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避让救护车造成人员伤亡属于一般违法行为。如果因此造成严重后果,极有可能涉嫌违法犯罪行为了,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才行。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等车辆通行的,可以警告或者罚款,直至5日-10日的拘留。
法律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非执行紧急任务时,不得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不享有前款规定的道路优先通行权。
行为人生活中不礼让救护车的案例有很多,对于那些部车的违法行为相关部门也做出了相应的处罚,即便是这样不礼让救护车的人还是很多,从这一方面也反映了一个人的道德。
对于绝大多数的车主见后方有救护车紧急开来的时候,都会学会主动避让,给救护车腾出位置来,为救护车争取时间,让救护车上的患者能够及时被送到医院接受治疗,但是广州市潮州区的这名摩托车车主,却是明知故犯,明明知道阻拦救护车是不正确的做法,却偏偏这样做,可见行为人心理健康存在问题。
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一)不属急救医疗服务情形,故意拨打、骚扰和占用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电话号码和线路的;
(二)拒不避让或阻碍执行急救任务的救护车通行的;
(三)侮辱、殴打、阻挠急救医疗服务从业人员,或者以其他方式妨碍施救工作;
(四)以急救医疗服务名义实施招摇撞骗的;
(五)其他扰乱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秩序等其他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
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3条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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