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违规征地拆迁如何处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8 20:10:10 130 人看过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81条规定,擅自转让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或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主管行政主管部门命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根据《土地管理法》第73条,买卖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收入的土地利用总体计划擅自将农地改为建设用地的,在期限内违法转让的土地上拆除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计划的,可以没收违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罚款,直接负责的主管和其他直接负责人

农村土地征地拆迁要注意什么

1、农村集体土地的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以下简称土地权利人)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涉及农村集体土地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提起诉讼的,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2、土地登记机构根据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或者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办理的土地权属登记行为,土地权利人不服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土地权利人认为登记内容与有关文书内容不一致的除外。

3、村民委员会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涉及农村集体土地的行政行为不起诉的,过半数的村民可以以集体经济组织名义提起诉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全部转为城镇居民后,对涉及农村集体土地的行政行为不服的,过半数的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以提起诉讼。

4、土地使用权人或者实际使用人对行政机关作出涉及其使用或实际使用的集体土地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5、土地权利人认为土地储备机构作出的行为侵犯其依法享有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土地储备机构所隶属的土地管理部门为被告。

6、土地权利人认为乡级以上人民政府作出的土地确权决定侵犯其依法享有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经复议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土地管理法》第81条、第73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8日 13: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权属登记相关文章
  • 农村征收拆迁是否违法?
    对于政府强制拆迁行为,如果是政府批准的那就是合法的。1、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可以依法组织强拆。2、对于作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经人民法院裁定准予组织强拆。3、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已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经过司法诉讼,已产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组织强拆。一、非法侵占他人土地应受到什么处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
    2023-03-30
    282人看过
  • 农村拆迁征地补偿不公,该如何应对?
    如果根据现有情况,不能确定占地(或拆迁)是否合法,而补偿过低,首先应拒绝在补偿协议及相关材料上签字并拒绝占地(或拆迁)。征地拆迁补偿费是否合理的前提是征地拆迁是否合法,被征迁人遇占地或拆迁时,首先关注的是补偿标准或怎样才能提高补偿,而补偿的提高需要关注的根本问题是占地的合法性。征地拆迁补偿费是否合理的前提是征地拆迁是否合法,被征迁人遇占地或拆迁时,首先关注的是补偿标准或怎样才能提高补偿,而补偿的提高需要关注的根本问题是占地的合法性。农村征地拆迁案例分析农村征地拆迁案例原告:赵某。被告:重庆市某区国土资源局。赵某系沙坪坝区某镇某村村民,1984年赵某即在沙坪坝区大杨公桥某号处的集体土地上修建了房屋,用于居住并先后经营饭店、旅馆。1993年4月5日,某区国土局在赵某的《集体土地登记申请书》中审批意见栏内注明其房屋占地为住宅用地,但该局填发给赵某的渝沙覃集建(39)字第5888号《集体土地建设用
    2023-07-02
    96人看过
  • 未征地能拆迁吗农村土地
    一、未征地能拆迁吗农村土地按照咱们国家的法律规定啊,征地就是把农民们的农村集体土地变为国有土地的一个过程嘛。要是没完成这个征地流程的话,就不能直接开始拆迁和建造新的东西了哦。不然的话,这就是违法行为啦,可能会侵害到农民朋友们的土地权益,甚至还会诱发很多不稳定的事情发生呢。所以啊,政府在征收土地的时候,得按照规定的步骤来,比如要发布公告啦,听取大家的意见啦,做评估啦,给补偿啦等等,这样才能保证农民朋友们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申诉权都能得到保护。不过呢,有时候也会有一些特殊情况,比如说遇到紧急情况需要用到这块地儿,或者是拆掉那些违法建筑之类的。但是这种情况下,也是需要经过严格的法律程序和审批的,而且还要给农民朋友们合理的补偿和安排住处才行。那么,农民朋友们该怎么保护自己的权益呢?首先,要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知道自己到底有哪些权利和责任;要积极参与到征地的各个环节去,比如公告啦,听证啦什么的,大胆说
    2024-07-03
    364人看过
  • 如何查看农村土地征地的违规流程
    如何维权:违法强制征收土地的,被征地的农村可以向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投诉,或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合法征地流程:1.告知征地情况;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3.组织征地听证;4.征收土地公告;5.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在征收土地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定征地补偿方案、安置补偿方案并予以公告;6.报批征地补偿方案;7.批准征地补偿方案;8.土地补偿登记;9.实施补偿,交付土地。一、征地流程是怎样的?1、建设项目用地单位报市、县国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用地申请》2、市、县国土行政主管部门拟定《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征收土地方案》包括:征收土地的目的及用途,征收土地的范围、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的种类及数量,征收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劳动力安排途径,原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情况等。(1)发布征地公告。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
    2023-03-21
    490人看过
  • 农村征地拆迁案例分析
    农村征地拆迁案例原告:赵某。被告:重庆市某区国土资源局。赵某系沙坪坝区某镇某村村民,1984年赵某即在沙坪坝区大杨公桥某号处的集体土地上修建了房屋,用于居住并先后经营饭店、旅馆。1993年4月5日,某区国土局在赵某的《集体土地登记申请书》中审批意见栏内注明其房屋占地为住宅用地,但该局填发给赵某的渝沙覃集建(39)字第5888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上却载明赵某的房屋占地类别系商业、住宅,用地面积为182平方米。同年4月10日,重庆市某区城乡建设委员会填发给赵某的沙字第1462号《乡村房屋所有权证》载明其房屋种类为:商业282.47平方米,住宅170平方米。1994年9月6日,重庆市人民政府以重府地(1995)309号批复,同意征用童家桥及马房湾村全部土地204580平方米,将马房湾村630名社员“农转非”。1996年12月,赵某有了城镇居民户口,但仍以其所建房屋从事个体经营,其《乡村房
    2023-04-13
    390人看过
  • 农村征地是怎样拆迁的?
    对于农村来讲,农业人口的确定依据主要就是户口登记,而户口在农村的人不一定就是农业人口,要看是否为“农业家庭户”。农业人口主要有两项相关的权利:(一)承包土地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2、其中,如何确定是否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但实践中主要依据的就是户口。此外,可以参考《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问题的会议纪要的通知》:“关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的基本原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认定,应当以是否形成较为固定的生产、生活,是否依赖于农村集体土地作为生活保障为基本条件,并结合是否具有依法登记的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常住户口,作为判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一般原则。”(二)申请和获得宅基
    2023-08-05
    144人看过
  • 农村土地征用拆迁状况
    对于农村来讲,农业人口的确定依据主要就是户口登记,而户口在农村的人不一定就是农业人口,要看是否为农业家庭户。农业人口主要有两项相关的权利:(一)承包土地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2、其中,如何确定是否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但实践中主要依据的就是户口。此外,可以参考《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问题的会议纪要的通知》:关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的基本原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认定,应当以是否形成较为固定的生产、生活,是否依赖于农村集体土地作为生活保障为基本条件,并结合是否具有依法登记的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常住户口,作为判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一般原则。(二)申请和获得宅基地《中华人民
    2023-07-07
    317人看过
  • 农村征地之后会拆迁吗
    法律综合知识
    一、农村征地之后会拆迁吗征收与拆迁并非必然关联,需视具体背景和策略而定。当政府为公共利益(如城镇开发、基建、新农村建设、工业区构建等)所需时,方可依法征用土地。征收中,会为用地者妥善支付补偿费用,制定合理安置政策,尽量减轻其因征收带来的不便及经济损失。在某些情况下,征收未必引发拆迁,但可通过协商与合理规划,让用地者得以继续居住或运营。在城市化加速、土地供不应求,或存在经济利益或规划冲突的区域,征收往往伴随着拆迁。此时,政府可能采取拆迁手段,以达成征收目标。拆迁可能给被拆迁者带来一定程度的经济和生活压力,为此,相关法律法规对征收拆迁做出严格规定,要求政府合理规划、科学补偿,确保被拆迁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
    2024-07-02
    424人看过
  • 农村征地拆迁时间界点
    1、征地公告时,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且新房已建造完毕的,对新房予以补偿,对应当拆除而未拆除的旧房应予补偿,个人的物权任何人不能侵犯。征地公告时,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新房尚未建造完毕的,应当立即停止建房,具体补偿金额可以协商议定;2、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可以给予适当补偿。3、违章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以及征地公告后擅自进行房屋及其附属物新建、改建、扩建的部分,均应予补偿,个人的物权任何人不能侵犯。4、同一拆迁范围内,既有国有土地、又有集体土地的,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拆迁房屋补偿安置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执行;被征集体土地范围内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按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规定执行,按照1:1的产权置换(如被拆迁人的房屋100平方米,征收房屋人(征收单位)应赔偿100平方米房屋。一、农村征地拆迁中存在哪些问题1、政策制度不够落实。征地拆迁管理部门与征地拆迁实施单位应单独设置,形
    2023-03-26
    65人看过
  • 农村拆迁如何起诉房屋征收
    一、农村拆迁如何起诉房屋征收若您在农村的住宅遭到拆除,则可采取向当地人民法院递交书面起诉状的形式来寻求法律援助。如需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房屋拆迀纠纷,您需要将民事诉状递交给所涉法院,同时根据被告人数向其提供分shdder。对于确实难以用书写方式表达的起诉事宜,您还可以选择以口头方式向法庭提出申请,由法院工作人员记录相关信息,并由对方当事人(各方)了解。另外,拆迁补偿纠纷的被告范畴可能包括市级或县级地方人民政府,以及拆迁方和被拆迁方。当被拆迁方由于对拆迁之决策不满而提起行政诉讼时,作出该拆迁决策的市级或县级人民政府即应成为被告法人代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签订以后,一方当
    2024-07-14
    178人看过
  • 农民征地拆迁造假怎么处罚
    一、农民征地拆迁造假怎么处罚在涉及到国有土地征收范畴的情况下,若被征迁者采取欺骗手段,并因此获得了相应的赔偿,则可视为其存在欺诈行为,从而面临追缴非法所得以及罚款金额在五千元至上万元之间的惩处。如果涉案金额特别巨大,甚至有可能构成刑法上的犯罪行为,导致被判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对于那些通过欺骗手段获取房屋拆迁补偿款项的行为,通常会被认定为贪污罪。《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
    2024-07-15
    455人看过
  • 农村征地拆迁小孩要迁出吗
    农村征地补偿后可以将孩子的户口迁出。根据法律规定,村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应当由村民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其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并注销户口。一、没领结婚证能不能迁户口依据户籍管理条例的规定,可以迁户口的情形包括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等,如果女方想将户口迁到男方的,男女双方需要结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村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同时,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二、户口怎么迁移出去?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户口迁移手续如下:1、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
    2023-03-31
    412人看过
  • 农村土地征收与拆迁的赔偿规定
    农村征地拆迁赔偿的规定如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农村征地补偿标准具体有哪些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
    2023-07-03
    490人看过
  • 农村征收耕地和拆迁征用土地有何区别?
    1、征地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而进行的拆迁,补偿原则是合理、适当。2、拆迁,现在多是商业性拆,是出于商业目的或非公共利益而进行的拆迁。补偿原则应是充分,合理。3、征地是对土地的征收,拆迁是对土地上房屋及其他建筑物的拆迁。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对象不同。由于征收土地涉及到地上的房屋建筑物,但国家并不需要这些房屋和建筑物,所以称“拆迁”而不叫征收。二者依据的法律规定不同,征地主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及实施条例,各省土地管理条例。而拆迁主要依据原《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协商和调解有何区别一、协商和调解有何区别1、协商和调解的区别如下:(1)概念不同。协商是指当事人之间通过平等沟通,自行协商解决问题达成共识的活动,调解是是中立的第三方在当事人之间调停疏导,帮助交换意见,提出解决建议;(2)特殊性不同。协商当事人之间意见达成一致即可解决,调解是由调解员采用其认为
    2023-08-04
    347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产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权属登记是指国家依照法律程序将土地的权属关系、用途、面积、等级、价值等情况登记于专门的册籍,以加强政府对于土地的科学管理,保护权利人对于土地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的行政管理制度。... 更多>

    #土地权属登记
    相关咨询
    • 农村征地拆迁具体规定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8-15
      1、办理用地申请用地单位需要征用土地进行项目建设的,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区县国土房管局提交相关文件、资料,提出用地申请。 2、拟定征地方案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用地单位提出的用地申请后,应自申请之日起30日内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工地方案。 3、征地审查国土房管局根据各项征地相关方案编制建设项目呈报说明书,并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审核。 4、征地审核与批复行政主管部门收到建设项目呈报说
    • 征地拆迁如何赔偿定州农村牧草地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6-22
      1、牧草地遇到征收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3、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
    • 农村征地拆迁怎么赔偿农村征地拆迁有哪些补偿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5-06
      一、农村拆迁补偿包括1、土地补偿费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
    • 农村宅基地拆迁协议如何签写,农村拆迁问题
      西藏在线咨询 2021-11-23
      农村宅基地买卖合同拆迁买受人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拆迁款属于买受人;买受人不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拆迁款按照三七开的原则分配。
    • 农村房屋征地拆迁手续是什么,农村房屋征地拆迁手续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4-09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农村房屋征地拆迁手续还是比较繁琐的,主要包括:1、规划部门(规划局)提供待拆迁开发土地位置、范围、使用性质和规划管理的经济技术指标;开发企业了解相关控制性详细规划、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及相关公建配套设施要求。2、土地管理部门(国土局)采用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公开出让土地;开发企业通过竞争方式获得土地开发权。3、开发企业与国土部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4、开发企业凭土地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