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行政处罚办法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17:20:20 298 人看过

第一条根据《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违法建设的,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条例》和本办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违法建设,是指未依法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者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规划许可证件的规定进行的建设,包括:

(一)违反《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未取得或者以欺骗手段骗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

(二)违反《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擅自变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定事项,改变用地性质、位置和界限的。

(三)违反《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未取得或者以欺骗手段骗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擅自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事项,改变批准的图纸、文件的。

(四)违反《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占用道路、广场、绿地、高压输电线走廊和压占地下管线进行建设的。

(五)违反《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未经批准开矿采石、挖砂取土、掘坑填塘等改变地形地貌,破坏城市环境,影响城市规划实施的。

(六)违反《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未取得或者以欺骗手段骗取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的;违反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定事项,擅自变更用地性质、位置、界限的;逾期不退回临时用地的。

(七)违反《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未取得或者以欺骗手段骗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擅自变更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事项,改变批准的图纸、文件的;擅自改变临时建设工程使用性质的;将临时建设工程建成永久性、半永久性建设工程的;逾期不拆除临时建设工程的。

(八)违反《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未经验线合格的。第四条建设单位代征公共用地,不按规定拆除公共用地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按违法建设处理。

第五条违法建设一经发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立即停止施工。对继续施工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对继续施工的建设工程及工程设备和建筑材料予以查封,并可在作出处罚决定前暂停核发该违法建设单位的其他规划许可证件。第六条违法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责令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并可视其执行情况处以罚款;影响城市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按照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罚款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违法建筑房屋的,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300元至3000元处以罚款;其他违法建设,处工程造价1倍的罚款。

(二)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件或者违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件规定的,按违法用地面积每平方米100元至1000元处以罚款。

第七条违反城市规划管理规定,开采矿石、挖砂取土、掘坑填塘等改变地形地貌,破坏城市环境,影响城市规划实施的,视情节轻重,对责任单位或者个人按损害面积每平方米5元至15元处以罚款,并责令其恢复原状。

第八条对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予以拆除或者没收处罚的,其相应的违法用地由市或者区、县人民政府处理。

第九条对违法建设负有责任的工程设计单位,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违法建设的施工单位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工程进行施工的,对施工单位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工程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自违法行为被查处之日起6个月至2年内不得在本市承揽业务。

第十条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执行《关于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权限的规定》,超越审批权限核发规划许可证件的,许可证件无效。越权审批单位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应当给予行政处分。越权批准的建设,按违法建设处理。

第十一条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人员必须忠于职守,秉公执法。对成绩显著的,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视情节和后果,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市人民政府1993年4月6日发布、1997年12月31日修改的《违反〈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行政处罚办法》同时废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2日 19: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建设用地相关文章
  • 北京、南京、苏州城市规划经验谈
    规划是城市建设和发展的龙头。只有城市规划力迅速提升,才能推动城市建设与发展呈现出日新月异的繁荣景象。首届中国城市发展与规划国际年会上,来自北京、苏州、南京、深圳等市的参会人员走进城市规划设计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体系借鉴和创新分论坛,向与会者分享了他们的经验和做法。■北京北京规划委员会副主任黄艳介绍了北京中心城控制性详规的实践历程。黄艳阐述了控制性详规的重要作用,控制性详规是规划与管理、规划与实施衔接的重要环节,是规划合理的依据,能够使城市公共利益得到保障,使不同利益群体的合法权益得到保证,也使城市能够持续、健康、有序地发展。控制总体规模,包括空间结构、分区管理,目前北京市就划分了300多个街区进行管理,对于目前控制性详规所遇到的难题,黄艳说,其主要表现在适应市场经济和城市快速发展时期的管理问题;不同层面的公众参与问题和影响城市形态问题。■南京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控制性详细规划再次成
    2023-04-22
    286人看过
  • 《珠海市城市规划条例》护航"135"行动计划
    规划是城市的灵魂。经过历时两年的修订,在珠海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珠海市城市规划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通过审议,11月1日起,这份具有珠海特色、对珠海未来城市发展具有深远意义和影响的条例开始正式实施。据《珠海特区报》报道,建设项目不得占山填海;珠海重大建设项目的选址需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本市有纪念性、标志性、位置显著和对城市景观影响较大的建筑物需拆建或者改造的,应当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必要时应当召开听证会;城市规划经批准后要公告……今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珠海城市规划条例》令人耳目一新,它以法定的形式确定了城市规划的“龙头地位”,将对市委、市政府即将实施的珠海“135”行动计划能否按预定目标实施在法律层面上起到根本性保障。《条例》突出珠海特色严格的城市规划是珠海的一大特色。20年前珠海超前的规划控制了建筑高度和密度,现在的珠海城市才依然能够“显山露水”,令建筑与
    2023-04-22
    449人看过
  • 《天津市城市规划条例》11月起施行
    记者从10月27日市规划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新修订的《天津市城市规划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1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本市规划工作继国务院批复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后又一件大事,也是本市城市规划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该《条例》的实施,必将推动本市滨海新区的全面开发开放,为本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贯彻实施提供法律保障,促进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规划建设事业的全面发展。据悉,城市规划是城市发展与建设的基本依据,是调控各项资源(包括水资源、土地资源、能源等)、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社会公平、保障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的重要公共政策。2006年9月7日天津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修订通过了《天津市城市规划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本市1992年制定的城市规划条例进行了全面修订。修订后的《条例》共分八章七十条,主要规定了城市规划的编制和审批;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区改造;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建设工程规
    2023-04-22
    252人看过
  • 北京市财政部门贯彻执行《行政复议条例》试行办法
    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行政复议条例》,搞好财政部门的行政复议工作,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行政复议制度的若干规定》和财政部《关于财政部门贯彻实施〈行政复议条例〉的若干规定》的要求,结合我市财政系统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市、区县财政局行政复议委员会(以下简称复议委员会)为市、区县财政系统复议机构,行使复议职能,负责处理行政复议工作。复议委员会下设复议科或专职人员,负责办理行政复议日常事务,并向复议委员会负责。行政复议应遵循合法、及时、准确和便民的原则。第三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财政机关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根据管辖范围向财政部门申请复议:(一)对加收滞纳金、罚款、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财产的扣押、冻结、变卖和扣款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三)认为财政机关侵犯法律、法规规定的财产、资金等经营自主权的;(四)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财政机关批准购买专项控制商品或者颁发其他证
    2023-04-24
    139人看过
  • 北京市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办法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市民政局是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主管部门。各区、县民政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和审批工作。财政、统计、物价、审计、劳动保障、人事等部门分工负责,按照各自职责权限做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有关工作。第三条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所需资金,列入各区、县财政预算,纳入社会救济专项资金支出科目,专帐管理,专款专用。第四条持有本市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以申请享受本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一)配偶;(二)未成年子女;(三)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四)户口所在地相同的未婚子女;(五)父母双亡且由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作为监护人的未成年或者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孙子女和外孙子女;(六)民政部门根据本条原则和有关程序认定的其他
    2023-06-09
    327人看过
  • 武汉市城乡规划条例
    一、武汉市城乡规划条例省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省域城镇体系规划,报国务院审批。跨行政区域的城镇体系规划和城市群规划、城市密集区规划等其他区域性规划,由共同上一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武汉城市圈规划由省有关部门会同城市圈有关城市人民政府共同组织编制,按照有关规定审批。市(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由市(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省人民政府审批,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省人民政府及有条件的市(县)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组织编制城乡总体规划,推进城乡居民点和产业结构、基础设施以及社会事业的合理布局、科学协调发展,实现城乡规划全覆盖。城乡总体规划审查、报批程序按照城市总体规划有关程序执行。二、城乡规划行政强制执行流程是什么城乡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的;实施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超过三十日,经催告当事人仍不履行的,城乡主管部门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城
    2023-04-13
    215人看过
  •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行政处罚若干规定》部分条款的决定[失效]
    现发布《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行政处罚若干规定>部分条款的决定》,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行政处罚若干规定》依照本决定修正后,汇编重新公布。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行政处罚若干规定》的部分条款作如下修改:第十四条第一款修改为:“施工企业质量体系不健全,质量责任制不落实,或者因施工企业偷工减料、弄虚作假,而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或者质量低劣的,由监督总站或者监督站给予其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或者停业整顿,并可处以2000元至5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以5万元至10万元罚款,并由市或者区、县建委责令其停止施工、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等级证书。”此外,根据本决定对《〈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行政处罚若干规定》部分条文的文字和条、款、项顺序作相应的修改和调整。本决定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
    2023-06-10
    152人看过
  • 郑州市违反城市规划建设工程查处条例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规划管理,查处违反城市规划建设工程,制止违法建设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对违反城市规划建设工程的查处,适用本条例。第三条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负责对违反城市规划建设工程进行查处。市规划、公安、土地、房产、工商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供水、供电等单位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做好对违反城市规划建设工程的查处工作。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在查处违反城市规划建设工程中需要相关资料和档案的,有关部门应当无偿提供。第四条本条例所称违反城市规划建设工程,是指违反城市规划法律、法规、规章建设的房屋建筑、市政设施、公共设施、各类管线工程等建(构)筑物工程和园林绿化工程。第五条下列情形属于违反城市规划建设工程:(一)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二)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三)
    2023-04-22
    66人看过
  • 珠海市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行政处罚条例
    第一条为保障劳动法律、法规的实施,依法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和《广东省劳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台、港、澳以及外国企业常驻珠海代表机构等(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及个人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适用本条例。第三条市、县(区)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劳动行政部门)负责本条例的实施。第四条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的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每日超过3小时或者每月超过36小时的,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可按每名劳动者每超过工作时间1小时处以20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罚款。第五条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第六条违反《社会力量办学条例》或者《广东省经济特区劳动
    2023-06-10
    182人看过
  • 2023北京市计划生育条例亮点解读
    3月24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全票通过了修改《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决定并即时生效,标志着中央提出的“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在北京正式落地。新条例不仅作出“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的原则性修改,还对两孩之外的再生育政策、婚假、生育假等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作出新规定。三种情况可以生三孩从上世纪70年代开始推行计划生育,1982年确定为基本国策,到本世纪初人口计生法明确“双独两孩”,2013年起各地陆续放开“单独两孩”,再到2015年中央提出“全面两孩”,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随着老龄化进程在不断调整。本次修改最根本的变化,是将过去的“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调整为“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与此相应,原条例规定的九种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特殊情况就变成了常态。新条例规定,“生育两个以内子女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也就是说,今后生育第二个孩子,和过去生第
    2023-05-03
    254人看过
  • 《鞍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修订案>》
    一、《条例》第三条修改为:本条例所称城市,是指鞍山市、海城市及海城市行政区域内的建制镇,台安县、岫岩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及台安县、岫岩县行政区域内其它建制镇。二、《条例》第六条二款修改为: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市行政区域内城市规划工作。县、区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内的城市规划工作。三、《条例》第十四条一款修改为:市城市总体规划由辽宁省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海城市城市总体规划由鞍山市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辽宁省人民政府审批。台安县、岫岩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总体规划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四、《条例》第十四条五款修改为:海城市及其行政区域内的建制镇由海城市人民政府确定;台安县、岫岩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及其行政区域内其它建制镇的详细规划审批权限由县人民政府确定。五、《条例》第四十二条修改为:千山区行政区域内的私人住宅建设和各项临时建设,在
    2023-06-06
    410人看过
  • 北京市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法律法规
    发文单位: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日期:2007-7-27执行日期:2007-7-27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加强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工作,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因不履行、违法履行或者不当履行行政执法职责(以下统称违法执法行为),应当追究行政执法责任的,适用本办法。第三条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应当遵循客观公正、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第四条行政执法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有下列应当履行而未履行或者怠于履行行政执法职责情形的,应当追究行政执法责任:(一)对依申请的行政行为,不按照规定履行受理、审查、决定等职责的;(二)未按照规定履行检查、检验、检测、检疫等监督职责的;(三)对违法行为不制止、不纠正的,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或者采取
    2023-04-24
    456人看过
  • 北京市审计局关于试行《北京市审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审计局,市属各直属分局、处、室、中心:《北京市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起草,经征求部分区、县审计局和市局部分直属分局、业务处的综合工作负责人意见,作进一步修改、补充后,形成定稿,现予以发布,请自发布之日起试行。试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市局法制处反映。附件:1、北京市审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2、有关文书格式(略)1997年3月18日附件1:北京市审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审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保证审计行政处罚公正、合法、顺利的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各级审计机关依法对被审计单位处以超过30000元的罚款、对被审计单位有关责任人员处以超过1000元的罚款的处罚决定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组织听证。第三条市局行政处罚听证的具体实施工作,由法制处负责。各区、县审计局
    2023-06-07
    420人看过
  • 北京市商务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北京
    发布部门:北京市商务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文号:京商规字[2006]4号各有关单位:2006年是深入实施《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一2020年)》和北京市第十一个五年商业发展规划的第一年,是全面筹备2008年奥运会的关键一年,为全面贯彻落实“新北京、新奥运”的战略构想,优化流通业投资结构和布局,加快流通业结构调整和功能水平提升,促进首都流通业加快实现现代化,根据《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一2020年)》、《北京市商业服务业迎奥运三年行动计划》和北京市“十一五”时期商业发展规划思路、北京市商业设施规划思路,在认真分析我市流通业发展现状、趋势的基础上,特制定2006年度分类指导目录。一、北京流通业发展的总体情况和问题“十五”期间,北京流通业步入持续快速发展阶段,“十五”规划重点按期实施、规划目标基本实现,流通规模不断扩大、城乡市场持续繁荣,2
    2023-06-07
    347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建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建筑物一般是指人们进行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的房屋或场所,如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农业建筑和园林建筑。构筑物一般是指人们不直接在其内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的建筑,如水塔、烟囱、栈桥、堤坝、挡土墙、蓄水池和囤仓等... 更多>

    #建设用地
    相关咨询
    • 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规划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1-30
      轨道交通规划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城乡总体规划和综合交通规划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轨道交通规划包括线网总体规划、线路控制规划以及与线路控制规划相衔接的专业规划。编制轨道交通规划应当统筹安排轨道交通不同线路之间以及与其它交通方式之间的换乘衔接,站点设置应当坚持科学合理、疏密有度、高效便捷的原则。编制轨道交通规划时应当听取相关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和社会各方意见。
    • 北京市新旧城区规划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10
      预计2014年上半年推出2.1期房源,户型面积为50平1居,70-80平2居,平3居,起价6280元/平米。交房时间为2016年上半年。现已火热排号中!排号认购5000抵一万!贷款99折!全款95折早安北京位于与通州(社区网论坛商铺)仅潮白河一河之隔的大厂,在国贸(社区网论坛商铺)桥正东35公里。总占地约734亩。项目容积率为2.7,绿化率33%,使用率超过80%。社区采用地上停车位与地下车库相结
    • 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六十七条怎么写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9-12
      按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临时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而未依法取得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临时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以及农民使用原有进行村民住宅建设,违反规划许可管理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照城乡规划法和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 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第49条内容是什么?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9-12
      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不得擅自修改。城市总体规划和中心城、新城、乡和镇总体规划确需修改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和权限进行;特定地区规划、专项规划、村庄规划确需修改的,应当按照原审批程序报批。
    • 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第62条有什么内容?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9-13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XX确定的有关执法部门或者机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公布举报电话,对接到有关违法建设的举报,应当及时、完整地进行记录并妥善保存。举报事项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应当及时受理,并依法进行核实、处理、答复;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应当转交有权处理的部门,并告知举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