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国有林地有什么要求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31 16:54:33 261 人看过

承包国有林地有什么要求?承包国有林地,需要征得当地林业局的同意,签订林地承包合同,约定承包期限,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林地。林地承包经营的风险防范:政策风险需要把握,目前各省市都出台了相应的林地和林权相关政策,规范了林地流转模式,这无疑给林地投资者一个“定心丸”。以山东省青岛市为例,据该市林业局有关人员介绍,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一项以明晰产权、放开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经济发展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性改革收入权。其主要任务和核心是明晰产权,即在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通过承包合法转让,对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农民是林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中央关于集体林改的基本方针和精神是不能动摇的。要确保农民平等享有集体林地林权初始分配权,人人有份。温家宝总理提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最终结果应该是山更绿、水更清、农民更富、环境更好。据介绍,青岛市集体林地有山区、丘陵区和平原区三种类型。林地条件千差万别,森林资源状况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参差不齐。市林业局多位人士提醒,由于不同地点的地理条件不同,市民在具体投资时一定要多做选择。目前,平度、莱西、城阳等地,相当一部分山顶林地已由投资者前期开发,达到了“三通一平”的条件。这些地方的基础设施更好,但合同价格自然更高。林地承包后应进行何种投资,这是林地投资中的一件大事。种树,种草药,饲养动物,或者去休闲农场,所有这些都需要仔细检查才能得出结论。林地投资并不是一种获得快速回报的方式,它需要等待一段时间,因此,林地投资必须选择合适的“衣服”,才能实现效益的最大化。据了解,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许多步骤和环节中,边界调查、发证和责任落实是最关键的。界定是明晰产权的基础,林权证是落实产权的法律文书。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在森林保护、荒山造林、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等方面的责任,促进森林资源的可持续经营。承包人不得改变林地用途或者破坏林地。发包人应当尊重承包人的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不得干涉承包人的生产经营活动,努力向承包人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这意味着一旦承包商有争议,合同就有了最终决定权。我们提醒您:承包国有林地,需要征得当地林业局同意,签订林地承包合同,约定承包期限,按照约定用途使用林地。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2日 22: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书面合同相关文章
  • 国有林地是否可以进行承包经营?
    可以承包经营。国有林地承包经营权利包括:占有权。可以依法取得林权证等证书;使用权(经营权),承包期内自主经营,他人不得干涉;收益权,承包期内所得收益,由承包经营人所有;处分权。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林地经营权进行流转,依法转让。同时承包人对林地还负有维持林地的农业用途,依法保护且合理利用土地等义务。国有林地承包合同可以解除吗以下情况可以解除承包合同:(一)经发包方、承包方协商同意,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前提下,承包方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二)发包方承包方在签订合同时,双方约定的合同解除条件己经成熟的。(三)承包方的家庭成员全部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或者全部迁徙并落户外地的。(四)承包方丧失劳动能力,无力继续耕种土地,本人自愿放弃土地承包权的。(五)由于国家建设需要,承包方所承包的土地全部被依法征用或者批准占用的。(六)由于洪涝、地震等自然灾害的不可抗拒的原因,使全部承包土地严重
    2023-07-10
    498人看过
  • 自有林地砍伐要求
    法律综合知识
    自有林地砍伐要分情况:如果是采伐林地上的林木应当申请采伐许可证,并按照采伐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如果是采伐自然保护区以外的竹林,不需要申请采伐许可证,但应当符合林木采伐技术规程;如果是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不需要申请采伐许可证。一、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立案标准是什么?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立案标准:1、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允许采伐数量累计越过批准的年采伐限额,导致林木被伐数量超过10立方米的;2、滥发林木采伐许可证,导致林木被滥伐20立方米以上的;3、滥发林木采伐许可证,导致珍贵树木被滥伐的;4、批准采伐国家禁止采伐的林木,情节恶劣等的。二、违法制造林木采伐许可证的立案标准是什么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的立案标准是这样的: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允许采伐数量累计超过批准的年采伐限额,导致林木被代数量超过10立方米的,滥发林木采伐许可证,导致林木被滥伐20立方米以上的
    2023-04-01
    411人看过
  • 承包林地要怎么操作
    林地的个人承包流程是:1、家庭为单位作为承包主体进行承包申请;2、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审核批准;3、审核批准通过的到登记机构进行登记,登记机构应当向承包方颁发林权证,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一、非本村村民可以承包土地吗非本村村民不可以承包土地。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土地承包期限有以下规定:1、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2、草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50年;3、林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70年;4、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2023-06-24
    497人看过
  • 林业工程承包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林业工程承包建设要求是:1.施工企业要从源头上加强对内部承包人的引进和选择,建立合法有效的劳动关系;2.完善内部承包合同的内容,在签订合同过程中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一、实际施工人有什么类型实际施工人员类型如下:1、分包承包人;2、非法分包承包人;3、未取得施工企业资质的承包人;4、超合格施工企业名义从事施工的承包人业名义从事施工的承包人;5、施工工程必须招标但未招标或中标无效的承包人。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二、木工公司分项工程承包合同的内容有哪些木工分项工程承包合同的内容有:发包人与承包人条款、木工承包工程名称和范围、施工准备条款、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工程质量和检验条款、价款及其支付、材料及设备供应、竣工验收与结算条款、违约责任及索赔条款、保修责任等。三、工程结算方式是怎样的工程价款的结算方式
    2023-03-19
    460人看过
  • 个人承包林地有补贴吗
    承包山林有如下三种情况:一是经济林,国家和地方均不予补贴,以经济林的产出为收入来源;二是薪材林,同样没有补贴;三是荒山植树造林,国家每亩补贴100元,地方政府也有一定的补贴。因为是地方规定,各地有不同,例如安徽省是每亩政府再补贴50元。承包人的权利与义务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律关系中,承包人享有以下权利:(1)占有承包的土地以及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承包人有权从集体组织取得一定数量、质量、位置的土地以及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这是承包人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2)使用承包的土地或其他生产资料,独立进行生产经营活动。(3)收取承包土地或其他生产资料的收益,并取得依约定数额向发包人支付收益后所余收益的所有权。公民个人的承包收益,可以继承。(4)转让承包经营权,这是承包人对其承包权的处分,一般是承包人无劳动力或转营他业而将承包的土地转包。转让承包经营权的收益应归承包人
    2023-05-03
    289人看过
  • 在农村林地承包到期国家有新政策吗
    林地承包合同到期的话,需要和村委协商,重新签订承包协议。土地承包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二)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三)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四)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五)签订承包合同。一、农村林地承包期限是多久?《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二、农村的荒地怎么承包?《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八条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适用本章规定。第四十九条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应当签订承包合同,承包方取得土地经营权。当事
    2023-02-08
    156人看过
  • 荒地承包造林什么意思
    一、荒地承包造林什么意思荒地承包造林顾名思义就是承包一片荒地进行植树造林,其原因就在于荒山水土流失严重、气候恶劣、难以开发利用。二、荒地承包造林的问题1、难度加大。针对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由于政府部门对环境保护工作和植树造林工作的高度重视,多年来实行的退耕还林政策为我国植树造林工作提供了先决条件。我国相当一部分地方的荒山荒地已经恢复了绿化,在荒凉的山坡上覆盖上了林草植被,但这些地方大都是属于自然条件相对较好的,容易使其恢复绿化的荒山与地。本着先易后难的绿化原则,我国先将一些容易恢复的地方恢复绿化了,剩下的大部分地方都是环境条件较为恶劣的,绿化工作的恢复不容易进行的荒山荒地。恢复难度的不断加大是我国荒山荒地造林面临的首要问题。2、成本增加。在立地条件差的地区造林,管护和补植工作量大;随着国家义务工制度的取消,人工费用提高;物价上涨,种苗、肥料等成本费用随之上涨。这些因素增加了造林成本。3、融
    2023-06-07
    409人看过
  • 想要问问国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什么?
    国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该项权利的权利主体为公民或集体;权利客体为集体所有土地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单位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权利内容由合同约定。我国对国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除斥协议有吗我国法律没有规定土地承包合同的除斥期间。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内不行使相应的民事权利,则在该法定期间届满时导致该民事权利的消灭。但是关于承包期限法律有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2023-08-08
    241人看过
  • 林地是承包地吗
    一、林地是承包地吗(一)林地承包期限三十至七十年。(二)家庭承包的林地,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并转为非农业户口的,由于林地的生产周期长,为保护植树造林的积极性,承包林地的农民可以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也可以继续承包经营。(三)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林地承包经营权的,在承包期内,如承包人死亡,该承包人的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直至承包合同到期。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方式《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2条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其他方式流转。(一)转包。转包重要发生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农户之间。转包人是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受转包人是承受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的农户。转包人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产权不变,受转包人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使用的权利,获得承包土地的收益,并向转包人支付转包费。转包无需发包人许可,但转包合同需向发包人备案。
    2023-04-30
    315人看过
  • 土地承包人是否本村有要求吗
    一、土地承包人是否本村有要求吗可以发包给不是本村集体的人,但要经村民大会或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同等条件下村民有优先权。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一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二、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的区别有哪些(一)权利性质不同1、土地承包权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成员权利中的一部分。2、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民事权利中的物权,具有排他性。(二)权利内容的不同1、承包权主要包括:承包土地的权利、其他承包方式的优先权。2、承包经营权的内容主要包括:占有、使用、收益权。(三)权利放弃的标准不同1、承包权的放弃主要表现为不参加土地承包,明确放弃与村集体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的权利;2、承包经营权的放弃要以承包人提前半年书面通知为准,否则村委会不得随便收回承包地。法律对承包经营权放弃与收回的法律条件规定较为严格。(四)继承方面的
    2023-05-06
    111人看过
  • 在承包荒山自建房有什么要求?
    不属于集体的荒山的所有权属于国家,哪怕这座山被承包了,如果开发也需要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一、户主死亡土地使用权有谁户主死亡土地使用权由第一法定继承人合法继承使用。如果子女户口已迁出,农村土地为集体土地,户主去世后,土地由村集体收回,子女不能继承。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二、临时土地使用证能开发商征地吗?开发商征地时临时占地的应有临时土地使用证。开发商建设项目施工需要临时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经批准后有临时土地使用证。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三、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手续是怎样的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手续如下:1、到土地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2、提交相应的材
    2023-03-12
    230人看过
  • 承包林地到期地上林木怎么处理
    承包合同到期的话,林木首先要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有关约定去处理,比如说约定林木归个人所有的,那就是林木归个人,如果对林木未作约定那么,也可通过协商补偿或者评估定价等方式来确定林木的处理方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一、土地承包几年不变土地承包是为三十年不变。草地的承包期在三十年到五十年左右,如果是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到七十年左右。如果是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需要经过国务院相关部门批准才可以延长。如果是租赁期限的,不能超过二十年。如果超过二十年,超过部分属于无效。在满租赁期间的,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二、滥伐林木罪立案标准有哪些滥伐林木罪立案标准有:1、滥伐十至二十立方米以上;2、滥伐幼树500至1000株以上
    2023-02-18
    158人看过
  • 承包林地种树要手续吗
    法律综合知识
    需要与所在集体经济组织签订林地承包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为50年。合同签订后,可以持合同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林权证。树木成年后,可持林权证及承包合同去林业主管部门办理采伐许可证。1、产生承包工作小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4条规定,“(四)土地承包经营方案;”需要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因此,林地承包应当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2、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由于土地承包涉及的法律比较广,在承包方案的拟订时,应当咨询或聘请土地法律方面的专业人士参与,以减少或杜绝法律漏洞,避免以后出现不必要的法律纠纷。3、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农村集体土地属于村民集体所有,这类土地的任何权利处分都关系到村民切身利益,因此我国明确对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由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就林
    2023-12-12
    120人看过
  • 如何承包农村土地,需要什么要求
    如何承包农村土地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承包,一种是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承包。两者承包农村土地在程序上有不同的要求。《土地承包法》第5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土地管理法》第15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答:根据《土地承包法》第24条规定:“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者解除。”另外,该法第25条也规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2023-08-09
    83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书面合同是以文字表述形式按一定格式记载当事人之间的协议的合同。书面合同一般适用于计划的、规范性的、标的数量比较大、内容比较复杂的、法人之间订立的难于即时结清的合同。书面形式的合同有: 1、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 更多>

    #书面合同
    相关咨询
    • 国有林地承包经营权属于什么性质,上级部门需要使用国有林地对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2-27
      本站答复:国家林地属于全民所有性质,上级部门需要使用国有林地,是可以的.一、国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国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用益物权,所谓用益物权是指用益物人在一定范围内,通过合法使用他人之物,取得的收益权。用益物权的取得是基于用益物人与物的所有权人双方签订的合同中确定的权利义务产生的。土地是一种物权,土地归国家或劳动群众集体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
    • 律师铜梁土地承包有什么要求?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7-28
      根据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委员会 重庆市铜梁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铜梁区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铜农委〔2015〕68号),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覆盖全区所有农业村社、居委会。 1.补贴范围与补贴标准 (1)补贴范围。补贴机具必须是在我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并已获得部级或省级有效推广鉴定证书。 主要补贴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排
    • 承包国有林地应具备哪些条件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08
      承包国有林地,需要取得当地林业局的同意,并且需要签订林地承包合同,约定承包期限,需要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林地。
    • 承包国有土地怎样办理林权证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8-21
      国家依法将国有林地、林木无偿划拨或者有偿出让给企事业单位、个人或者其他组织,企事业单位、个人或者其他组织只是该林地、林木使用权的拥有者。通过无偿划拨获得林地、林木使用权的拥有者,其使用权是有限的,只有依法经营管理和收益权,不得将使用权转让。
    • 土地承包权对林影地有什么法规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07
      根据国家林业局《集体林权流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限定: 1.流出方有权处罚的林地承包经营权、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林木使用权,能够依法流转。公益林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公益林区划界定机关准许。上述森林、林地内的野生动物、矿藏、埋藏物、水域不得流转。下列集体林地、林木不得流转: (一)山林权属不清或者有争议的; (二)无林权证的; (三)被司法机关查封、冻结的; (四)已经典质的;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