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方未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转让合同的效力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6 20:32:19 466 人看过

我国实行的是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根据法律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须与市、县人民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缴纳土地出让金,即支付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对价。《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土地使用者在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应当依照规定办理登记,领取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可见,土地使用者只有在缴纳全部土地出让金后,才能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从该条规定看,按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是转让土地使用权必须同时具备的两个前提条件,均属于强制性规定。即使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但未全部支付土地出让金的,也不具备法定的转让条件,所签订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应属于无效合同。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是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有出让,划拨和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是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的年限内出让给我国公民,出让的办法包括签订协议,招标或者是拍卖,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都是人民政府用地,转让的话是公民之间对已经获得的土地使用权的的相互转让。

主要有:出让、划拨、转让。对城镇国家所有的土地,我国按照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原则,实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制度,对城镇国有土地,公民可以通过下列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

1、通过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1)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的行为。

(2)出让的具体办法有协议出让、招标和拍卖三种。

(3)公民可以依法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人,通过协议、招标或拍卖的方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交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使用权。

2、通过土地使用权划拨的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1)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2)公民可以提出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申请。通过划拨的方式获取的土地使用权没有期限的限制,土地使用权人可以无限期的使用。

3、通过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方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1)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在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后,划拨的土地使用权经批准办理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都可以进行转让。

(2)公民通过转让的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使用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3)房屋的土地使用证完全是可以到当地的有关部门来进行办理的,当事人需要做的事情就是提出申请,此时应当写一份书面申请书,并且递交相关的材料。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5日 06: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使用权相关文章
  • 出让方未按合同提供土地使用权的怎么办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土地出让方要按合同提供土地使用权,未提供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土地使用者应当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六十日内,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逾期未全部支付的,出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第十五条出让方应当按照合同规定,提供出让的土地使用权。未按合同规定提供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土地使用权划拨和出让有什么区别(1)取得的代价不同以划拨方式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无须向国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无偿取得。但是如果该土地被划拨前存在拆迁、安置等情况的,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应当承担补偿安置的费用;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须向国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使用年限不同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一般没有使用年限的限制;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
    2023-06-15
    59人看过
  • 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划拨和流转问题
    办理划拨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手续是:签订书面转让合同、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具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公文,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什么意思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指国家以协议方式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一般有两种:1、划拨方式,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无偿取得的或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在办理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时,应保持划拨国有建设用地;2、协议出让方式,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以协议方式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二、宅基地自建房能买卖吗?可以,据法律的规定,农村房屋在同村村民
    2023-06-28
    127人看过
  • 出让金与出让合同的解释问题
    一般来说,划拨土地变成出让土地,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要是没交出让金或者是未交清土地出让金,在办理物权变动登记时,将不能顺利通过,那么业主将不能实际获得土地的使用权。若是遇到了没交出让金就过户的情况,建议询问当地有关部门,若是需要补缴,建议及时补缴,以免后期出现问题。出让金的计算方式,划拨土地证过户费用计算方法。划拨土地证过户为出让,出让金怎么算以前亲戚过户时按“土地面积地价40%=出让金”计算的,请问到底该怎样计算根据瑞政发[2007]117号文件的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并办理协议出让的,出让金的收取标准为:已购公有住房与经济适用房上市出售,按标定地价的10%收取出让金;已购公有住房与经济适用房由市住房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认定;企业改制中原计划划拨土地使用权采取出让方式处置的,按标定地价的20%收取土地出让金;上述情况以外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时,按标定地价的40%收取土地转让金。标定地价由具
    2023-07-05
    316人看过
  • 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土地登记
    l、申请人:转让方与受转让方2、申请时限:转让合同或协议签订后三十日内,涉及房产变更的,在房产变更登记发证后三十日内;3、受理提交资料:①申请书;②申请人身份证明(详见初始登记);③原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④已办理变更手续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权属证明;⑤转让合同和地产市场批准土地转让的审批文件;⑧其他有关资料。4、地籍调查同初始土地登记5、权属审核审核内容:①对申请人的审核;②对转让地块投资情况的审核,是否达到法定投资额;③对使用期限的审核;④对土地转让价格的审核;⑤对税费缴纳情况的审核,是否全部支付土地出让金等;⑥对土地用途的审核;⑦对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权属转移的审核6、上报市局地籍处地籍处审核、报批、整宗地转让的,在原《土地登记卡》上注册登记;分割转让的,分别新建《土地登记卡》,在新《土地登记卡》上登记。缮制土地证书。
    2023-06-10
    211人看过
  • 成片开发土地出让合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国家工商管理局经济合同司GF-94-100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出让方: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市(县)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受让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外商投资开发经营成片土地暂行管理办法》和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第二条甲方依据法律和本合同规定出让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地下资源、埋藏物均不在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第三条乙方根据本合同受让的土地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其合法权益受到国家法律保护;但不得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所不允许的活动。乙方负有依法合理开发、利用、保护土地的义务。第二章定义第四条本合同所使用的特定词语定义如下:1.“地块”指本合同项下甲方向乙方出
    2023-04-11
    249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土地转让方未按规定完成土地的开发投资即签定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效力问题的答复
    【发布日期】2003-6-9【实施日期】2003-6-9【发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文号】法函[2004]24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土地转让方未按规定完成土地的开发投资即签定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效力问题的答复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你院桂高法[2001]342号《关于土地转让方未按规定完成对土地的开发投资即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是否有效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两个条件:(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因此,未同时具备上述两个条件,而进行转让的,其转让合同无效。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转让房地产的,转让方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且转让方
    2023-06-10
    206人看过
  • 专利转让合同效力问题
    专利转让合同合同效力的问题:一般情况下,当事人依法订立的专利转让合同,自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若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情形的,该合同效力待定。若该合同违反法律规定,或损害国家、社会公众利益的,则合同无效。一、房子公证不过户有效吗房屋办理了公证但是没有过户这样的房屋转让合同是有效的但是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因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不动产发生物权变动必须要进行法定的物权变动登记才能发生物权变动的效果。而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二、民法典中借款合同效力怎么约定借款合同效力的认定,主要看合同是否依法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就具有法律效力,是具有约束力的。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
    2023-03-08
    284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与转让是如何规定的
    【土地使用权抵押】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与转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依法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在中国,土地使用权的主体是广泛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都可以取得土地使用权,成为土地使用权的主体。土地使用权可以出让、转让、买卖、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出让是国家以土地所有人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期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出让有拍卖、招标和协议三种方式。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如出售、交换、赠与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构成土地使用权流转的一级市场,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构成土地使用权流转的二级市场。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目前情况比较复杂,在法律中并无系统的规定,各地的做法也不一
    2023-05-04
    294人看过
  • 研究出让土地使用权和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差异
    1、主体不同:出让主体是国有土地所有者,由法律授权的县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具体实施。出让是指土地所有权的部分权能(占有、使用、收益)与所有权相分离而作为独立的财产权。转让主体是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作为独立财产权的土地使用权在公民或法人之间的转移。转让有出售、交换、赠与、继承等方式。2、行为性质不同:根据物权理论,出让是他物权设定,转让是他物权转移。3、转移条件与程序不同:出让条件无限制,签订出让合同,缴出让金,即可办证。转让条件有限制,转让须经申请、审批或补办出让手续,缴纳税费,方可登记过户。4、交易市场不同:出让是属于一级市场,即国家作为国有土地所有者垄断。转让属于二级市场,即符合法定条件的自由转让。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概念我国的土地制度实行双轨制,即土地归国有和集体所有。根据法律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开发用地必须是而且只能是国有土地,开发用地获得的途径主要有两个:第一是通过
    2023-07-06
    266人看过
  • 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可以转让吗
    一、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可以转让吗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不是法律禁止的。但是,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国有出让土地的使用权转让条件:出让土地的使用权是指通过协议出让或招拍挂的形式与国家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根据现行的法律,出让土地的使用权是可以转让的,但转让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条件,我国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转让必须符合三个条件:第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第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第三,建成的房屋必须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10条又将上述条件重复规定,这使得出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法律条件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凡是未交纳
    2023-06-05
    440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理论与实践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市场经济得到迅速发展。海南建省办特区以来,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一直走在全国前列,市场经济搞得较早较为广泛。近几年,房地产业成为海南一大支柱产业蓬勃兴起。房地产业的迅速发展,带动了海南各行各业的发展,对海南经济发展起到导向、促进作用。但由于房地产作为商品进入市场仅仅两三年的时间,这方面的法制还不健全,人们的法律意识薄弱,房地产市场体系尚未完全形成,宏观调控措施不力,房地产业出现盲目增长,势头过热的现象,炒买炒卖地皮的现象时有发生。尤其是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中的问题很突出,海南中级法院管辖海南十七个市县基层法院,受理的房地产案件中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纠纷数量大,问题也较多,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对其中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做些探讨,当有一定现实意义。一、使用权出让、转让的法理根据、法律依据和重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是我国土地有偿使用原则的表现。我国土地实行国家所有和劳动群众
    2022-04-25
    187人看过
  • 转让土地,签定转让合同合法吗?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有效。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权人作为转让方,将土地使用权转让与受让方,受让方支付价款的行为。我国实行严格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登记制度。《土地管理法》第12条规定:“依法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的,应当办理土地变更手续。”《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61条第3款规定:“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双方签订土地转让合同,进行土地使用权转让是合法的行为,我国对土地使用权转让有明确的规定,必须到土地管理部门进行登记。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的,应该办理土地变更手续,否则就是违法行为。一、深圳小产权房最新政策按照《深圳市建设用地清退工作方案》要求,将不符合规划、违法建设、存在生态安全隐患、低效粗
    2023-06-21
    185人看过
  • 转让合同权利的内部效力
    (一)合同权利由让与人转让给受让人。如果是全部转让,则受让人取代原债权人的地位而享有合同权利,让与人脱离原合同关系。如果是部分转让,则受让人加入合同关系,成为与原债权人共享合同权利的新债权人。(二)合同权利转让时,受让人取得与合同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如保证债权、担保物权、完全债权、违约债权等,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三)让与人应将合同权利的证明文件全部交付受让人。其证明文件包括债务人出具的借据、票据、合同文书、往来电报信函等。(四)让与人对转让的债权负担保责任,凡因债务人主张可以对抗原债权人的事由而使受让人的利益受到损害的,让与人应当负责。债权转让的内部效力具有哪些内涵债权转让的内部效力是债权转让在让与人与受让人之间产生的法律效力。主要体现在:1、第三人取代债权人地位;2、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3、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民法典》第五百
    2023-08-11
    205人看过
  • 土地出让金如何计算按年吗,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
    一、土地出让金如何计算按年吗土地出让金的计算方式不是按年,其计算公式是:补交土地出让价款(元)=网格点楼面基准地价(元/平方米)×容积率修正系数×10%×上市房屋建筑面积×年期修正系数1.有实际成交价的,且不低于所在级别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按成交价不低于40%的标准计算出让金,若成交价低于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则依照标准地价平均标准的40%计算。2.发生转让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时,按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40%计算。3.通过以上方式计算的土地出让金数额,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有异议的,由受让人委托有资质的土地估价机构进行评估,按评估价的40%计算土地出让金。4.划拨土地使用权成本价格占土地价格的最高比例不得高于60%,在以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计算出让金时,必须将成本价格换算成市场土地价格,再按不低于40%的标准计算土地出让金。二、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有三种:协议、招标、拍卖。在这三
    2023-06-23
    121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中的一种,是国家向土地使用者发放的,用于开发、经营、使用土地的一种特有权利。 这种权利可以是由土地使用者自行使用土地,也可以是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给他人,甚至是进行抵押贷款。 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土地使用者可以对... 更多>

    #土地使用权
    相关咨询
    • 土地使用权转让未到期解约的合同效力如何, 出让土地使用权合同解除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14
      最高法《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确认按一般的民事合同纠纷审理出让合同纠纷的处理原则。涉及到具体的合同解除,原因不一,但依法可以要求退还土地出让金,也可以要求国土局承担占用此资金的利息;同时,如果本方违约的,定金不得要求退还,如有其他损失的,也应当赔偿。一、一般而言,合同解除的法律效果应为: 1、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 2、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
    • 转让和出让土地使用权是否有效, 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09
      转让和出让无效,没有土地使用权,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未取得土地证,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
    • 技术转让要是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转让费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14
      受让人违约时,通常需要承担以下责任: 1、受让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使用费的,应当补交使用费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不补交使用费或者支付违约金的,必须停止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交还技术资料,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2、受让人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超越合同约定范围的,或未经让与人同意擅自许可第三人实施该项专利或者使用该项技术秘密的,应当停止违反合同的行为,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3、受让人违
    •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多少日内,支付全部土地使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0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暂行条例》第14条的规定,土地使用者应当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六十日内,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逾期未全部支付的,出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时间是多久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18
      土地使用者必须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未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土地管理部门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赔偿。”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5号发布)第十四条规定:“土地使用者应当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60日内,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逾期未全部支付的,出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由此可见,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