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如何完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5 17:42:54 325 人看过

随着人口老龄化、就业方式多样化和城市化的发展,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逐渐出现了一些与社会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主要表现在:覆盖面不够广,大量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尚未参加保险;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不切实际,未能真正实现部分积累的制度模式,难以满足人口老龄化对基金的需求;养老金计算方法不合理,缺乏保险缴费的激励约束机制;基本养老金调整机制不完善,养老金整体水平不高;统筹水平相对较低,大部分地区没有实行省级统筹,基金调整能力较弱;企业年金发展滞后,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尚未建立。这些都影响着制度的稳定运行和可持续发展,迫切需要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需要,对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如何完善企业管理制度

事必躬亲是否就能带来好结果?

我们在企业里时常看到领导人万分忙碌的身影,他们或者是在审阅文件,或者是在为部门负责人安排工作,或者与供应商谈合作的事情等,总之一个字,“忙”。

经常忙于会议之中,大会、小会、上市会、产品研讨会、营销会议,还有晨会、晚总结会、周会、月会、季会、年会等。他们整天陷入“会山会海”中,还美其名曰“开会开会,一开就会。”

除此之外,很多领导人还热衷于收集报表。不管这种报表企业是否需要、目的是什么,别人有的我也一定要有。好像如果不让下属开会、要报表、指派工作就不能够体现自己领导的地位似的。

其实有些会议是不需要领导人每天来做的,有些工作也不需要领导人亲自来做。所有这些现象都是因为领导人对于管理的领会不够深刻,没有能够真正领会管理的含义,属于管理过度疲劳范畴。

什么是管理过度?

管理过度在快速发展的中小企业中是非常显而易见的一个现状,比如说组织结构层级过多;比如说制度形式大于内容;又比如说流程繁杂且冗长;或者说会议过多且质量差......

我们知道,在企业成长的同时,企业的工作也愈加的繁琐,业务流程越来越复杂,当现行很多企业在推行所谓的精细管理的时候,无疑解决了很多繁琐的程序,让工作变得流畅了。但不能就此忽略主观上的人在其中所起到的作用,企业发展过程中以人为本才是企业管理的基础。而在实际工作中,精细管理怎样达到管理上的平衡,掌握好管理的度,也是很多企业面临的一个问题。

面临同样管理困惑的企业有很多,它们对繁琐和复杂的管理,往往因掌握不好管理的程度从而让企业陷入困境。我对中小企业面临的管理过度问题做了一个总结归纳,概括起来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制度过于复杂

很多企业都搭建了自己的管理体系,包括战略管理、采购管理、生产管理、安全管理、环境管理、质量管理、财务管理、营销管理、企业文化等企业管理的方法面面。而在很多企业中,这些看上去全面完善的管理体系常常只是摆设,就是因为管理制度过于复杂、理论化而无法有效得到应用。

其实但凡没有过亿的企业,其制度都不要太复杂,工作重点应该在经营上而不是管理上。

第二种情况:过于严苛

当下,细节管理、重在执行在企业管理者口中是常见的口头禅。似乎制定了最严格的标准和制度,就可以提升工作效率,解决一切问题了。

凤凰卫视主持人梁文道曾经在一期节目中遇到这样的一件事:一家企业为杜绝员工因上厕所而降低生产效率,就特别规定了女工上厕所的时间和频率,超出“规定”就要狠狠扣款。这样的“规范管理”就是管理过度最浅显、直观的一个表现。

第三种情况:管理技术的过度使用

前段时间有这样一种现象,很多人都抱怨过各大医院的过度医疗问题。医生称很多病人并非死于癌症本身,而是死于过度治疗。

例如,对于一个早期肺癌患者来说,手术治疗后的5年生存率可达到90%。国际上公认的结论是,这类患者术后化疗不受益。但是,我国的治疗都是“流水线式”的,多数病人手术后都要“被化疗”。

有一位70多岁的老先生,本来是早起肺癌,只需要做一次手术,花费两三万元基本就可以长期生存。但是,医生做完手术后,还是习惯性地把他转给了化疗科,病人免疫力急剧下降,随即肺癌复发并出现脑转移,于是又做了伽马刀手术,结果导致了更大范围的肿瘤转移。由于医生的过度治疗,老先生不仅花费了30多万,而且踏上了不归路。

企业的管理过度与此类似,很多企业不断尝试、不断放弃各种管理时尚,今天实施6S管理,明天搞全面质量管理,后天做流程改造,然后又去做六西格玛、杠杆管理、质量体系认证、ERP等,其结果由于过度管理而搞得一团糟。

管理过度的负面效应

信任危机

由于企业领导人一竿子插到底,使得员工的作用也越来越小,给员工带来的感觉是“领导对我的工作是极不信任的,他不相信我能够做好这项工作”。于是,员工在这种氛围下想着,反正有人会改,也就不用费心来做了。

员工只是把工作当成一个作业来做,因为即使做得再好,领导也要改的。即使做好了,领导还可能会提出批评建议,可能这样的批评是不正确的,但是员工怯于领导人的权威也不敢与领导人针锋相对地讨论。

在某些时候,领导人并不是这方面的专家,但是领导太过自信,滥用自信,滥用就是过度。这类领导不会去围绕企业目标的实现去制定计划、分解计划,不会授权,不会围绕目标的实现去做自己应该做的事情。最终唯一的结果就是把自己“忙死”为止,工作效率极其低下。

紧张氛围

企业领导人过度管理企业内部事务,还会给员工带来工作情绪上的紧张,员工随时都会想:领导对我的工作满意吗?领导是不是不重视我了?

让员工揣摩领导的心理,迎合领导的胃口工作,员工的精神压力往往过大,根本没有轻松和愉快可言。

员工完全没有激情、只是机械的做事,更别谈什么创造性的工作了。久而久之,企业的效率低下,经济效益自然也好不到哪里,更别谈社会效益了。

无效沟通

管理过度的另一个后果是,企业内部的信息沟通将遭遇障碍,无论是员工之间,还是员工与上级之间的沟通,都不是最佳效果。

信息浩如烟海,沟通有无限种可能,理解偏差在所难免,于是各种各样的复杂情况就出现了。

企业过度管理,也造成员工对上级往往报喜不报忧,只说领导的好话。信息不畅和缺乏双向反馈,就谈不上信息的准确性、有效性和及时性,企业往往错失良机。

官僚作风

领导和管理人员只知道开会、看报表、签字,很少到现场,很少了解外部市场情况,即使到现场也是走马观花转一圈,完全不了解工作现场的情况,做出的决策往往会产生极大的执行偏差,执行力越强的企业执行的偏差越大,企业的损失也越大。

同时也容易滋生懒惰作风,认为反正有人做,只要听报告就可以。然后将报告一层层传递下去,一项指令需要转多次才传给目标受众,延误了时间、延误了时机。

推卸责任

因为企业的领导人对任何事情都要过问和管理,这就难免下属有时是在执行一个错误的决定,错误的决定必定会导致一个错误的结果。而错误的结果就必然有人承担责任,这个人不可能是企业领导者或管理者,只能是具体执行人。

追究责任的结果就是执行人的工资降低或没有奖金,甚至是被辞退,而不管你以前是如何出色。

勇于承担责任,是企业领导人或管理者个人魅力的表现和基本素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8日 04: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养老保险相关文章
  • 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社保基数是指职工工资总额与缴费工资基数之和。
    社会保险基数简称社保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计算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社保费和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体数额根据各地区实际的情况而定。莱芜市社保基数上下限是多少缴费基数上限是指,职工工资收入超过上一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数300%以上的部份不计入缴费基数;缴费基数下限是指,职工工资收入低于上一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数60%的,以上一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数的60%为缴费基数。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上下限的规定,最低不能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私营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雇工和非本市城镇户口职工不得低于50%,私营企业法人、股东、个体工商户业主不得低于100%);最高不能高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本市职
    2023-07-18
    270人看过
  • 如何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
    1、准确定位企业法律顾问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1)、法律顾问的性质、任务和工作原则。法律顾问是从事法律事务的专职人员。其应当遵循以下工作原则:A、自觉维护国家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依法维护企业所有者和其他出资人的合法权益;B、依法维护本企业的合法权益、为本企业服务原则;C、法律顾问是企业领导的法律参谋,为企业领导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服务;D、法律顾问是企业的法律专职人员,对企业行为和员工职务行为负有合法性管理的责任。(2)、法律顾问的职责。A、协助企业领导人正确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提出法律风险管理意见。法律顾问应通过参与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活动,为决策提供可靠的法律分析论证报告,保证企业合法权益最大化,避免企业落入法律陷阱。B、参与起草、审核企业重要的规章制度。法律顾问参与起草、审核企业重要的规章制度,有利于企业规章制度的合法性,也有利于国家和有关管理部门赋予企业的权利在得以充分利用
    2023-03-22
    325人看过
  • 企业如何完善合同管理制度?
    一、完善管理制度的制订要科学务实。制度的制订必须符合客观规律,符合实际情况,体现依法管理理念。贪大求全,好高骛远、生搬硬套的制度,会严重影响制度的权威性和有效性。过硬的制度,必须符合科学管理的要求,制订时必须结合企业实际,因地制宜。同时,制度要富有针对性,尽可能的量化,不要奢求能涵盖所有方面、解决所有问题,应坚持成熟一个,实施一个。二、完善管理制度的执行要以人为本。要以人的全面发展为基石,发挥人的主动性、积极性,充分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使个人目标与集体目标相辅相成。切实培养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让每一个员工关心企业,依恋企业,自觉维护企业的利益,把要我执行变为我要执行,逐步形成一种敬业、责任、服从的执行文化,不断提高执行力。三、完善管理制度的执行要职责明确。责任不明,执行过程中就会出现盲点、真空。要明确工作标准和行为规范,使被管理者有章可循,形成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机制。四、完善管理制度
    2023-06-01
    294人看过
  •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浙劳社老〔2007〕7号各市、县(市、区)劳动(人事劳动保障)局:省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通知》(浙政发〔2006〕48号)和省劳动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办法》(浙劳社老〔2006〕142号)下发后,各地在贯彻过程中提出了一些问题。经研究,现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一、“新人”或是“中人”的界定以首次参保缴费时间为准,首次参保缴费时间在1998年1月1日以后,退休条件和待遇按“新人”规定执行。二、参保人员在当地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以前中断工作的年限不设零指数,在计算过渡性养老金时,对1997年底以前的中断年限不设零指数。三、原国有、集体企业职工,因单位改制、破产等原因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未间断养老保险关系,并继续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如达到法定正常退休年龄前,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等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
    2023-04-25
    381人看过
  • 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七)推进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加大集团层面公司制改革力度,积极引入各类投资者实现股权多元化,大力推动国有企业改制上市,创造条件实现集团公司整体上市。根据不同企业的功能定位,逐步调整国有股权比例,形成股权结构多元、股东行为规范、内部约束有效、运行高效灵活的经营机制。允许将部分国有资本转化为优先股,在少数特定领域探索建立国家特殊管理股制度。(八)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重点是推进董事会建设,建立健全权责对等、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规范董事长、总经理行权行为,充分发挥董事会的决策作用、监事会的监督作用、经理层的经营管理作用、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切实解决一些企业董事会形同虚设、一把手说了算的问题,实现规范的公司治理。要切实落实和维护董事会依法行使重大决策、选人用人、薪酬分配等权利,保障经理层经营自主权,法无授权任何政府部门和机构不得干预。加强董事会内部的制衡约束,国有独资、全资公司的
    2023-08-12
    263人看过
  • 医保制度如何完善?
    续保方式有三种:1.另订新的保险契约;2.按原条件订立“续保证明书”;3.将收取续保费的“续保收据”作为续保的凭证,一切条件按原保单办事。续保通常短期医疗险都是一年一保,如果保险期限中被保险人出险,保险公司赔付之后,下一年往往就无法续保。按照保险公司的说法,这是因为被保险人即使治愈了,重新患病的风险仍然很大,而且现在慢性病的发生率也较高,对保险公司来讲续保风险太大。大病医保都有哪些目前我国对“大病医保”的“大病”范畴尚未有明确、统一的界定。按照此前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共同制定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共明确了25种大病,包括:1、恶性肿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恶性肿瘤。2、急性心肌梗塞。3、脑中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须异体移植手术。5、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须开胸手术。6、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须透析治疗
    2023-07-08
    453人看过
  • 养老保险解读:这次完善养老保险制度的政策是如何形成的
    问:这次完善养老保险制度的政策是如何形成的?答: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中最重要的制度,涉及面广,资金规模大,收支平衡周期长,对经济社会发展影响深远。《决定》的发布实施是经过充分论证,慎重决策的。一是进行了广泛的调研。近年来,为确保出台政策的稳妥,各级问:这次完善养老保险制度的政策是如何形成的?答: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中最重要的制度,涉及面广,资金规模大,收支平衡周期长,对经济社会发展影响深远。《决定》的发布实施是经过充分论证,慎重决策的。一是进行了广泛的调研。近年来,为确保出台政策的稳妥,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同时,还进行了课题研究和测算论证,广泛征求了国内外专家的意见。二是经过东北三省试点实践的检验。2001年以来,东北三省相继开展了以完善养老保险制度为主要内容的试点工作。通过做实个人账户、改革养老金计发办法等实践,就转变养老保险筹资模式,建立激励约束机制等进行了有
    2023-06-09
    392人看过
  • 如何完善抚养费制度
    1、对抚养费的给付数额,应根据子女最佳利益原则,以子女的实际生活与教育所需为最低标准,在此基础上,根据实际可适当增加。由于各地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具体的可由各高级人民法院来制定参考标准,然后由各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出具体标准。对于有特殊困难的,双方都没有经济收入来源的,对于城市还好点,还可以通过领取最低生活费来保障子女最低生活水平,但在农村,由于社会保障体系还没有完全建立,在双方都没有经济实力的情况下,子女只能面临无法受教育,有的生活都无法保障,因此,对于这一类人群,国家应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大资金的投入,在农村建立互帮互助的一个专门性机构来对这个问题进行管理。2、在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上可以采用多种支付方式,进行灵活应用。从节约成本的角度来考虑,优先采用直接支付的方式。对于流动性大的人员,可由法院来设立一个专门的帐户,由法院来作为中间人,进行抚养费给付的结算,以此来保障子女的权利。
    2023-04-21
    337人看过
  • 《社会保险法》之如何完善农民工失业保险制度
    我国相关法律缺乏统一规定。1999年颁布的《失业保险条例》规定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1年,交纳失业保险费,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其工作时间长短,对其支付一次性生活补助。但是上述规定仅仅只是一种失业补偿规定,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失业保险制度。颁布的《社会保险法》中只是规定了广覆盖、多层次的方针,并没有专门针对农民工失业保险制度作出具体规定。制度本身存在缺陷。农民工失业保险制度与城镇职工失业保险制度相比:在缴费方式上,没有体现劳动者个人的权利与义务相对等的原则;在支付标准上,对农民工的一次性生活补助金最长支付期限是12个月,即每缴费满1年支付1个月补助,支付标准偏低;在失业保险的覆盖范围上,只能覆盖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农民工。据统计,我国在城镇就业的1.3亿农民工中,签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只有6000万人;在再就业培训方
    2023-12-06
    328人看过
  • 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农(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通知
    东府〔2005〕185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农(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区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为进一步理顺我市户籍农(居)民(以下简称参保人)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更公平公正地维护全市广大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的养老保障权益,根据《东莞市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农保办法》)有关精神,经研究,决定从2005年11月1日起,停止执行《关于做好我市农民基本养老保险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衔接工作的通知》(东府〔2002〕7号)第二条第一款有关2001年参加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职保)的参保人可同时参加农(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农保)并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一、本通知所指的同时参加职保和农保,指参保人在某同一时间段内(以下简称同一参保期)同时建立了职保和农保两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对同一参保期建立的职保和农保关系,原则上终止农
    2023-04-23
    295人看过
  • 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与普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异同及其影响分析
    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我国在世界上首创的一种新型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这个制度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上采用传统型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的筹集模式,即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社会互济;在基本养老金的计发上采用结构式的计发办法,强调个人帐户养老金的激励因素和劳动贡献差别。贯彻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的通知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发[1997]151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级各部门:《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以下简称国务院《决定》)对于逐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中国国情的社会保障制度,促进企业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发[1997]151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级各部门:《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
    2023-07-03
    128人看过
  • 对完善农民工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探究
    作为现代国家最重要的社会经济制度之一,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与健全,是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社会保障尤其是社会养老保险,有利于劳动者在丧失劳动能力或遇到各种风险时,基本生活可以得到保障。占城市劳动者三分之二的农民工却被排除在这一制度之外,这不但侵害了农民工的权益,也严重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农民工劳动保障的权益维护己成为近几年我国社会上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也是党和政府正在下大力气解决的问题。针对现阶段农民工社会养老保险领域存在的参保率低、退保率高现象,应分析出现这一现象的原因,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和方法才能有力地促进农民工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完善和发展。关键词:农民工社会养老保险以土地换社保分类分层管理和谐社会一、我国农民工社会养老保险的现状(一)农民工与社会养老保险在中国现代社会学辞典上,“农民工”是指拥有农业户口、被人雇佣从事非农活动的农村人口。其特征是持农村户口但在城
    2022-04-07
    187人看过
  • 社会养老保险分几种类型,企业和职工如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分几种类型?养老保险的产生与发展,是与国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文化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它是社会化大生产的产物,也是社会进步的标志。目前,世界上实行养老保险制度的国家可分为三种类型,即投保资助型(也叫传统型)养老保险、强制储蓄型养老保险(也称公积金模式)和国家统筹型养老保险。另外,我国根据中国的具体国情,创造性地实施了"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改革模式,经过5年的探索与完善,已逐步走向成熟。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一模式必将成为在世界养老保险发展史上越来越具影响力的基本类型。养老保险由哪几部分组成?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经济还不发达,为了使养老保险既能发挥保障生活和安定社会的作用,又能适应不同经济条件的需要,以利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为此,我国的养老保险由三个部分(或层次)组成。第一部分是基本养老保险,第二部分是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第三部分是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企业和职工如何参加基
    2023-05-08
    363人看过
  • 实行脱钩改制后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脱钩,养老保险,职工,改制,参加,中介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杭州市人事局、杭州市财政局关于杭州市区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实行脱钩改制后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实施意见发文单位: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杭州市人事局杭州市财政局文号:杭劳社险[2004]302号发布日期:2004-12-26执行日期:2004-12-26各区劳动保障局、人事局、财政局,市级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的通知》(国办发[1999]92号,以下简称国办发[1999]92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清理整顿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领导小组关于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与政府部门实行脱钩改制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51号,以下简称国办发[2000]51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对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区,下同)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实行脱钩改制后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提
    2023-06-09
    142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养老保险是劳动者在年老退出劳动岗位以后,由政府提供物质帮助,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的一项社会福利制度。 政府建立养老保险基金,并以税收优惠的形式负担部分费用,职工和用人单位按工资收入的不同比例,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费。... 更多>

    #养老保险
    相关咨询
    •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后参加工作的,如何计算基本养老金?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2-13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1997年)实施后参加工作的参保人员。计算方式: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退休后将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待遇水平与缴费年限的长短、缴费基数的高低、退休时间的早晚直接挂钩。他们的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
    • 四川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关于丧葬费的规定是?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27
      根据《四川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川劳社发〔2006〕17号)第六条规定: 企业离退休(含退职,下同)人员、个体参保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 (一)丧葬补助费标准: 企业离休人员按其死亡时本人基本养老金的10个月计发。其中本人基本养老金低于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按死亡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0个月计发。
    • 如何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广东在线咨询 2021-07-04
      被征地农村居民依法登记为城镇居民后,按照有关规定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体系。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办法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2007年12月31日以前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和重庆市2008年1月1日以后新征地农转非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8〕26号)的规定执行,2008年1月1日后征地的,不再实行储蓄式养老保险办法。
    •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重复参保的规定,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处理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2-07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重复参保的规定《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九)项规定的多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是指在同一时间段内,同一劳动者有多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缴纳多份基本养老保险费。这类人员的多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按以下办法处理:(一)《实施细则》实施前参保人员已建立多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经本人申请,社保经办机构可将其重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合并计算,多份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合并为一份个人账户,也可按以下
    • 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特征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25
      养老保险是在法定范围内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会劳动生活后才自动发生作用的。这里所说的“完全”,是以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脱离为特征的;所谓“基本”,指的是参加生产活动已不成为主要社会生活内容。需强调说明的是,法定的年龄界限(各国有不同的标准)才是切实可行的衡量标准。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所谓养老保险(或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