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第三人的几种情形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1 20:52:33 371 人看过

1、在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以两个以上当事人为对象所形成的行政法律关系中,原告以外的当事人与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2、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影响到原告与他人之间特定的民事法律关系;

3、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涉及原告与其他行政机关之间的特定行政法律关系。

行政诉讼第三人的特征

1、行政诉讼第三人一般是原告、被告之外的行政相对人

2、行政诉讼第三人是同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人;

3、行政诉讼第三人参加诉讼,必须是在诉讼开始之后和审结之前;

4、行政诉讼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方式有主动申请参加诉讼和人民法院依职权通知其参加诉讼两种。

行政诉讼第三人诉讼方式

行政诉讼第三人可以由主动申请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其参加诉讼。

1、主动申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同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2、人民法院通知。人民法院认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应当通知其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如行政机关的同一具体行政行为涉及两个以上利害关系人,其中一部分利害关系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没有起诉的其他利害关系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或者应当追加被告而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

一、房屋被拆迁补偿如果不合理怎么办

拆迁不合理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使国家行政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所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利,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做出裁判,从而解决行政争议的制度。行政复议是与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认为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由复议机关依法对被申请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活动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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