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合同抗辩权有哪些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30 13:30:07 482 人看过

合同履行抗辩权的条件有:

1、双方当事人互负对待给付义务。同时履行提高抗辩权的前要条件是,双方当事人鉴于同一个双务合同互负债务,承担对待给付的义务。

2、在当事人双方负有的对待债务中没有约定履行顺序。

3、必须是对方未履行义务,这是一方能行使其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关键桂件之一。其适用的前提就是双方均没有履行各自的到期债务。其中一方已经履行其债务的,则就不再出现同时履行抗辩权适用的情况,另一方也应当及时对其债务作出履行,对方向其请求履行债务的,不得拒绝。

4、对方的对待履行是可行的。同时履行抗辩权是以对方能够履行合同为必要的。如果对方不能履行合同,使用同时履行抗辩权就失去了意义。

一、债务人有不安抗辩权吗怎么用

债务人有不安抗辩权。债务人使用不安抗辩权的条件:

1、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

2、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

3、有先后的履行顺序,享有不安抗辩权之人为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

4、先履行义务人必须有充足的证据证明相对人无能力履行债务;

5、先履行一方的债务已经届满清偿期;

6、后履行义务未提供担保。

二、同时履行抗辩权及成立条件是什么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应同时履行义务的,一方在对方未履行前,有权拒绝对方请求自己履行合同的权利。成立条件如下:

1.由同一双务合同产生的互负债务,且双方债务有对价关系;

2.当事人双方互负的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且均已届清偿期;

3.当事人一方未履行债务或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债务;

4.对方当事人应履行的义务是可能履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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