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可以提出执行异议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5 11:28:53 306 人看过

一、什么情况可以提出执行异议

可以提出执行异议的情况如下:

1.认为法院违法执行,妨害轮候查封、扣押、冻结的债权受偿的;

2.认为法院拍卖措施违法,妨害其参与公平竞价的;

3.认为法院在拍卖、变卖或者以物抵债违法,侵害了优先购买权的;

4.认为法院协助执行事项,超出协助范围,或者违反了法律规定的。

二、执行异议之诉立案材料

1.民事起诉书

2.主要证据材料目录及复印件。

3.原告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

6.被告为单位的,提供被告工商基本信息。(起诉个人的,有些法庭要求补充被告身份信息)

三、执行异议申请提交给谁

执行异议申请一定要交给法院执行庭、具体承办法官,因为只有他们才有权利进行执行,当事人只能提出异议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因当事人申请裁定再审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以上的人民法院审理,但当事人依照本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选择向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再审的案件,由本院再审或者交其他人民法院再审,也可以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五章 特别程序 第七节 实现担保物权案件 第二百零四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拍卖、变卖担保财产,当事人依据该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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