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定金和订金不一样。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而订金不具有定金的性质,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定金买卖有什么注意事项啊
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定金合同要采用书面形式,并在合同中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生效。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定金和订金的区别是什么呢
定金和定金的区别如下:
1、定义差异,订金是预订所付的钱,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的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
2、实质性内容差异,订金没有担保性质,不具备法律效应;定金有担保性质,具备法律效应;
3、退还资金的区别,订金可以通过双方协调归还,定金只能在对方违约时归还;
4、违约处理的区别,订金违约时违约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当事人的过错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如果支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则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三、定与订哪个是退的
订金可以退。
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订金,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其不具有定金的性质,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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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房屋租赁定金纠纷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给付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给付方,接受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接受方。根据民法的有关理论,定金具有下列法律特征: 1、定金具有从属性。定金随着合同的存在而存在,随着合...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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