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指定办案人员可以办案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07-12 03:44:14 99 人看过

不是指定办案人员当然是不可以办案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不得违反规定过问和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司法机关办案人员对于内部人员的干预、说情或者打探案情,应当拒绝。不是指定办案人员可以办案吗?的法律依据

《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第二条

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严格遵守纪律,不得违反规定过问和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不得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转递涉案材料或者打探案情,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

第三条

司法机关办案人员应当恪守法律,公正司法,不徇私情。对于司法机关内部人员的干预、说情或者打探案情,应当予以拒绝;对于不依正当程序转递涉案材料或者提出其他要求的,应当告知其依照程序办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3日 03: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原案件承办人可以当合议庭成员吗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后原案件承办人能否担任合议庭组成人员呢?对此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应组成新的审判组织(即合议庭)进行审理。原简易程序案件的承办人不应当担任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否则就会使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流于形式,走走过场。另一种观点则认为,案件原承办人可以担任合议庭成员,因为原承办人对案情比较熟悉,易于准确把握当事人争议焦点,便于案件审理的连续性,还可以促进案件的调解工作,及时化解矛盾,使当事人服判息讼。简易程序转入普通程序后,案件原承办人应当是可以担任合议庭组成人员的。但不宜担任审判长。因为从我国审判实践来看,合议庭中审判长的意见在评议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往往能左右其他合议庭成员的意见。而原承办人由于简易程序中已经审理过该案件,势必会产生先入为主的观念,对案件处理可能形成思维定势,因此只应作为一般的合议庭成员参加审理和评议案件。民事主体可以在人民法
    2023-08-06
    123人看过
  • 办案期限指什么?鉴定计入办案期限吗?
    一、办案期限指什么?1、办案期限:办案期限指的是侦查人员必须在法定侦查羁押期限内审结案件。2、《行政监察法》第32条规定:“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结案;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办案期限的,可以适当延长,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并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备案。”这里所说的特殊原因是指案情复杂、重大,收集证据难度大,或者办案人员对如何定性、处理有重大分歧,需要进一步调查、研究、统一认识。对于一般的调查案件,决不能以“特殊原因”为借口,拖延办案时限、不讲效率。正因为需要防止这种以“特殊原因”为借口而拖延办案时限的现象,《行政监察法》规定了延长办案时限的备案制度。二、鉴定计入办案期限吗?其法律依据是什么?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64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的期限,是指从立案的次日起至判决宣告、调解书送达之日止的期间,但公告期间、鉴
    2024-01-06
    388人看过
  • 可以不办理消防备案吗
    一、可以不办理消防备案吗依据《消防法》第十条、第十三条和公安部《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只有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才需要进行消防设计备案、消防验收备案。对于依法不需要取得施工许可的建设工程,可以不进行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按照住建部令第18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二款规定: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建设(筑)工程包括: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以上的规定清楚表明:单位和个人在进行装修时,不论建筑面积大小都要报消防备案是误读。二、备案方式建设单位应当在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7日内,通过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网站的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受理系统进行消防设计备案,或者报送纸质备案表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录入消防设计和
    2023-05-30
    468人看过
  • 零口供办案可以定罪吗?
    所谓“零口供”,是指犯罪嫌疑人在被立案侦查、起诉和审判的过程中只作无罪辩解或者对侦查机关的讯问不回应,拒绝作有罪供述的情况。虽然在审讯时是零口供,但如果侦查机关掌握的其他证据足以证明其构成犯罪的,依然可以定罪处罚。没有被告人供述,但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此外,我国在刑事案件的审理时遵守“重证据、重调查、轻口供”的原则。即是说,即使犯罪嫌疑人在口供中承认了自己的罪行,但是没有明确的证据能够证明其有罪的,法院可能会以证据不足而判其无罪。但同时在另一方面也表明了,即使犯罪嫌疑人不承认有罪或者不说话(即零口供),但是侦查机关侦查的证据确实充分,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能够证明有罪,法院根据证据材料有权作出有罪判决。并不是犯罪者零口
    2023-04-03
    52人看过
  • 刑事案件多人指证就可以定罪吗
    只凭口供和多人指证不能完全定罪,需要由充足的证据来支持的。一、贿赂现金不承认有办法吗针对于进行现金行贿的话,首先是要进行明确的资金流向和使用证明对其进行定罪之后才能够对其进行审理,在审理之后,如果双方拒不承认有受贿和行贿的行为,但是其他罪行的证据充足,那么检查机构可以由其他罪行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定罪,但是如果当事人拒不承认没有证据的话,那么只能够对其进行释放。二、口供可以改第二次吗录完口供,如果确实与事实不符,一般而言是可以改的,不过有翻供的嫌疑,之前也涉嫌作假口供,要付法律责任的。口供应当要符合事实,虚假、不实口供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若翻供与事实不符,自己要承担翻供的相关不利后果。允许合理翻供,既是保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合法辩护权的需要,也是查清案件事实的需要。所以,侦查、司法机关应正确对待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翻供。既不能简单笼统地一概加以否定,也不能不顾已查明的案件事实和其它充分、确凿
    2023-03-07
    499人看过
  • 辅警可以办案吗
    监视居住
    辅警无权办理刑事案件。一来辅警同其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一样,在经法定授权并取得执法证件后即可依法参与执法;二来可以强化公安机关的责任,对于辅警履职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公安机关也应当承担。赋予辅警一定的执法权限是此次立法的核心内容。此外,还有多项警务工作辅警可以独立执行,包括调解民事纠纷、疏导交通等。其中,治安巡逻、安全巡查等工作,需要两名以上辅警方可进行。辅警立三等功什么概念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等奖励,属于对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进行的奖励。如果辅警符合奖励的相关标准,那么就可以立三等功。辅警能够立三等功说明辅警在工作工程中成绩突出,能够保证任务的完成。有些辅警总结探索新型的工作方法,推动了社区警务的开展,也能获得三等功的奖励。个人三等功一般奖励两千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
    2023-07-21
    462人看过
  • 广州留学人员办理档案挂靠办理指南
    部门名称广州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回国人员服务部事项名称留学人员办理档案挂靠服务对象个人办理依据广州市政府令2012年第76号;穗府【2014】10号办理条件来穗工作或创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办理程序申请人到广州留学人员服务中心提交有关材料→广州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调档函→申请人提档案到广州留学人员服务中心→与申请人签署人事档案管理合同书所需材料一、办理档案转入:(一)回国人员档案转入:●适用范围:1、来穗工作或创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如持有《广州市留学人员优惠资格证可免费挂靠两年。●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第一步:凭以下材料到我中心开具《调档函:1、持《广州市留学人员优惠资格证的留学回国人员:(1)《广州市留学人员优惠资格证原件;(2)《劳动合同原件;(3)《近期婚育状况调查表(见附件)单位盖章,法人签名。2、其他留学回国人员:(1)《广州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留学人员登记表(见附件)一份;(2)国(境)外毕业证
    2023-05-29
    250人看过
  • 托人办工作没办成钱不退可以去立案吗
    1、可以去报警立案。2、当事人可以去报警,受托人如果涉嫌虚构身份骗取他人财物的,涉嫌诈骗罪,如果受托人身负某种职务,受托人还可能涉嫌受贿罪或者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达到立案标准的,公安机关可以进行刑事立案。一、受贿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1、个人受贿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2、个人受贿数额不满5千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因受贿行为而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2)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3)强行索取财物的。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二、受贿罪有哪些行为类型1、收受型受贿。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2、索取型
    2023-06-20
    55人看过
  • 当事人可以申请有关办案人员回避
    当事人可以申请有关办案人员回避在刑事诉讼中,司法机关的办案人员,是不能办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案件的,如果开始不知道自己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后来发现了,就应当回避,停止继续办理案件。当事人认为办案人员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时可以申请回避,要求他不再办理本案件,而由其他人来办理。这种申请回避权是法律赋予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诉讼权利,司法机关的办案人员在办理刑事案件时,有义务告诉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任何人都不能剥夺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申请回避的权利。在刑事诉讼的各个阶段,当事人都有申请办案人员回避的权利。当事人除了有权申请审判人员、检察人员或者侦查人员回避外,还可以申请在侦查、检察、审判工作中担任记录或翻译工作的书记员、翻译人员以及受司法机关指派或者聘请对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的人回避。记录、翻译和鉴定工作也关系案件的正确处理,当事人有权申请他们回避可以有效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2023-06-11
    202人看过
  • 办案人员错案问责制是什么?
    在法律上,时不时的会出现冤假错案,对于此类事件,观众权当一个新闻,可对于当事人来说这无疑是巨大的打击,对社会法律制度的寒心,公正公平在此时毫无作用,那么我们就要建立办案人员错案问责制来保障无辜当事人的权益,但办案人员错案问责制是什么?近日,公安部印发《关于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建设法治公安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专门就进一步完善证据收集工作机制提出了若干措施,紧紧围绕司法审判的要求,依法全面取证,严格依法收集、固定、保存、审查、运用证据,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切实防止取证不及时、不全面、不规范;依法落实讯问犯罪嫌疑人录音录像制度,依法保障律师参与刑事诉讼活动,强化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的制度保障,健全落实冤假错案防范和纠正机制;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程序,加强涉案财物管理。《决定》要求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准确界
    2023-06-03
    232人看过
  • 执行案件指定管辖可以吗
    执行案件的管辖,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在人民法院系统内部,划分各级人民法院和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强制执行案件的分工和权限。执行案件管辖的种类执行案件的管辖可以分为级别管辖、普通管辖、特别管辖、共同管辖和移送管辖五大类。所以说执行案件指定管辖是不可以的。指定管辖是指什么指定管辖,是指上级人民法院以裁定方式,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对某一案件行使管辖权。指定管辖的实质,是法律赋予上级人民法院在特殊情况下有权变更和确定案件管辖法院,以适应审判实践的需要,保证案件及时正确地裁判。指定管辖的管辖权异议怎么处理首先,指定管辖是上级法院依职权指定其下级法院对某一案件实行审理,实质是法律赋予上级法院在特殊情况下有权变更和确定管辖法院,以适应审判实践的需要,保证案件及时正确的裁判。对指定管辖,下级法院应当服从,但是,当事人对法院的指定管辖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表示接受或提出异议。本案的指定管辖是原告申请回避后形成的,被告尚未行使
    2023-06-13
    140人看过
  • 办案人员收钱合法吗
    现在有很多人反应,一部分的办案人员在办理案件的时候会向当事人收取一定的办案费用。但是很多人不明白,办案人员收费是收取的什么费用。也不清楚办案人员收钱是否合法。那么我国法律中办案人员收钱合法吗?我国法律中办案人员收钱合法吗1、按实际情况,警方办案收费违法。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第三十七条国家保障人民警察的经费。人民警察的经费,按照事权划分的原则,分别列入中央和地方的财政预算。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七条:“初次鉴定、检测费用由公安机关承担。”警方办理行政治安案件采取鉴定、检测等侦破手段时,所需的经费都应当按照上述规定由公安机关承担,即使租用警犬,也不应该由受害人垫付,更不应该由作案人承担。从工作性质来说,警方办案是在执行公务。既然是执行公务,就应该由公共财务部门(财政)支出费用.2、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严禁收取“办案费”的通知》中明确规定,(一)各地公安机关不
    2023-06-03
    102人看过
  • 人找不到可以报案定位吗
    不能轻易实施定位,对没有犯罪的人进行定位违反了法律规定和法治精神。如果是成年人走失,必须跟当事人是亲人关系,由家属自行找寻,找寻未果,到公安局报案,进行备案,如果确定是人员失踪,会进行立案调查,若需要的话,可向上级申请实施技术侦查,寻找失踪人员。如果是对对重大刑事犯罪嫌疑人实施技术侦查,必须通过上级审批,会有严格的手续和程序。目前定位不对民用。目前手机定位仅用于重大刑事案件侦查、涉及国家安全,军事机密等少数情形。智能手机定位查找的可能性有,但是条件非常苛刻,只有在开机并启动了定位服务后才可能被找到。如果关机,很难找到具体位置。警方常接到手机丢失报案,也有群众希望能通过警方的专业技术找回,但目前手机定位查找只运用于重大刑事犯罪案件的侦查,不会用于民用的。报案人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撤销报案吗一、在行政案件中,违法行为人与被侵害人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
    2023-07-31
    388人看过
  • 党员档案可以本人拿吗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一、党员档案可以本人拿吗1、党员档案不可以本人拿,正式党员的党员材料档案存放问题,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有人事档案的一般装在人事档案中,即人事部门保管;也可以保管在组织关系所在的基层党委。没有人事档案的农民党员等,一般保管在组织关系所在的基层党委。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四条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便于社会各方面的利用。第八条国家档案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的档案工作,负责全国档案事业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建立统一制度,实行监督和指导。县级以上地方档案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工作,对本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指定人员负责管理本机关的档案,并对所属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等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二、成为正式党员的程序有哪些1、要求入党的人,自愿提出入党申请。入党申请,应当采用书面形
    2023-08-09
    40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办案人员可以要求不是现场见证人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1-26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办案人员包括人民法院的审判人员、人民检察院的检察人员和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侦查人员,对于上述人员适用回避制度。如上述办案人员是本案当事人或当事人的近亲属。这种情况主要是指法官、检察官和侦查人员本人是本案的当事人,包括案件中的受害人、自诉案件中的自诉人、刑事案件中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或者这些当事人的近亲属。他们显然不能处理这种情况的案件。因为无论做出什么样的判其公
    • 是指备案吗?可以不交钱备案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01
      物权法:第二十条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第四节预告登记第六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逮捕人员是办案人员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3-23
      派出所和公安局都可以执行逮捕犯人的任务,派出所是公安局的下级机构,是派驻在乡镇或者街道的公安警务机关,公安局是负责县区级公安警务的机关。从实际操作来看,派出所因为警力较少,更多的倾向于治安巡逻和管理,抓捕行动比较少。公安局有专门的刑侦部门,由公安局里的刑侦部门进行的抓捕比较多。
    • 办案人员可以接受送礼么?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08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
    • 可以在办理增员吗?要提个人档案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30
      根据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单位职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在社保或者街道办理代缴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