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和承包方的差异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30 20:13:07 93 人看过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工程承包方和发包方两者主要区别是负责的责任不同。办证、工程定点、三通一平、物资保证、经费保证、技术保证、施工监督、误工赔偿、验收结算等属于发包方的责任。而施工准备、物资准备、及时告知发包方相关事宜、工程质量、工程保管、工程交付、竣工验收、工程保修、防止损失扩大等是承包方的责任。

工程发包方与承包方的关系是什么

工程发包方与承包方的关系是:发包方是建设方,俗称甲方;承包方是施工方,俗称乙方。承包经营合同中的承包方与发包方存在特殊的关系,但合同的各方当事人无论经济实力和所有制性质、无论是否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其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七条: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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