犯罪未得逞和犯罪未遂两者区别的原因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23
      没有太大区别,犯罪未得逞是成立犯罪未遂的条件之一,那么犯罪未遂也是可以说明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没有得逞,因为没有给其他公民以及社会大众造成实质上的危害,所以在对犯罪未遂的犯罪嫌疑人进行处罚时也是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力度的,具体的处罚原则会根据案件情况来确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