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发放贷款罪造成损失的认定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2 21:50:50 190 人看过

违法发放贷款罪造成损失的认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一、非法给大学生放贷犯什么罪?

构成非法放贷罪,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一)个人违法发放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二)单位违法发放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金;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立案标准的第1项规定,“个人违法发放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立案追究。所谓违法发放贷款,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的行为。立案标准的第2项规定,“单位违法发放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立案追究。

二、共同犯罪与非共同犯罪

司法实践中,对于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与实施贷款诈骗行为的犯罪分子事前通谋,为贷款诈骗活动提供帮助的,一般是以贷款诈骗罪的共犯论处。

如果银行或者其他金融工作人员与实施贷款诈骗行为的犯罪分子没有事前通谋,也就是没有主观上的共同犯罪故意,而是单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或者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造成较大损失的,虽然在客观上致使贷款诈骗罪的犯罪分子行为得逞,对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也不应以贷款诈骗罪的共犯论处,而应当依照刑法第186条第一款的规定,以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定罪处罚;如果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则应当依照刑法第186条第二款的规定,以违法发放贷款罪定罪处罚。

如果诈骗贷款行为是在银行或者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的组织、策划下,与外部人员共同实施的,外部人员只起了辅助作用,则犯罪的性质就变成贪污罪或者职务侵占罪,而不能认定为诈骗贷款罪。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7日 10: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放火罪造成重大损失是标准是什么
    释义本罪是指故意用放火焚烧公私财物的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十年以上徒刑的起刑点,为有人重伤、死亡和公私财产重大损失。刑法条文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决水、爆炸、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依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放火、决水、爆炸、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人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其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四十九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
    2023-02-20
    216人看过
  • 虚开发票造成损失的数额认定
    造成国家税款损失的数额是国家税款被骗取数额概念的一个延伸,是指国家税款被骗取并且在侦查终结前仍无法追回的数额。按照相关司法解释,利用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实际抵扣税款或者骗取出口退税,造成国家税款损失50万元以上并且在侦查终结前仍无法追回的,属于“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犯罪数额的概念有别于一般所说的涉案金额。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涉案金额通常是指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中应税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计税金额或价税合计金额。从上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数额三项内容看,《刑法》并未将涉案金额作为决定定罪量刑的依据。因此,应当将犯罪数额与涉案金额相区别。相关知识:虚开发票税款数额的认定虚开税款的数额是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所载明的税额,即应税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计税金额和其所适用的增值税税率的乘积。按照相关司法解释,虚开税款数额1万元以上的,就应依法定罪处罚:虚开税款数额10万元以上的,属于“虚开的税款
    2023-06-14
    212人看过
  • 发放非法贷款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1、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包括单位与自然人。2、本罪在主观上表现为过失,即对重大损失的后果是没有认识的。3、本罪的客体是国家对金融机构贷款管理秩序。4、违反国家规定,主要是指违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和决定,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规定性行政措施、发布的决定和命令。违法发放贷款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规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一)个人违法发放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二)单位违法发放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刑法第186条第2款、第3款规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金;
    2023-07-04
    312人看过
  • 违法发放贷款属于什么犯罪
    违法发放贷款的犯罪构成如下:1、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包括单位与自然人。2、本罪在主观上表现为过失,即对“重大损失”的后果是没有认识的,或者是认为重大损失是可以避免的。3、本罪的客体是国家对金融机构贷款管理秩序。4、违反国家规定,主要是指违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和决定,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规定性行政措施、发布的决定和命令。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刑标准是什么?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的,相应的判刑标准规定为:犯此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
    2023-07-29
    267人看过
  • 银行职工违法发放贷款,被判违法发放贷款罪
    一、银行职工违法发放贷款被公诉2008年,刘某因工程需要急需办理一笔5万元贷款,当托人询问贷款事项时被告知因其贷款有不良记录已被列入黑名单,已经无法办理贷款。但当刘某得知可以使用他人名义贷款时,刘某立即带着张某的身份证复印件找到银行职工王某,要求其办理贷款的相关手续。而王某在了解相关情况后,虽然知道这是违法操作,但也很快为刘某办理了相关手续,5万元的贷款不久就发放到刘某手中。2012年,王某再次以张某的名义为刘某贷款6万元,用于偿还2008年5万元贷款的本金和利息。而直到2014年12月,张某在办理贷款时才得知自己欠了6万多元的贷款,而且已经被征信系统列入黑名单。经奈曼旗检察院审查,犯罪嫌疑人王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等法律法规,明知借款人非实际使用人,安排借用他人身份证以他人名义违法发放贷款,未严格审查贷款用途、还款能力的情况下,在2011年至2014年期间违法发
    2023-02-22
    367人看过
  • 政府违法发放离婚证造成物质损失应赔偿
    对于镇政府是否应赔偿、应如何赔偿的问题,存在三种不同的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王某的精神病原来就有,镇政府的行为虽然违法,但却不是精神病产生的根本原因,不应承担国家赔偿责任。第二种意见认为,镇政府的行为直接导致王某精神病复发,不但造成了其物质上的损失,而且精神上也倍受打击,于情于理都应当赔偿王某的物质损失并进行精神赔偿。第三种意见认为,李妻只能对已造成的5000余元医疗费要求物质赔偿。因为本案的违法行为属于我国《国家赔偿法》第三条第五项规定的造成公民身体伤害的其他违法行为,是导致李妻精神病复发的原因,对于王某因治病花去的5000余元医疗费,镇政府应当予以赔偿。对于精神赔偿的问题,根据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对受害人的精神损害,只进行精神补救,并不进行金钱赔偿,因此,王某并不能提出精神赔偿的诉讼请求。笔者同意第三种意见。作者:兴国法院邓淦蓉
    2023-05-05
    281人看过
  • 防止违法发放贷款:损失追缴策略与方法
    违法发放贷款罪的损失,直接向借贷者追偿。意思就是借贷人还贷义务并不受到违法发放贷款的影响。违法发放贷款罪造成损失的认定是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由于行为人非法发放贷款的行为,致使贷款全部或者部分不能收回的情况。违法发放贷款罪损失的计算标准应当是采取一切合法手续都无法在立案之前收回的贷款,这样的才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犯罪中的直接损失。如何认定违法发放贷款罪对违法发放贷款罪的认定主要从以下几点来了解:(一)与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的区别1、行为对象不同。前者是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后者是向关系人发放贷款。2、行为表现不同。前者表现为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而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的行为;后者表现为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或者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3、构成犯罪的具体标准不同。前者要求造成重大损失的才构成犯罪;后者要求构成较大损失的就可以构成犯罪。(二)与玩忽职守罪的区别玩
    2023-07-20
    413人看过
  • 贷款诈骗罪和违法发放贷款罪的区别主要是什么
    一、贷款诈骗罪和违法发放贷款罪的区别主要是什么?一是侵害的客体不同。违法发放贷款罪侵害的是国家金融管理秩序,贷款诈骗罪还侵害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二是主观方面不同。贷款诈骗罪只能出于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三是主体方面不同。单位不属于贷款诈骗罪的责任主体;四是客观方面不同。贷款诈骗罪只能是结果犯,而违法发放贷款罪是行为犯。二、贷款诈骗罪新刑法如何处罚?1、触犯贷款诈骗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2、触犯贷款诈骗罪,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况。其中数额巨大,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指贷款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其他严重情节,则是指下列情节之一者:(1)为骗取贷款,向银行或者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行贿,数额较大的;(2)挥霍贷款,或者用贷款进行违法
    2023-04-13
    428人看过
  • 违法发放贷款罪与贷款合同效力是怎么规定的
    违法发放贷款罪中的贷款合同是无效的,因为这涉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第一百五十六条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一、违法发放贷款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
    2023-03-25
    54人看过
  • 违法发放贷款罪和挪用资金罪该如何认定?
    违法发放贷款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怎样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1、客体要件违法发放贷款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具体是国家的贷款管理制度。发放贷款是中国商业银行和其他一些金融机构的一项重要金融业务,它为国民经济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资金保障。为了规范贷款行为,提高贷款质量,保证贷款的安全性和使用的有效性,加速信贷资金周转,中国制定颁布了《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信贷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2023-07-25
    251人看过
  • 违反规定发放贷款罪
    1、客体要件,违法发放贷款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具体是国家的贷款管理制度。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3、主观要件,违法发放贷款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对于其非法发放贷款行为可能造成的重大损失是出于过失,这种过失一般是过于自信的过失。4、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由中国境内设立的中资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服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城乡信用合作社及其他经营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以及上述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构成,其他任何单位包括外资金融机构(含外资、中外合资、外资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等)和个人都不能成为本罪主体。一、违法票据付款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是国家票据管理制度及票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票据是商品经济发展一定阶段的产物,是在商品交换和信用活
    2023-03-12
    193人看过
  • 司法实践中如何正确认定违法发放贷款罪?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区分违法发放贷款罪与非罪的界限主要应注意考察以下几点:(1)行为人是否违反规定而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如果行为人既未玩忽职守,也未滥用职权,而是符合有关规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借款人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造成贷款人损失的,由于行为人对损失的发生既无故意,也不存在过失,当然不能对其追究刑事责任。(2)造成损失大小。如果未造成重大损失的,不能以犯罪论处。(二)本罪与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的界限两者的区别主要是:(1)行为对象不同。前者是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后者是向关系人发放贷款。(2)行为表现不同。前者表现为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而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的行为;后者表现为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或者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3)构成犯罪的具体标准不同。前者要求造成重大损失的才构成犯罪;后者要求构成较大损失的就可以构成犯罪。(三)本罪
    2023-02-22
    431人看过
  • 违法发放贷款罪特定地点是哪里
    违法发放贷款罪特定地点是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刑法修正案(六)第13条对《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1款、第2款修改为:“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处罚。”《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3款规定:“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一、违法发放贷款罪是行为犯吗违法发放贷款罪系行为犯或结果犯,即以侵害行为具备一定的情节或者发生一定的危害后果作为构成要件的犯罪。如果侵害行为未到达严重程度,则只能以一般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对于违法发放贷款行为之罪与非罪的
    2023-02-18
    303人看过
  • 怎么认定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一般法院认定违约金过高的比例界限为30%,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30%的,可以认定为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一、违约金比例过高应该怎么办?违约金比例过高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减少。法律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二、约定的违约金不得高于造成损失的多少约定的违约金不得高于造成损失的30%。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适当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违约造成的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适当减少。当事人延迟履行
    2023-02-09
    483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违法发放贷款罪没有损失造成,罪名是否成立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8-23
      违法发放贷款罪(刑法第186条第2款),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规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违法发放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
    • 违法发放贷款1000万未造成损失,成立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05
      违法发放贷款罪(刑法第186条第2款),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规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个人违法发放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
    • 违法发放贷款罪是不是必须有损失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9-15
      第一百八十六条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
    • 违法发放贷款罪贷款利息计入损失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8-14
      违法发放贷款中的损失是不包含利息的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收取的法定范围以内利息不属于违法所得,一般来说如果违法发放贷款的数额达到100万元以上,即使没有造成损失,也可以立案追诉的。
    • 违法发放贷款罪损失的认定影响量刑吗,该如何规定的
      西藏在线咨询 2023-10-01
      违法发放贷款罪损失的认定影响量刑,根据规定,若是损失重大,则可能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并处罚金。而对于损失特别重大的,则可能会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