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情况】2008年5月,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承包人承揽工厂工程。合同规定工期135天,每延误7天,承包人应支付违约金20万元。项目于2008年5月13日开工,2009年1月5日竣工。之后,承包人起诉并要求发包人支付剩余工程款,发包人提出反诉,要求承包人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我想问一下:承包商是否应该对逾期竣工的违约负责?律师的观点。承包商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延长工期?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规定,发包人未按期提供图纸和开工条件,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不是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的,承包商应在累计停工超过8小时后的14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报告延误的工期。工程师应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逾期不确认报告或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同意延长工期。也就是说,在施工过程中,如果发包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施工图纸,需要经过一定的确认程序。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提出诉讼请求,应当及时提供证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当事人有责任提供证据,证明其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承担不利后果。
在这种情况下,由于缺少图纸、未按约定提供开工条件、设计变更等原因,承包人认为工期应顺延。举证责任由承包人承担。但在庭审中,承包人未提供双方和发包人签署的延长工期签证,也未向发包人提供承包人申请延长工期的报告。因此,要求延长工期的证据不足,法院无法予以支持。/3。合同规定,延误竣工构成违约的,每延误7天支付违约金20万元。本协议不违反法律有关规定,是合同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法院经审理认定,该工程延期102天,法院责令承包人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280万元。这一案例提醒承包人:当合同约定的工期延误原因发生时,承包人不应被动等待施工条件恢复而任由损失扩大,也不应只是口头报告或与发包人联系,而应积极采取措施及时向发包人提交书面报告发包人按合同规定及时办理工期延长签证,及时收集、修复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证据。一旦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承担工期延误的责任,承包人可以证明工期延误不是承包人造成的,从而免除承包人的违约责任。
如果您转载这篇文章,请注明它来自[上海弘德律师网]
-
违约责任是否应该由逾期交房的一方承担?
259人看过
-
工人的违章承包商承担责任
75人看过
-
工程逾期竣工违约责任是什么责任
362人看过
-
交房逾期应承担什么样的违约责任
296人看过
-
工程延期是否会影响承包人的违约责任?
110人看过
-
次承租人承担侵权责任后承租人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66人看过
在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是公诉案件的公诉机关(检察院)和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证明责任。 公诉案件的检察院负责举证,公安机关有侦查权,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可以作为检察院举证的材料,但公安机关没有向法庭举证的资格。... 更多>
-
逾期办理房产证,业主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出卖人是否应承担责任河南在线咨询 2022-04-2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明确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由此可以看出,“出卖人的原因”应包括出卖人自身的原因以及可归于出卖人一方的第三人原因,只要是由此造成的逾期办证,出卖人均应向购房人承担违约责任。 在约定的办证期限内,开发商首先要完成房屋的测绘、权属登记
-
承包商承包建筑工程承包人逾期竣工违约金怎么算重庆在线咨询 2022-06-30建筑工程合同专用条款中,1、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中标价的万分之五/每日计算。2、在承包人违约条款中:承包人违约重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按招标文件执行。
-
合同违约后,债务人是否应承担预期违约责任?预期违约的责任有哪些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06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出现预期违约行为时,毁约方并不一定都要承担预期违约的责任。而是否要承担预期违约的责任取决于债权人的选择,债权人作出不同的选择,就会产生不同的法律后果。1、拒绝接受预期违约的要求。预期违约发生后,债权人可以用书面、口头甚至沉默的方法拒绝对方的毁约表示,此时合同仍然有效,合同对双方仍具有约束力,如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债务人行为构成实际违约时,债权人可按实际违约要求对方承担违约
-
施工总承包人要承担合同的违约责任吗?山东在线咨询 2022-06-08施工合同承包人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施工人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工程建设,逾期交付或者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
包工程的工人转包责任是否承担山西在线咨询 2021-11-21我国法律规定,承包人转包承包工程或者违反本法规定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格证书。承包人有上述违法行为的,对因分包工程或者非法分包工程不符合规定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应当与接受分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非法分包、非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不合格的实际施工人以合格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合同,无效。非法分包或者分包的转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