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做出违法行为,都是职务违法行为,如职务侵占、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严重职务违法行为会被判刑吗
严重的职务违法行为会被判刑。职务违法本身不是犯罪行为,国家工作人员有职务违法的这种情况的话会按照公务员处分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罚。但严重的职务违法行为就有可能已经构成了职务犯罪,职务犯罪是要被纪检委立案侦查的,之后一样会移送到刑事法庭,由刑事法院定罪量刑。
滥用职权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2、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3、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滥用职权的行为会发生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一百六十三条【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交通违法行为的分类及其特点
107人看过
-
探讨罪数形态的种类及其特点
436人看过
-
违法行为的种类及其特征
409人看过
-
分包行为的常见类型及其特点
63人看过
-
民事行为能力的分类及其特点
206人看过
-
职务违法行为种类的探究
258人看过
职务犯罪指的是国家工作人员、公司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开展违法活动或者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破坏国家职务管理职能的总称。依照刑法应当受到处罚。 常见的职务犯罪包括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单位受贿罪、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 更多>
-
商标侵权行为的种类及其特点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26商标侵权行为的种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了七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2、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4、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
-
-
法律行为的分类特点有哪些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051、单方行为、双方行为与多方行为(按主体和意思表示方向的不同) (1)单方行为:无须他人意思表示就可成立生效 (2)单方行为又分为:有相对人的单方行为:如授权、解除、免除、撤销 (3)无相对人的单方行为:如抛弃行为、遗嘱行为、捐助财团法人的行为 (4)双方行为:内容相同方向相反,如合同,需要双方意思表示一致 (5)多方行为:意思表示方向相同,如订立合伙协议、公司章程,设立公司等法人的行为 2、有偿
-
夫妻共同债务的分类及其特征山西在线咨询 2021-03-12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 2、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止。 3、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为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既包括夫妻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也包括其
-
医疗事故罪的行为主体及其特点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21医疗事故罪的主体特点有: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实施了违章医疗行为的医务人员。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