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下可以不加刑而上诉成功?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1 14:03:33 473 人看过

上诉不加刑的适用情况是比较有限的,其适用情况只有四种,即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共同犯罪案件中,人民检察院只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抗诉的。只有在上面四种情况下的上诉,其上诉才受到上诉不加刑的限制。

&&&上诉不加刑的例外情形

上诉不加刑的例外情形如下:

1、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上诉不加刑限制。即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案件,不管被告人一方是否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既可以依法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也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免除被告人的刑罚。相关法律一方面规定了在一定条件下、一定范围内对被告人不得加重其刑罚,这个条件即上诉不加刑适用的范围仅限于只有被告方上诉的情况下,另一方面又规定在一定条件下对被告可加重其刑罚;

2、除被告方上诉权人外的其他上诉权人的上诉或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二审人民法院可以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3、但是,对于一些被告人一方上诉的案件,如果明显的与上诉不加刑原则相违背,也应加以限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七条上诉不加刑及其限制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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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12日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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