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合同订立的原则是怎样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9 14:43:06 258 人看过

一、仓储合同订立的原则怎样的

(1)平等的原则

当事人双方法律地位平等是合同订立的基础,是任何合同行为都需要遵循的原则。任何一方采取恃强凌弱、以大欺小或者行政命令的方式订立的合同都是无效合同。任何一方不能采取歧视的方式选择订立合同的对象。

(2)等价有偿的原则

仓储合同是双务合同,合同双方都要承担相应的合同义务,享受相应的合同利益。保管人的利益体现在收取仓储费和劳务费两方面。在仓储过程中保管人的劳动、资源投入的多少,决定了保管人能获得多少报酬。等价有偿的原则也体现在当事人双方合同权利和义务对等上。

(3)自愿与协商一致的原则

生效合同是指当事人完全根据自身的需要和条件,通过广泛的协商,在整体上接受合同的约定时所订的合同。任何采取胁迫、欺诈等手段订立的合同都将是无效的合同。若合同未经协商一致,将来在合同履行中就会发生严重的争议,甚至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4)合法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发生侵犯国家主权、危害环境、超越经营权、侵害所有权等违法行为。合同主体在合同行为中不得有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妨碍人民生活、违背道德的行为。

二、仓储合同有什么特征

(1)仓储的货物所有权不发生转移,只是货物的占有权暂时转移,而货物的所有权或其他权利仍属于存货人所有。

(2)仓储保管的对象必须是动产,不动产不能作为仓储合同的保管对象。这也是仓储合同区别于保管合同的显著特征。

(3)仓储合同的保管人,必须具有依法取得从事仓储保管业务的经营资格。

(4)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仓储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这是仓储合同区别于保管合同的又一显著特征。

由于仓储合同中并不会发生货物所有权转移的情况,因此要是货物有灭失、毁损的情况,自然相应的风险也应该是存货人承担,但是如果有证据表面是因为保管人存在过失或者过错,从而导致货物的损失,这个时候存货人可以根据仓储合同当中的约定,追究对方的责任,就造成的损失作出赔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3日 00: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无效合同相关文章
  • 仓储合同如何签订?
    大宗货物的储存,先由存货方提出委托储存保管的计划,仓管方根据自己的仓储能量,与存货方共同协商,用书面形式签订合同;零星货物的储存,可以根据有关仓储规定签订合同。签订仓储保管合同应尽量使用全国统一的合同示范文本,或统一规范的仓单。签订仓储合同一般应具备下列条款:(1)管人和存货人名称或姓名、住所;(2)仓储物的品名、品种、规格、数量、质量、件数及标记;(3)验收项目及验收方法;(4)入库、出库手续;(5)仓储物的损耗标准;(6)储存场所及保管方法;(7)储存的时间;(8)仓储费的支付;(9)货物的包装要求;(10)仓储物已经办理保险的,其保险金额、期间以及保险公司的名称;(11)合同或存单签发人、签发地和签发日期;(12)违约责任;(13)合同纠纷解决方式;(14)其他要说明的问题。
    2023-04-23
    293人看过
  • 仓储保管的基本原则包括
    仓储管理保管原则是:1、仓储合同以储藏、保存、养护为标的,不以转移标的物的权属为标的;2、仓储应当严格根据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方式等条件进行;3、仓储管理的其他保管原则。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保管人应当按照约定对入库仓储物进行验收。保管人验收时发现入库仓储物与约定不符合的,应当及时通知存货人。保管人验收后,发生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约定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保管人发现入库仓储物有变质或者其他损坏,危及其他仓储物的安全和正常保管的,应当催告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作出必要的处置。因情况紧急,保管人可以作出必要的处置;但是,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通知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五条储存期限届满,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应当凭仓单、入库单等提取仓储物。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逾期提取的,应当加收仓储费;提前提取的,
    2023-08-09
    317人看过
  • 仓储合同纠纷频发的原因
    仓储合同纠纷频发的根本原因是监管缺失。从传统意义上讲,仓储行业的定位应是货物“保管员”,其首要职责是确保货物的安全。如安守本分,规范经营,仓储行业是产业链中最安全的一个环节。但伴随着物流业和金融业在市场经济环境下的不断发展以及物流和资金流的有机结合,物流金融概念应运而生,一些金融机构更是推出了供应链金融业务。在这一过程中,为加快传统仓储企业向现代物流企业转型的步伐,拓展服务项目,仓储企业适时推出仓单质押业务,即利用存货包括原材料、成品、半成品,以仓储公司出具的仓单为质押标的,向金融机构申请相应额度的贷款。仓单质押业务的推出,不仅拓宽了仓储企业的业务范围,使企业获得新的利润增长点,而且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问题,增加金融机构的贷款机会。但具体操作过程中,却被不法人员利用。随着仓单虚假质押、重复质押的广泛应用,仓单产生的金融杠杆效应被急速放大。如2011年上海市场银行质押贷款余额是上海市场钢材库存价
    2023-08-11
    120人看过
  • 订立合同原则第一原则
    订立合同原则第一原则是平等原则。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合同订立的其他原则还有:1.诚实信用原则诚实、讲信用,不得有欺诈或其它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2.自愿原则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合同内容除法律强制性规定外,由当事人自治约定。3.公平原则在订立合同时,要依据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据公平原则确定风险的合理分配、依据公平原则确定违约责任。4.遵守公序良俗原则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一、订立合同所需要的条件订立合同所需要的条件如下: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所谓“依法”签订合同,是指订立合同要符
    2023-06-23
    271人看过
  •  现代仓储管理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仓储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遵循进出流程原则、坚持库存盘点原则、实行先进先出原则和贯彻安全码放原则。这些原则确保规范的进出库操作流程,保证货物的安全和完好,同时定期对入库货物进行清点,以保证货物的实际情况与记录相符。对于易损易燃等特殊物品,采取特定的码放方式,以确保物品的安全。仓储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以下几点:1.遵循进出流程原则,确保规范的进出库操作流程,以确保货物的安全和完好;2.坚持库存盘点原则,定期对入库货物进行清点,以保证货物的实际情况与记录相符;3.实行先进先出原则,即在货物入库日期明确的情况下,优先先出库的是最早入库的货物,后出库的是最晚入库的货物;4.贯彻安全码放原则,对易损易燃等特殊物品采取特定的码放方式,以确保物品的安全。 仓储管理的基本原则有哪些?仓储管理是现代企业运营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在仓储管理中,有一些基本原则是企业必须遵守的。这些原则包括:1. 安全性原则:企业必须确保
    2023-08-20
    292人看过
  • 仓储规划是怎样的
    一、物资保管场所的分配1、物资保管区的划分必须做到保管任务与仓库设施统一,同时这种划分又是动态的。2、库房、物料棚和货场的选择3、楼库各层的使用分配4、确定存入同一库房的物资品种二、保管场所的布置保管场所的平面布置,是指在库房使用面积内,对各布局要素的统一安排。所考虑的要素包括:通道、收发货区、墙间距和垛间距的宽度(一般为0.5m)。1、分区分类保管:按理化性质对货物进行分区分类保管按使用方向或按货主对货物进行分区分类保管分区分类保管的原则:货物性质互有影响和相互抵触的不能同库保存;货物保管要求温湿度条件不同的不能存放在一起;灭火方法不同的货物必须分开保管;作业手段不同的也不宜存在一起。2、分区定置、系列存放分区定置:按照货物自身理化性质与储存要求,根据分库、分区、分类的原则,将货物固定区域与位置存放;系列存放:在定置区域内,依货物材质和型号规格等系列,按一定顺序依次存放。3、货位存货方式
    2023-04-12
    160人看过
  • 仓储管理保管原则是什么
    1.面向通道进行保管。为使物品出入库方便,容易在仓库内移动,基本条件是将物品面向通道保管。2.尽可能地向高处码放,提高保管效率。有效利用库内容积,应尽量向高处码放,为防止破损,保证安全,应当尽可能使用棚架等保管设备。3.根据出库频率选定位置。出货和进货频率高的物品,应放在靠近出入口,易于作业的地方;流动性差的物品放在距离出入口稍远的地方;季节性物品则依其季节特性来选定放置的场所。4.同一品种在同一地方保管。为提高作业效率和保管效率,同一物品或类似物品应放在同一地方保管,员工对库内物品放置位置的熟悉程度直接影响着出入库的时间,将类似的物品放在邻近的地方也是提高效率的重要方法。5.根据物品重量安排保管的位置。安排放置场所时,重的物品放在下边,把轻的物品放在货架的上方。需要人工搬运的大型物品则以腰部的高度为基准。这对提高效率、保证安全是一项重要的原则。6.依据形状安排保管方法。依据物品形状来保管
    2023-06-12
    448人看过
  • 合同订立的基本原则是什么订立合同时,谈判双方都应遵循一定的原则,只有这样,合同的订立才有意义。
    1.守法的原则2.自愿的原则3.公平的原则在签订合同过程中,任何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这一原则主要强调了三点:(1)强调了签约双方在法律上的平等地位,在利益上的互相兼顾。不允许以上压下,以大欺小,以强凌弱,也不允许以小讹大、以穷吃富。(2)强调了签约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充分协商,在意思表示真实的前提下,达成一致协议(凡是采取欺诈、胁迫手段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订立违反对方真实意愿的合同,都属无效合同)。(3)强调了签约双方权利义务的对等,坚持商品交换的基本原则。由于合同不同于行政调拨,一般来说它应是有偿的。因此,订立合同,必须将公平、公正贯穿始终。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将公平作为出发点,这是合同顺利履行的前提条件。4.诚实信用的原则讲诚实、守信用,是合同当事人在经济往来中应遵守的原则,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准则。不诚实、不讲信用是经济交往中的大忌。目前,
    2023-02-25
    468人看过
  • 合同原则:劳动合同的订立基础
    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有:1、平等自愿原则。平等是指订立劳动合同的双方具有相同的法律地位;2、协商一致的原则。所谓协商一致,是指劳动合同的全部内容,由双方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共同讨论、协商,取得完全一致意见后确定;3、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原则,即劳动合同的合法原则。劳动合同的合法原则是劳动合同有效并受国家法律保护的前提。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合法原则:合法原则要求劳动合同的形式合法和内容合法。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除非全日制用工外,都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内容必须具备必备条款,且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2、公平原则:公平原则要求劳动合同内容公平合理,用人单位不得以强势地位压制劳动者而制定显失公平的合同条款。3、平等自愿原则: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时法律地位平等,订立劳动合同完全是出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2023-07-11
    97人看过
  • 企业签订的仓储保管合同是实际合同吗
    仓储合同不是实践合同,而是诺成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合同就成立。《民法典》规定,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仓储合同自保管人和存货人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一、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有什么区别根据合同成立除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以外,是否还要其他现实给付为标准,可以将合同分为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认定合同成立的合同。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方能成立的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区分之意义在于确定合同是否成立以及标的物风险转移时间。二、仓储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分别是什么仓储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分别是:1、存货方享有对仓储物的所有权、使用权、提取权等,负有交货、支付仓储保管费、提供必要说明等义务;2、保管人享有仓储物占有权、请求存货方支付保管费的权利等,负有接收货物、保管货物、维修仓储物、亲自保管、向
    2023-03-22
    145人看过
  • 仓储合同和保管合同有什么异同两者的区别主要是,保管合同和仓储合同是怎样的
    一、仓储合同和保管合同有什么异同两者的区别主要是仓储合同和保管合同的异同和两者的区别主要是:1.保管合同为实践性合同,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合同自双方订立合同时成立。2.保管合同可以是有偿、无偿的,仓储合同为有偿合同。3.保管合同的保管人不要求具有特定身份,仓储合同的仓储营业人须为有仓储设备并专事该类业务的人。相同之处在于,保管合同与仓储合同都是由保管人保管物品的合同,两者的标的都是保管人的保管行为。保管人的主要义务都是妥为保管存货人交付其保管的物品。二、保管合同和仓储合同是怎样的保管合同和仓储合同的概念是:仓储合同又称仓储保管合同,是由仓库营业人为存货人保管储存货物,存货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保管合同又称寄存合同,是由保管人保管另一方当事人交付的物品,并返还该物的合同。由以上含义可知,两类合同都提供保管服务,保管合同的范围较仓储合同更广,是包容与被包容的关系。仓储合同应
    2023-05-03
    325人看过
  • 签订经济合同五项原则是怎样的?
    一、签订经济合同五项原则是怎样的?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如下基本原则:1、合法原则:合法原则要求劳动合同的形式合法和内容合法。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除非全日制用工外,都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内容必须具备必备条款,且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2、公平原则:公平原则要求劳动合同内容公平合理,用人单位不得以强势地位压制劳动者而制定显失公平的合同条款。3、平等自愿原则: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时法律地位平等,订立劳动合同完全是出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真实意思的表示,出于自愿而签订。4、协商一致原则:协商一致原则是指合同条款是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不得强迫订立劳动合同。5、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是一项社会基本道德原则,为人处世均应当遵循该原则。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
    2023-06-16
    169人看过
  • 订立集体合同的根本原则以及订立合同的主体是谁
    一、订立集体合同的根本原则订立集体合同的根本原则:1.合法原则。订立集体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必须遵循合法原则。集体合同内容合法,是指集体合同的各项条款,必须符合我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订立集体合同只有遵守合法原则,才能得到国家的认可,集体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力。2.当事人地位平等原则。集体合同当事人,不论是公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在签订集体合同的过程中,都处于平等的地位。3.协商一致原则。集体合同是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而达成的协议。协商是我国处理劳动关系的重要方式,也是签订集体合同的基础。当协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应申请当地政府组织有关各方协调处理。4.当事人义务对等原则。集体合同当事人双方所承担的义务,不论是企业的义务,还是工会及全体职工的义务,都表现为对等原则,即一方在从对方履行义务中得到利益的同时,必须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三、集体合同的订立主体是谁集体合同的订立主体是职工和用人单位
    2023-06-21
    310人看过
  • 仓储合同中什么是仓储物验收
    保管人和存货人应当在合同中对入库货物的验收问题作出约定。验收问题的主要内容有三项:一是验收项目,二是验收方法,三是验收期限。1.保管人的正常验收项目为: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外包装状况,以及无需开箱拆捆直观可见可辨的质量情况。包装内的货物品名、规格、数量,以外包装或货物上的标记为准;外包装或货物上无标记的,以供货方提供的验收资料为准。散装货物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合同规定验收。2.验收方法为:全部验收和按比例验收3.验收期限:验收期限自货物和验收资料全部送达保管人之日起,至验收报告送出之日止。保管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验收项目、验收方法和验收期限进行验收。保管人验收时发现入库的仓储物与约定不符的,如发现入库的仓储物的品名、规格、数量、外包装状况与合同中的约定不一致的,应当及时通知存货人。由存货人作出解释,或者修改合同,或者将不符合约定的货物予以退回。保管人验收后发生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
    2023-06-20
    196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1、无效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自始无效,主要是指是自合同成立之时合同就没有法律效力。这是因为,合同无效的原因常常存在于合同成立之际。因为,尽管确认合同无效,撤销合同的行为的发生与合同成立有一定的时间间隔。但确认和撤销的行为是具有溯及力的... 更多>

    #无效合同
    相关咨询
    • 仓储合同有怎么样的原则
      海南在线咨询 2023-12-07
      合同订立的基本原则有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信原则、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绿色原则。平等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自愿原则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法律其他规定等。
    • 仓储合同签订原则大概会是如何的呢?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25
      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提供储存保管服务的一方称为保管人,接受储存保管服务并支付报酬的一方称为存货人。交付保管的货物为仓储物,仓储合同属于保管合同的一种特殊类型。它具有保管合同的基本特征,同时仓储合同又具有自己的特殊特征。
    • 订立仓储合同要遵循哪些原则,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8-23
      订立仓储合同要遵循的原则包括了四个,即 1、平等的原则,当事人双方法律地位平等是合同订立的基础,是任何合同行为都需要遵循的原则。 2、等价有偿的原则,仓储合同是双务合同,合同双方都要承担相应的合同义务,享受相应的合同利益。 3、自愿与协商一致的原则。 4、合法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 订立仓储合同的原则有哪些,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6-15
      订立仓储合同要遵循的原则包括了四个,即 1、平等的原则,当事人双方法律地位平等是合同订立的基础,是任何合同行为都需要遵循的原则。 2、等价有偿的原则,仓储合同是双务合同,合同双方都要承担相应的合同义务,享受相应的合同利益。 3、自愿与协商一致的原则。 4、合法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 什么是仓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权利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9-15
      仓储合同保管方的义务与存货方的权利: 1.保证货物完好无损。 2.对库场因货物保管而配备的设备,保管方有义务加以维修,保证货物不受损害。 3.在由保管方负责对货物搬运、看护、技术检验时,保管方应及时委派有关人员。 存货方的义务与保管方的权利: 1.存货方对入库场的货物数量、质量、规格、包装应与合同规定内容相符,并配合保管方做好货物入库场的交接工作。 2.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提取委托保管的货物。 3.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