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期间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要赔偿,用人单位要按照孕妇的工作年限计算补偿,赔偿标准为经济补偿金的二倍,解除孕妇劳动合同的仲裁时效是一年,当事人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可以提起诉讼。
一、孕妇期间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吗
孕妇期间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赔偿,与孕妇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按照工作年限支付补偿款,用怀孕女职工的工作年限乘以月工资计算得出。在怀孕期间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违法解除需要支付赔偿金。但是如果女职工经常无法按时完成工作,并耽误公司工作进度的可以搜集证据,进行面谈,劝其自动选择离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解除孕妇劳动合同的仲裁时效是多久
解除孕妇劳动合同的仲裁时效是一年,当事人要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如果劳动合同终止的,劳动者需要在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仲裁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三、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举证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七条 【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孕妇劳动合同怎么解除
72人看过
-
孕妇解除劳动合同后可以申请仲裁吗
427人看过
-
孕妇怀孕期间劳动合同到期被解除是不合法的
249人看过
-
解除孕妇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130人看过
-
解除孕妇劳动合同赔偿金是怎么算的
129人看过
-
公司解除孕妇合同,孕妇获得哪些赔偿
205人看过
-
孕妇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是怎样的?孕妇解除劳动合同赔偿的内容有哪些广东在线咨询 2022-04-01对于孕妇,由于其处于特殊时期,法律是予以特殊保护的。在孕妇工作期间,用人单位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话,是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的。那么,孕妇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是怎样的呢下面,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
-
孕妇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条件香港在线咨询 2022-05-08关于您提问的孕妇解除劳动关系,有以下说法,请您参考的: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
因怀孕被开除,公司解除孕妇劳动合同是对的吗?北京在线咨询 2023-05-28公司解除孕妇劳动合同是不合理的。在怀孕员工没有过错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这是国家对特殊员工的特殊保护。只有两种情况下这些员工的劳动合同可以解除,第一个是员工本人提出,或者说跟员工本人协商一致。第二种情况下,员工本人存在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是违法犯罪的过错情况,除此之外,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这些员工的劳动合同,这是受法律特殊保护的。
-
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要赔偿孕妇钱广西在线咨询 2023-07-17员工在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能与员工解除合同。怀孕女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要按女职工工作年限,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此外,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还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孕妇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孕妇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27女职工在孕期,单位不能解除合同,包括在试用期内,也不可以解除合同。,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